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2

蹲監記




蹲監記


我一直懷疑自己上輩子做過逃犯.

每次讀追捕逃犯之類紀實文學時,我都感到緊張和壓抑----為那些逃亡者.
其中追捕二王和白寶山那兩篇文章,更讓我在閱讀過程中感到難以忍受的痛苦.特別是白寶山,他被警察逼上梁山的經歷讓我感同身受.假如最後他殺了那個警察(哪怕是同一個派出所的其他警察也好),他就是我的偶像!可惜他殺的都是無辜的人,真正該死的那個雜種至今仍逍遙法外----中國的事大抵如此.

我本是個斯文秀氣的小男孩,脾氣溫和,善良羞澀,謙讓守規,老師喜愛,同學樂與我為伴.兒時的夢想是當解放軍或科學家,從未想過會成為一名罪犯,更沒想過自己會成為政治犯,因為我那時一點政治覺悟都沒有.

 

 第一章 忽來大難平地起

199979日上午,我送妻子上班後回家,走到門口還沒掏出鈅匙,一群陌生人就圍了上來.

"你是袁進嗎?"

",怎麼啦?"

"我們是國家安全局的."

我見他們中有些人身著警察制服,就問:"有什麼事嗎?"

"進去就知道了."
 

我打開門,警察立即在屋內搜查.他們先假裝到處亂找,然後鎖定了我的電腦.

他們把我電腦中的文章拷貝一份(熟門熟路,顯然對我電腦文件的位置了若指掌),又用自帶的打印機,將里面的有色圖片印出一張,要我簽字确認這東西是我的大作.

我只肯寫這些東西是從我電腦里弄出來的,不肯寫這是我的大作.

一個警察說我不老實,想抵賴,但為首那個中年人擺擺手說:算了,就這樣寫吧.

然後他們又印出一篇文章,問是不是我寫的.我一看那標題:<<武裝奪取政權!>>,心里就明白是什麼回事了,這幫傢伙不是來掃黃打非的,因為那篇文章的主旨,就是號召人民起來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共產黨的黑暗統治!

這個我沒否認,簽了字.

警察們又把我的筆記,畫冊,書籍也抄走一批,登記好,由我和單位秘書(證人)簽名.然後那中年人問我身上有沒有小刀什麼的,我說沒有,他說相信我,不搜身了.又問我有什麼事要處理的?然後幫我鎖好門,將我的摩托交給單位秘書幫看管,以免再次被盜(之前被偷過一輛),然後把我押上警車.
 沒有警號,沒有交警鳴鑼開道,車隊默默地駛出大院,上了公路.

坐在警車上,看著往日熟悉的街道在身邊掠過,心中不禁感慨:這輩子第一次坐警車,還是以罪犯的身份.這一去不知何時才能回來,再像路邊行人般,自由地在街上行走?

警車經過桂林市國家安全局的大門卻沒進去,這讓我感到奇怪,就問警察:不是去這里嗎?要去哪里?

警察說:到了你就知道了.

我心里有種不好的預感:野地處決?

 
幾分鐘後,我被押到南溪山附近鐵道口旁的一個小區內.
這里我經常路過,卻沒想到里面是個別墅區,都是些老舊的兩層小別墅,我還沒來得及多看幾眼,就被驅入其中一橦.

上了二樓,小客廳里擺了張長桌,桌後坐著三個人,後墻頂角上有監視攝像頭,不知還有多少反動派在後面盯著我.

"坐下."

我坐在三人面前的犯人椅,習慣性地蹺起二郎腿.

"坐好!"

"不要囂張!"

"搞清楚你的身份!"

那三人中的兩個立即對我連環大吼起來,表面上是為了糾正我的不良坐姿,實際上是想給我個下馬威.

我冷笑著盯著他們,按他們的要求坐好,抬頭挺胸,保持革命軍人的颯爽軍姿,反動派的審問隨即開始.
 

先問姓名,年齡等一堆廢話,好像在表示他們之前根本不認識我,只是偶然路過,見我長相明顯對黨不利,才把我抓進來.

無不無聊啊?剛才在家不是簽了名的嗎?怎麼翻臉就不認人?

懷著對黨和政府的極端仇恨,和對"人民"警察的極度鄙視,我不耐煩地回答了他們愚蠢的提問,滿足了他們弱智的小心眼,審訊才得以順利進入正題.

