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喜歡看女人,女人喜歡看……我原本以為是“男人",但在問了許多女同志後,發現不少人的答案是:“女人"。
好人喜歡好人,壞人喜歡……呵呵,也是好人。
是不是有種對稱性破缺的感覺?
作為一個好人,你可能有點懵逼:不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嗎?壞人不是應該喜歡壞人嗎?
如果你真這麼想,恭喜,你多半是個好人。但我們換位思考一下:
假設你是個小偷,剛偷了不少錢放在口袋里。這時來了兩個人,系統提示:左邊這個是好人,右邊那個是劫匪,你必須選擇一個,和他一起呆兩天才能通關,你會選……?
有人說:那犯罪團伙不就是一幫壞人在一起干壞事嗎?他們可不會讓好人摻合進來。
是的,但是有前提的。比如小偷團伙,他們合作的基礎是:同一伙人不能互相偷。同樣,搶匪們也不能互相搶。如果沒有這個前提,他們敢合伙作案嗎?老子剛偷了個錢包,傳到你手里,然後你小子就此消失。別說什麼下次,這輩子別讓老子再看到你丫。
這就是所謂盜亦有道。
有道,即使壞人也能合作;無道,好人也會分道揚鑣。
道,道德的道。
動物有沒有道德?人類從什麼時候開始講道德?人類能成為地球霸主,是僅僅依靠智慧,還是要德才兼備?
我經常看到獅子捕食野牛的影片,每次都很感慨。論體型、力量,野牛比獅子大,而且牛群數量也遠多于獅群。在獅子攻擊某隻野牛時,如果其它野牛過來相助,則獅子多半不能得手。但大多數情況下,其餘野牛選擇逃離。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斑馬、角馬身上,當同伴被生吞活剝、慘叫不已時,其餘角馬就在附近悠閒地甩著尾巴吃草。勇救同伴的事不是沒有,而是極少。而每當有這類影片出現,下面肯定有一幫人類贊嘆:真勇敢啊、有血性啊、捨已為人啊、高尚啊……不知不覺就把人類的道德觀往動物身上套了。
想像一下,如果你準備殺隻雞吃吃,結果旁邊所有雞都向你沖殺過來,奮不顧身拯救同伴,而不是一哄而散,你會不會留下心理陰影?會不會從此對雞這個物種產生忌憚?
又設想在遠古蛮荒時代,一群原始人在野外遇到獅群,人群驚慌逃散,獅子捉住幾個來不及跑的人,當場殺食,和對付野牛、斑馬毫無二致。而且,人類無論力量和速度都比不上野牛和斑馬,對獅子來說是更好的獵物,長此以往,人類豈不早就被吃絕種?
人比動物聰明,又懂用武器,但若遇到獸群突襲就四散奔逃,仍免不了被各個擊破。實際上,在受到獅群攻擊時,人類經常集體抵抗,加上會使用武器,很容易給獅子造成傷害。獅子沒有醫生,一旦受傷可能感染而死,所以它們通常不愿意受傷、害怕受傷。久而久之,食肉獸也就不敢輕易攻擊人群。因為它們一旦動手,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要付出的代價可能很大。而攻擊野牛、斑馬就簡單多了。哪怕現場有一千匹斑馬,它們要對付的也只是其中一匹而已。
我小時候常夢見被猛獸追殺,第一反應就是逃跑、躲藏,聽到同伴的慘叫更是嚇得魂不附體,只恨自己跑得不夠快、躲得不夠好,根本沒有抵抗的意思。夢是潛意識的體現,潛意識影響人的本能。遇到猛獸,我的本能就是逃跑。
到少年時期,開始被灌輸各種道德觀念:臨陣脫逃是可恥的,救人是英勇的等等。再遇到危險,第一反應仍是跑,但很快道德感就上來了:逃跑是可恥的,我是不是該做些什麼?如果這時有人挺身而出,我很可能就跟他一起上;若環顧四周,所有人都跑了,我多半會跟著跑。
我相信在遭遇猛獸時,不少人會本能地逃走。那之後他輕則被族人斥罵、鄙視、排擠,重則被胖揍一頓、赶出族群。再後來甚至有軍法規定:臨陣脫逃者斬!
前者就是所謂道德遣責,後者則是法律惩罰。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算是一種道德。對其它動物來說,人類就是個盜賊團伙。而這個盜賊團伙內部卻有不能互相傷害、團結互助的原則,也就是道德。
在道德和法律(道德底線)的約束下,無論勇敢還是怯懦的人,都要自動或被迫地拿起武器與野獸或敵人搏鬥,大大提高了生存幾率。
所以道德並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支柱之一。
人類通常敬仰有德之士,厭惡道德敗壞(不要臉)的人。因為前者是族群的砥柱和凝結劑,能大大提高群體生存、擴張的能力;後者則是族群的離散力,能導致群體的紛爭、不和、懈怠,甚至解體。
例如部落在與圍捕獵物時,有人在袖手旁觀;大家努力耕作、採集時,有人在睡懶覺。在遠古數十人的小部落中,這種不要臉的人只要有幾個,就能令整個部落的產出減少、消耗增加,使其實力被消弱,從而在與其他部落的競爭中處于下風,大大增加了被消滅、吞併的風險。
于是經過數萬年的自然選擇,不要臉的人佔比過多的部落,會被其他部落取代,最後剩下道德觀念比較重的人群組成現代社會。而縱觀人類歷史上所有曾經強大的國家,幾乎找不到一個能稱其為不要臉的。
道德關乎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但也有些傳統道德與人類的生存發展毫無關係,是統治階級為了自己的生存發展強加于人的,是毫無必要甚至有害的。比如三從四德、忠君報國、廿四孝之類。有些道德是雙刃劍,可助人亦可害人,還有些道德是自相矛盾的,我們要加以鑒別,選擇性地繼承或摒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