2008/08/29

駁斥<<澳門日報>>打手文:廿三條立法時機至(楊允中)

澳日打手文:廿三條立法時機至--楊允中
【本報消息】澳門大學研究中心教授楊允中表示,目前已具備成熟條件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盡快完成法律將有利多法制體系的配套與完善;有利正確落實《基本法》;以及有利確保國家安全,提升國家與中央政府權威性。
…………
全文請看: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08-07/24/content_201297.htm

請注意該段最後一句:提升中央政府權威性.
這句讓我大為驚恐:難道中國政府權威性還不夠嗎?它可以逮捕反對它的人,刪除網絡不利它的言論,查禁報章雜誌,堵塞人民耳目,監視不同政見者,賤賣本屬于人民的國有資產,維護一黨私利……
難道在楊先生心目中,這還不夠嗎?是不是要回到秦始皇時代,才令你滿意?

基本法二十三條倒底是什麼東西?它有多可怕?請大家耐心聽我解釋:

其原文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分析:
禁止叛國,分裂國家倒也罷了,禁止煽動叛亂(人民起義)也在情理之中,但顛覆中央人民政府這條,就反映出中共的專制心態.
首先這個所謂”中央人民政府”並非人民的政府,而是黨的政府,我想大家都不會有異議吧?
這個世界上,很多真正的”人民政府”,每四年就要被”顛覆”一次,歷史上,也沒有出現過不被”顛覆”的政府,中國共產黨何德何能,敢口出狂言,要禁止人民顛覆它?
再說了,一個政府如果倒行逆施,達到人神共憤的境界,人民要顛覆它,你能禁止得了嗎?
另外,顛覆政府這條的司法解釋,在別國可能僅指”叛亂”,在中國可大不一樣,任何反政府言行,包括攻擊政府行政失當,都可以被加上罪名,這並不是沒有先例的.

至于那個”竊取國家機密”,我想港澳人民都很熟悉了,兩個記者因此被判處徒刑,一生留下陰影.
中國最大的秘密,其實人盡皆知,就是政府的無能和制度的落後.但這是不能公開討論的.

上述條文硬要強辯,也勉強算是有點道理,23條的重中之重, 其實在最後那幾句.
因為,不管在中國有多少人想”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沒有最後幾個條件,基本上是不可行的(當然,中共走到秦二世那步就另說了).
為什麼呢?
你想想,要叛亂也好,顛覆也罷,都需要有一支叛軍或義軍對吧?假設軍隊都由理想主義者組成,不計報酬,不惜生命,只要革命成功,薪水一律不要,那也得吃飯呀,還要有槍支彈藥呀!
就算沒到公開扯義旗造反的地步,做個恐怖份子,也要經過暗殺和放置炸彈的訓練吧?
現代軍隊一開戰,每天需要的糧油彈藥以千噸計,我曾暗自算了一下,如果我投身革命,把家產全部賣掉,要裝備一輛坦克可能都不夠……
中國革命者自力更生,白手起家的例子不是沒有,但那是古代.古時候的軍事裝備很便宜,武器家家自備,放在現代就算”槍支泛濫”了.
元朝曾經連漢人的菜刀都加以管制,因為那年代,菜刀也算是小殺傷力武器.
而且古代的中國人不象現在這麼廢物!他們的文人敢言,武夫敢死,皇帝每逢水災地震就要下詔責怪自己,而不是歌頌自己抗震救災的功勛.
上世紀五十年代一場人禍,中國餓死上千萬人,沒有一個造反的,放在古時候,災民們早就相聚為盜,揭竿而起了.
鑒于以上情形,今天的革命者要想有所作為,不靠些外力是很難成事的了.
就象牛頓定律描述的,中國如果沒有外力的話,就會一直”穩定”下去,一動不動,沒有任何加速度了.
孫中山推翻滿清,大家都聽過黃花岡七十二烈士吧?這些革命黨的武器裝備和訓練經費等從何而來?
部份是海外華僑提供(看看中共是如何重視華僑工作的),部份是外國政府(主要是日本)資助.
我看過一本書叫<<股市之神—是川銀藏>>,寫一個日本股神從一無所有到億萬富翁的經過,都是上世紀初的事,不知大家聽過沒有?
書中記述一個日本軍官遊說是川贊助孫中山的革命黨(好象是)五萬日元(當年的五萬日元可不是小數目),承諾事成之後,將某項生意交給是川壟斷經營(這算不算賣國行為?).
那名軍官說:孫文的部下都是殺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盜,滿清弱不經風的軍隊根本不是對手!
是川答應了,但最後起義失敗,他的投資也就泡了湯.