 

他們說我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我說:你們才危害國家安全!

他們說我反動,我說:你們才反動!

他們問我為何要騸動武裝暴動,我說那篇文章有個前題,就是:你們如果再這樣作惡,人民必將起來反抗,如果你們悔改,就啥事也不會發生.那麼,你們還要繼續腐敗下去嗎?

一番唇槍舌劍後,主審官微笑著點起支煙,並示意我也可以抽,我們就各自手里夾著煙,準備下一輪交鋒.

 

第二章 樹欲靜風不止奈何人生

我好好一個守法良民,為什麼忽然寫文章要推翻政府呢?還是這樣一個以血腥暴力聞名于世的政府,我急著要去死嗎?

剛好相反,我不但不想死,還非常的怕死!這世界上雖一能令我害怕的就是死亡.

那麼我是窮困潦倒,在社會上混不下去了,想挺而走險?

也不是.當時我剛從澳門回來,有房有車有錢,勉強也能算個高富帥,想嫁給我的女孩多的是.

那麼我是個精神病?

這倒是有一點點,因為我這人脾氣非常暴躁,一受人羞辱心中就殺念橫生,但還沒達到精神病人那種視死如歸的偉大境界.

前面說過,我曾是個溫良恭順,多愁善感的小男孩,但在暴力環境中成長,受流氓文化熏陶,不可能不受影響.到了青少年時期,萬惡的"新社會"已把我改造成一個野蠻人(御用犯罪學家曰:此人把自己的罪行歸咎于社會,拒絕改造和反省),而我那破碎的家庭對此也助了一臂之力.

到青年時代,我就具備了一切罪犯應有的素質,並相信自己或有一日會因為毆鬥致人傷殘或死亡,而要坐牢甚至被槍斃.

但我有一個性格阻止我成為一名成功的罪犯:我很低調,從來不去惹事生非.總是有人來惹我,才會勾起我把火,才會用拳頭告訴對方他給我惹麻煩是多大的錯誤.另外我也是個寬容仁慈的人,只要對方認錯服輸,我立馬就寛恕他了.

所以我性格雖然有缺陷,也曾因打人進過公安局,但最終都和平解決.

聰明人看到這里應該猜到了:一定是人民政府做了什麼事惹毛了我.

答對了.

 

第三章 我的轉變

1998,已到而立之年的我,從澳門回到家鄉桂林,準備成家立業了.

在澳門,我買了電腦,在有老婆之前,它就是我的老婆.有老婆後,我老婆還是覺得它才是我老婆.我用它玩遊戲,上網,覺得人生的所有樂趣,都在那小小的屏幕里,真實的世界才是他媽的浮雲.

有了這玩藝,我不逛街購物,不拈花惹草,不遊山玩水,整天宅在家里也樂不可支,省老多錢了.

第一次近距離接觸電腦,是在父母單位的一個房間里.那時連人都沒空調用,這房里的電腦們,倒是一尊尊如神靈般被冷氣包圍著,進去還要換防靜電拖鞋,只能看不能碰.

上大學時,學校的電腦也好不到哪去,一星期才能上機一個小時,這還只是286之類的電腦,連硬碟都沒有,拿兩個大磁盤插來插去的.連做夢都沒敢想過自己家里會擺一台.

到澳門第一年就買了部386,然後逐年升級到486,586,最後回老家時,帶來的是一台裝了WINDOWS586.

俺一手拿煙一手端茶(其實是自來水),光著臭腳丫坐床上,鼠標滴答響,看著美女圖,別提多爽.偶爾想起那空調房里的防靜電拖鞋,心里才耸然一驚,回憶良久,才慢慢回到現實……

除了玩遊戲,我的電腦主要用來上網泡妞,當然是結婚前.

買電腦是我發自內心的強烈要求,網絡則是被一個朋友騙上去的.當時我不太懂這玩藝,就問他:上網有嘛用?他眨著灰太狼那種天真的大眼睛說:可以查資料啊.

這真是個無恥的謊言.九十年代互聯網不是很發達,GOOGLE和百度還沒出現,基本上沒資料可查,唯一有點味道的是論壇.中文論壇極少,主要是台灣的.那小子就在壇上泡台灣妹妹,直到我寫這篇文章時,還沒泡到一個,但他成功地把我扯進去了.

在論壇上我如魚得水,同時和好幾個妹妹聊天,同時還和持不同政見者罵戰,練就一手狂風暴雨般的打字速度.那時我愛國的方式和現在不一樣,一方面罵台獨和那些反大陸人士;另一方面遇到親共的大陸人也罵!直到臨走前那天晚上,還和一個網名叫POORBOY的傢伙對罵到深夜.

我一直記得這小子的網名,並相信時至今日,如果他沒死且又不是五毛的話,應該已和我站在同一陣線上.

那時還沒有五毛黨這個專業名詞,但我懷疑這傢伙就是最早的一批五毛黨.

 

我很少關心政治,那不是咱這個級別的人能關心的.雖然我們從小就有政治課,報紙電台天天講政治,還有滿大街的政治標語,但那不是政治,而是愚弄.真正的政治應該告訴我們國家面臨的問題,見仁見智地討論解決之道,而不是以武力做後盾的謊言.

來到澳門後,接觸到的真人真事,讀到的大量禁書,使我慢慢明白一個道理:社會主義制度和共產黨就是我和國家苦難的根源!

這是我政治覺醒的開端.

回到桂林後,我第一件事就是裝電話,目的當然是赶快恢復網上生活.

當年裝個電話要交五千元,我這種生活簡朴的人也沒猶豫.

聯上網第一件事還是泡妹妹,主要是之前認識的一些台灣小妹,順便也發些政論文章.

那時好像還沒有網上長城,因為黨中央還沒有感覺到互聯網的威力.

泡妹妹之餘我偶爾也搞搞政治.到不是我很喜歡這玩藝,而是因為我見到有人說蠢話就忍不住要開口說幾句,說著說著就吵起來.

我的政敵主要集中在華岳論壇,現在這個論壇已沒落得不像話,版面和十幾年前相比幾乎沒有改變.當時和我論戰過的老熟人如今都不知去向,只有一個叫鐵流的傢伙,前兩年還看過關于他的新聞,內容是被欠薪還是啥的.

這個當年的對手,現在估計也和我站在一邊了.

我說過,黨會把所有相信和擁護它的人變成敵人,獨裁者大都如此,我也是被轉變者之一.

 

 第四章 結婚也中槍!

政治這東西,我不關心它,它就會來關心,極權政治更是如此.因為它要控制一切,只要你活在它的陰影之下,就不可能幸免.

自從八九年人民反抗運動被血腥鎮壓後,官員們漸漸看清了形勢,開始放膽貪污腐敗,對人民的壓迫也變本加厲,這使得我怒火中燒,忍無可忍!----但還是忍了,不然又能怎樣?

然而這時又一把火將我的憤怒引爆!

經朋友介紹,我找了個女友,談了幾個月就準備結婚.

在中國結婚要經過政府批準,于是我就經歷了比白寶山更羞辱的一幕!

首先要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有了醫院證明才能辦結婚證.

然後我被強迫割包皮(否則不通過),這也算了.

接下來老婆被查出已懷有身孕,婚姻登記處給了我一個很震憾的回覆:沒有準生證不能懷孕,已懷孕的要墮胎,否則不能辦證.

我心想:他娘的我又沒超生,就連中國那臭名昭著的計劃生育法也拿我沒奈何;我也不是畜牲,懷不懷孕關你媽屁事呀?!

然而政府就以堅定的立場暗示我:,就是一隻畜牲,你老婆懷孕要經過主人批準!否則你的孩子就要去死!

至于什麼法律,那是由我隨便強姦的婊子,我就是法律!你要守法,而我就不必,我還可以隨便改,直到它適應我的需要為止!

既然沒道理可講,我也怒了:這婚不結也罷,想殺我的孩子,老子先要你們死一批!!!

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我已成為一名準罪犯,滿腦子都是血腥!

如何殺人,如何逃亡,或者從容就義,或者盡可能多殺幾個,力盡被俘再破口大罵至死方休......種種方案在腦海里徘徊,每個方案都至少伏屍二人,流血五步.

為什麼後來的楊佳慘案對我的震動那麼大?因為十幾年前我差點就被官府逼成楊佳!

但我會比楊佳更慘!因為楊佳殺警時,中國民智已開,還有許多人為他鳴不平.我那時候如果持刀血洗民政部門,那是沒人敢公開表示同情的,最後連支毒針也混不到,直接五花大綁像狗一樣被殺死在刑場上,肝腦塗地!