辛亥之後,各地軍閥割據,幾乎每個軍閥都有外國勢力支持,這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說了.

北伐後,國民黨基本統一中國,北伐軍也得到外國的支持,一些國家還派出軍事顧問,幫助訓練和謀划.

接下來是大名鼎鼎的中共出場.
共產黨本來就是個境外政治組織,由德國人創立,先傳到俄國,十月革命成功後建立蘇聯,然後蔓延到中國.

中共成立伊始,就受到蘇聯的大力扶持,主要頭目多由蘇聯指派,至于收了多少盧布,現在好象都沒有具體資料,估計多半銷毀了.
不過,蘇聯已解體,我們將來,也許還有機會從哪里,找到被中共掩蓋或篡改的大量史實.

中共從建黨到擁有自己的根據地,一直不很順利,處于被動挨打的局面.抗日期間,雖然召集了不少人馬,但都處于窮鄉僻壤,油水不多,裝備低劣.其自吹用小米加步槍打敗了國民黨美式裝備,乃是把這段時間的事實剪接後,移植到另一段事實上去.俗稱偷樑換柱是也.

抗戰剛勝利,美國支持國民黨,給予大量裝備,幫助運送軍隊.而蘇聯支持中共,將東三省交給它,中共因此得到大量過去它只能在夢里才能擁有的裝備.
如果說以往的中共是土共,是沒牙老虎,接收東三省後,就成為洋共,武裝了鋼牙利齒的老虎了.
中共建軍以來,一直只能打遊擊,逢陣地戰十有九敗.得到東三省後,忽然開始和國軍打陣地戰了,並且可以成建制地把國軍精銳圍殲!這當中的變化,是巨大的.

中共建國初期,依然得到蘇聯鼎力支持,大量蘇聯專家幫助建工廠,訓練軍隊,甚至原子彈,直至中蘇交惡,才全部撒走.
在中共的歷史書里,蘇聯的所有貢獻都被抺掉,換成沙皇時代的罪惡史.由于善于篡改歷史,故中共喜歡誰,誰就成為全國人民的偶像,中共憎惡誰,誰就成為全國人民心中的惡魔.
因為人民的耳目只能見到被過濾的資訊,因此成為其掌中玩物.

由以上史實可以看出,有強力的外部支持,對革命成功是多麼的重要!
中共自知其執政以來,作惡太多,民憤極大,終日提心吊膽,害怕人民起來推翻它.但在國際與論壓力下,又不敢明目張膽地鎮壓異己,故曲拐八彎地設下種種障礙.
如果有人民反抗,它沒膽學秦始皇,把所有相關人等全部逮捕,就對大眾進行安撫,對人民領袖重刑治罪,以儆效尤,令人民處于群龍無首之勢.
同時,中共重點打擊有外國勢力支持的反抗組織,因為這些組織對其威脅最大!殺傷力最強!

這就是二十三條立法的初衷,不知大家看不看得明白?
不懂或有異議的話,歡迎提出及爭論.
謝謝各位耐心看到這里.

二十三條立法的後果:
對只想賺錢的人,生活朝不保夕的人,二十三條是可有可無的東西.但對一個關心國家前途命運的人來說,這條法律就象鐵鉗一樣,緊緊地扼住了他們的咽喉!
方泉:廢《基本法》第四十四條文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08-07/24/content_2012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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