 

未來的妻比我聰慧且有辦法,她不知找了些什麼熟人,三言兩語就化解了一場血雨腥風----中國的那些破事大抵如此.

 

我們終于拿到結婚證,但心中的怒火已不可控,于是在海外某反共論壇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叫"武裝奪取政權",內容是警告中共不要做得太過份,否則人民就會像當年推翻國民黨那樣把它推翻!

文中還叙述了如何發動武裝起義,如何招集人馬,籌集經費,如何爭取外援,在解放區建立民主政權等等.

寫完發出去,心里也就舒坦了,該做啥做啥.不久俺因為文采太好,被某報社聘做編輯,月薪五百.和澳門比這點錢簡直就不算是錢,但我也就當好玩地接受了.

老婆肚子越來越大,眼看人生第一件大事即將完成,這時就出事了.

 

第五章 絕望的感覺

 抽了幾口煙後,主審官轉移了話題,開始和我拉家常,問我家里有什麼人,有什麼朋友,一起做過些什麼等等,我不屑隱瞞,一一道出.

這是一種心理戰術,旨在緩解雙方對立情緒,使嫌犯放松警惕,接下來就要到戲肉了.

他們連我剛回桂林時做的一些不光彩的事都知道,但表示不追究.因為那些在今天看來只是有損名譽的事,在當年也是可以入獄的.

 

拉完家常後,主審官問我,最近是不是有什麼人來找過我.我開始不知其所指,但經過幾次暗示,終于想起來了.

自從我把那篇文章發到"大參考"(海外反共網絡刊物)上面後,該刊物主編王炳章先生和我通了幾次電郵,並派人和我見面.

因為我文章口氣很大,對方誤以為我手中有一支遊擊隊,但發覺我只是孤家寡人後,很是失望,沒談一會就走了.

我們約在一間餐館見面,點了幾個菜都沒吃完.臨走那位聯絡員囑咐我不要太張揚,避免無謂的犧牲.我當時回答:革命總要有人張揚,有人保密.都干秘密工作,誰出來喚醒民眾?我已準備好犧牲.

聯絡員苦笑著說:我很敬佩你的精神,但是...(忘了下文,大致上是叫我小心行事)

我毫不隱瞞地把這事告訴了主審官,並問他:"你們早把他也抓起來了吧?"

主審官神秘地笑笑,不回答.

 

這大概是第一天審訊的情況,時隔十餘年,許多細節和秩序都不太記得了.

 

吃飯時,給我買了盒飯.一向艱苦朴素的我,覺得味道很好,比我媽做的飯要好.因為我媽很前衛,十幾年前就已實行綠色健康生活品味,煮的菜要鹽沒鹽,要油沒油,我喜歡的辣椒自然欠奉,在家吃飯是件很難受的事.

相比之下,國安局提供的盒飯味道好很多,而且還給我提供精神食糧----無限量供應的香煙,但這個我得自己掏錢買.我交錢讓警察們代購平時抽慣的桂林本地煙:甲天下----35一包.

 

洗澡時,警察告誡我不得關門.我指著窗上鐵欄說:"你看我跑得了嗎?"警察堅持不講道理的反科學精神,就是不讓我關門,不給解釋.

幸好他們中間沒有基佬,沒人偷看.我洗完就穿回原來的衣服,因為沒帶換洗的衣物----這是個信號,但我當年沒讀懂.

其實以我那時的生活習慣,一個月不洗澡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十八歲時,我媽有一次跪下求我洗澡,鬧得左鄰右舍都跑來勸解.

在這個準牢房里我倒是天天洗白白了,因為洗澡的時候才沒人盯著我看.

 

至于睡覺,就把我受審時坐的椅子挪開,鋪個墊子,給張毛毯,一個枕頭,席地而睡.天哪!他們就是這樣迫害革命志士的!

不過我艱苦慣了,覺得這樣做已經很不錯了,故無怨言.

因為我本來預期是會被打個半死,甚至活活被打死的----只要他們一動手,我必他媽的還手,然後他們必然更下毒手,我將戰鬥至死,而不要像狗那樣被打死.

幸好這些事都沒發生,不然各位今天就看不到我的下文了.

 

睡醒吃完早餐接著審,先問:"昨天睡得還好吧?"

"還好."

"吃得滿意嗎?"

"滿意,比在家吃得好."

.

然後開始審問.

不記得到第幾天,我早就把所有情況毫無隱瞞地招供了,再沒什麼可說的了,但他們還不滿意,總覺得我還有更重要的秘密沒說.

這時我已經有點不耐煩了,:"該說的都說了,你們要判多少年就快判,不判就把我放了,你們關我在這里已經超過法定時限,你們已經違法了!"

主審官微笑著,吸口煙,:"不急,慢慢想,還忘了什麼沒說?慢慢想,我們有的是時間."

這麼多年了,我還記得他這句話.為什麼?因為他這話給我壓力很大,暗示我:如果你不說,就一直在這里待下去,直到永遠.至于什麼法定時限,前面說過:法律在他們眼里只是個可以任意玩弄的妓女,根本沒人當回事.

也就是說,我回家的日子遙不可及!

這比判我個十年八年還難受!

我感到絕望,深深的絶望!是這輩子唯一一次感到如此的絕望!

絕望的人有兩個反應:一是自殺,二是拚命!

兩種我都想過了.

 

審訊的間隙,我向上主祈禱,求主保祐我能逃出魔爪,重獲自由.

那天夜晚,我對自己許諾:如果還能出去,我一定好好珍惜自己的自由.

怎樣珍惜呢?我唯一能想到的是:騎車到郊外的桃花江邊去釣魚.

碧綠的江水,拂面的春風,青翠的田野,撒滿銀色月光的江邊小路,我還能再漫步其中嗎?

 老婆,如果我不能再回來,你要把孩子生下來,長大為父親報仇啊!

 

第六章 山重水複

隔天的審訊中,他們又要我認識錯誤的嚴重性,我卻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于是又爭吵起來.

我感到他們不會放我走了,言辭愈加激烈,態度愈加強橫!

這時,我注意到一個細節:每當我出言不遜時,主審官就用膝蓋敲一下身邊記錄員的腿,叫他停筆;當我承認自己可能有些偏激時,他就示意在一旁聽呆了的記錄員赶緊記下.

我覺得他是有意讓我看到的,因為桌子沒鋪桌布,我能看見他們的腿.

這讓我感到:他們並不想把我往死里整,心中燃起希望,于是馬上配合,說了許多動聽但不違反原則的話,聲明自己是因為太愛國,恨鐵不成鋼,才寫那篇文章等等.主審官敦促記錄員快速抄下,作為我已經悔改的證明.

 

接下來那天,審問終止了,他們要我寫深刻的檢查,我寫了幾張紙為自己開脫.他們看了不滿意,要重寫.

我最討厭寫重覆的東西,但還是忍著寫了.然而他們還不滿意,認為不夠深刻,要再寫.

這時我又爆發了!紅著眼說了些很暴力的語言,暗示再這樣逼我我寧可去坐牢,去死!

旁邊一個小平頭問我:"你眼睛是進沙子了嗎?要不要擦一下?"

我說:沒有!

心想:你以為眼紅表示哭泣和軟弱嗎?你搞錯了,這是我準備和你們玩命的前奏!

主審官比那小青年要聰明,立即看出苗頭不對,拿起我的檢討書,假裝和其他人交換了一下意見,:"算了算了,這樣就行了."這才平息一場風波.

 

接下來又和我談條件,要我替他們做些事,以將功贖罪.

我不肯答應,他們就把這些事美化成對國家有利的好事,我就說:好吧,如果是對國家有利的事,我一定盡力而為!

他們聽出我話里有話,因為他們叫我做的所謂對國家有利的事,在我眼中可能剛好相反.于是又軟磨硬泡好長時間.最終我把措詞改成不違背自己良心的事.其實和之前沒什麼不同,但卻通過了.

至于是什麼事,因為我簽字畫押保證不泄露,所以目前還不能告訴大家.

他們一並要求我不能把在此發生的事說出去,我當時也答應了.但根據最近出台的新法律,我覺得把這些事說出來並不會對國家構成威脅,不說的話反而對黨國形像不利,因此無需再保密,遂有此文.

 

第二天,他們帶我妻子來和我見面,飽受驚嚇的妻見到我就哭,說我胡子那麼長.國安們卻認為:”這樣很酷!”

簽下取保候審通知書,發還扣押物品,把我放了,總共被關押五天.

我簡直不敢相信有這麼好的事!

沒有酷刑,沒有長時間的審訊,好吃好睡天天洗澡有煙抽,還有空調----那時空調還沒普及呀,我先在牢房里享受了.

而且那也不是牢房,是個小別墅.我到現在都沒買得起別墅,卻在十幾年前就住進去過了幾天""----不要也罷.

 

後記:

風波過後回想,當初國安抓我時就沒讓我帶任何洗漱用品,已表示他們並不打算關我太久,但我沒經驗,抱著九死一生的心情離家,徒增很多心理壓力.

後來又打聽到一些和我相似的案例,也得到從輕發落,當事人比我更早在網上發文敍事(見下文),也沒有受到打擊,可見中央政府已經脫離毛澤東時代的變態和瘋狂,回歸正常.

我也很幸運,因為前幾年剛頒佈新法律,取消了反革命罪,改成危害國家安全罪.如果再早幾年,我干犯的就是反革命罪,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那些被以此罪名處決的人,大多數都是民族英雄,我很景仰,但不想步其後塵.我希望自己既能為國家文明進步出一份力,又不會因此陣亡.

 

出獄後,單位里的人都知道我被捕了.但很好笑的是,我比以往更受尊敬了.

朋友們稱我為"從東廠出來的人",幾個坐過牢的朋友都甘拜下風.

老婆的姐夫(武警軍官)責問我為何不趁勢加入國安局?他們單位好多人打破頭都想進去.

我說:你能不能再蠢些?!

當初我被抓進去時,他嚇得整天在家里找竊聽器......沒點常識,那玩藝用得著裝在你家嗎?

國安局一直和我保持聯系,經常派人來"探望",最後居然動用國家機器,給我發了來澳門定居的單程證,讓我成為澳門正式居民.

假如他們知道我過了海關,再次踏上澳門後說的第一句話,不知會作何感想?

好吧,我說的第一句話是:終于自由了!

第二句是:從此不再受那奴役苦!

這是黃梅劇天仙配中的唱詞.

之後,我每次回老家,都主動向國安局匯報情況,表明愛國愛澳的立場,然後用公款吃吃喝喝,浪費納稅人一大筆錢,加深我的罪惡感.

終于有一年,我沒再去找他們,他們也沒再找我,然後我也很少再回家鄉,漸漸地斷了聯系.

國安的兄弟們,你們還好嗎?當年審問我的那些老領導,你還好嗎?

對于國安局,我有著復雜的感情.

一方面,他們是獨裁者的爪牙,鎮壓人民反抗的急先鋒,或許還是雙手沾滿人民鮮血的劊子手!

另一方面,他們待我不薄,沒有他們,我至今可能還是個無業遊民,啃老族(我獲釋後就被報社開除了,妻子也被連累),妻女也不可能跟隨我來到自由世界.為此,我一直感激他們!

我現在仍然厭惡共產黨,但從個人角度和國內情況來說,共產黨實在是待我不薄.所以,將來有一天,共產黨的統治被推翻時,我或許會竭盡所能拯救那些失去組織的共產黨員,免遭憤怒的群眾屠殺.

因為我相信,任何人在那種制度之下,都免不了要做惡,只要推翻了這個制度,多數惡人也會向善,單個的共產黨員,和你我並無分別,即便貪官,也有權接受公正仁慈的審判,而不是被濫殺.

 

十多年過去了,仿佛彈指一揮間.我也從當初的熱血青年漸漸步入中老年的行列,國家也愈見文明昌盛.

前進的道路還很漫長,同志仍需努力,我很高興自己曾經為國家的進步做過一點點努力,付出一點點代價,也希望每個中國人都能在他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點什麼.

一個人做一點點,十三億人加起來就是一股足以改天換地的可怕力量!

 

求主保祐我的國,我的家,令國人早日去惡從善,重沐主恩!

 

城市隱者

2014412日于澳門

(附圖:被捕和釋放時簽收的官方文件)


 
 
 
 
附一:讓我坐牢的那篇短文
 
奪取政權!
當人民不能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意願時,願神賜予他們勇氣和武器,去反抗暴政!
戰爭準備:
條件允許的話,應盡可能作如下準備:
a> 理論準備:人民不滿政府的原因,解決的辦法
b> 瞭解各地民情,:何處人民對政府不滿情緒最嚴重,已到了造反邊緣(在此種地方起事,如魚得水).全國範圍內對政府不滿的省市所佔百分比.
c> 物質準備:金錢,武器
d> 最好能聯系到一批進步軍官和士兵
e> 讓人民盡可能多地知道自己的處境.關於這一點,本人印象很深.國內大多數人,並不知道自己正過著一種沒有尊嚴的生活.他們對國外,猶其是美國的自由和民主有著一種模糊的向往,但卻沒有形成清晰的觀念.而且這種對自由的向往常常被物質生活的向往淡化或扭曲.他們就象魯迅所說的,在鐵屋中沈睡的人.從來沒有見過外面的世界,不知自己生活在囚籠裏.把他們喚醒,是革命者的要務!
二、自由之戰發動時機
不合天時(時代潮流,生產力發展水平等),不順地利(並非單指地形),不應民心之戰爭,十有九敗,縱然勉強取勝,也元氣大傷,于國於民不利,革命者慎之!
茲認為自由戰爭發動的時機如下:
1)理論上,革命者已掌握解決當今大多數困擾中國的社會問題之方法.可以在奪取政權後加以實行,迅速改變中國窮困落後低效率的現實.若沒有此理論,戰爭徒令生靈塗炭,打倒皇帝做皇帝而已,志士恥為之!
2)人民對政府之不滿已到頂點,80%不滿,1%願拿起武器(十二億中國人,每一百人中有一人願拿起武器,則有一千二百萬人矣,除去婦女,兒童,老人,也有三百萬,所以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政府繼續以暴力壓制,民怨沸騰.一人高呼,應者雲集.此時舉義兵,如星火燎原,勢不可擋!
3)有一聰明正直有魅力之領袖帶領,此英傑尚待上天賜與中華!吾不知其所在也.
4)當民眾不滿未到要求時,革命者應用文不宜用武.以宣傳鼓動方式,讓民眾盡可能瞭解社會黑暗面.政府加以改進則可,若不加以改進,人民的不滿遲早會達到革命所要求的條件.
5)縱觀歷史,許多腐朽王朝都亡於戰爭.事因國家腐敗是整個社會(包括軍隊)的問題,而非限於朝廷一小撮人.軍中和政府中一樣,有功不獎、有過不罰,士氣低落.此時遇外敵入侵,軍隊潰敗,王朝的未日也就來臨.所以,推翻腐朽政權,也可以在對外戰爭慘敗,人民極其憤怒,政府威嚴和自信心盡失,各種矛盾暴露、深化時開始.
三、戰爭進行
當自由戰爭爆發後,要注意以下幾點:
1)發動群眾,爭取有文化有抱負,正直的青年人:中國人生性自私、保守、怯懦,非死到臨頭不能拚死一搏.故自古華夏多暴君!正如國歌裏所言: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發出最後的吼聲!為什麼中國人總要到最危險的時候,才發出最後的吼聲呢?戰事伊始,兵源緊張時,首先應做青年人之思想工作.因為年輕人的血是最熱的,心地是最純良的.能不顧生命,為了正義而戰者,只有年青人.故應把發動青少年作為第一步!他們將是自由戰士的主力.
2)宣傳:透過各種渠道向全國、海內外宣傳革命軍之政治主張,讓天下人知吾等起兵之意義.這對瓦解反動政府,促使正直的軍、警、官、民倒戈一擊意義非常重大!
3)爭取外援:力爭得到美,,,,,,俄等政府及海外愛國華人和關心中國的外籍人士之援助.盡力爭取無償外援,有償者要取其利輕;高利貸式的外援不可接受或暫時接受,日後通過外交途徑化解之.巨額政府援助即使條件苛刻一點也要接受,以令該政府不能自拔,不得不一直援助到底,以免我方一旦失敗,令其血本無歸.對民主國家要盡力取得該國人民對中國革命軍的同情和支援,從而默認甚至促使其政府對我施以援手.
4)爭取知識份子:共產黨一向視有頭腦的知識份子如仇敵,因為任何一個有頭腦的人都不吃它那套騙小孩和文盲的小丑戲,而且,越是有頭腦的人越是容易說服(因為他們看得清楚).對於德高望重的知識份子,革命軍應盡量取得其同情和幫助,至少是聲援.這對一般缺乏主見和判斷力的人民的影響極大,爭取不到的也要以千金買馬骨的態度,尊重其選擇.
5)爭取敵方人員:
a.當我義軍不得不戰時,國家必是人心動蕩之際.解放軍有三百萬眾,看似可怕,其實解放軍亦由吾同胞組成,是非曲直,人心所向,自有分寸.應努力做好策反工作.一個腐敗的政府,不可能只在社會上腐敗,它的腐敗必然深入軍隊,而令有良心的軍人反感,爭取這些天良未泯且有一定軍事素養之軍人,極為重要.事實上,中國當今政府之污穢,連兒童少年都知道,何況軍人?把一個敵人變成朋友,等於消滅了兩個敵人.
b.對被俘敵軍要進行教育,令其明白我軍起兵之意義.揭露社會腐敗,國家落後之制度、傳統、文化上原因,和改革之方法.用討論的方式進行,若其實在聽不進去,也不必強求,皆因真金不怕火煉,日久自見分曉.
c.掌握各地受人民擁戴的政府官員資料,當軍隊到達其轄區時,可以考慮暫時不加佔領.但應責令其釋放政治犯,實行新聞言論自由,並限期舉行全民大選(定出時間表,一般是在戰爭結束後).
d.革命軍主要領導應盡量選用受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熏陶之人士,以免再有蔣介石、毛澤東之流混入革命隊伍.對於別有用心或原因加入革命軍,但確有一定材能的人,應量材錄用,加以理論教育感化.實在頑固不化的,日後民主制度也可束縳之,不必勉強排斥.
e.軍用物資以外援、稅收、沒收國營資產和貪官污吏家財為基礎,用向民間購買的方式取得.
6)軍事:
a.要令上述工作能順利進行,革命軍還應有一定的軍事實力,努力打好幾個勝仗,令大多數心存觀望者堅定立場,擁護革命軍.這需要一大批優秀的將領.
b.當其他省、市、縣、軍區等宣佈(或實質上)獨立或中立,與敵我雙方都不發生聯系的,應爭取其合作.若其執意不肯合作的,應促使其接受我軍主要政治方針,至少要實行新聞言論自由、開放黨禁、釋放政治犯、在不久的將來實行民主選舉.否則將視其為軍閥割據,在適當時候應討伐之.接受我政治方針的獨立單位,應在戰後,以和平宣傳方式,通過當地民主渠道,促其加盟,並實行軍隊國家化.
c.若革命軍力量尚未足以和敵軍對抗,亦可進行遊擊戰爭,以誅殺民憤極大的貪官污吏、攻擊刁難百姓的官僚機構為要務.採取先文後武的策略,:對人民強烈不滿而政府又拒絕處理的部門或個人,先用海報形式給予警告,令其改進或自行投案.若結果仍不令人民滿意,革命軍將委託一些市場調查機構做民意調查.然後決定是否對其採取暴力手段!在確立民眾心中良好形象、具一定實力後,革命軍可採取較大的行動,攻擊保衛更周全、勢力更大、罪惡更深的吸血鬼,乃至奪取或實際控制(表面並沒有武力佔領,但事實上該城官員唯我命是從)整個城市,漸漸擴大影響範圍,壯大自己的力量,最後發起大規模起義!
7)政治改革:軍事行動是為了實現政治主張而採取,若沒有政治改革,為何起兵呢?當革命軍每佔領一處城鎮,應實行政治改革,順應民心,清除人民所痛恨之事物.
每佔領一個城市,要做的工作如下:
a)三個月準備期內,進行宣傳,讓人民有心理準備
b)在軍警保護下,由當地百姓自由選舉市縣長,人民代表,地方法院院長.再由人民代表選出立法機構,制定本地法律.真正賦與人民代表大會相當於西方議會的權力.
c)開放黨禁報禁,一切新聞、言論、結社自由.但各種新聞、言論不得鼓吹專制,否則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對喜愛專制的人實行專制,剝奪其政治權利(但對該等人亦不得逮捕,僅禁止發表言論及參加選舉等),讓其飽嚐專制的滋味.釋放政治犯並永遠取消這一名詞.共產黨若放棄其一黨專政的概念及對脫黨黨員類似黑社會的處罰方式,亦允許其繼續存在並參加選舉.色情業,賭業由當地人民代表大會自行決定合法與否.由於專制制度亦有其優點,比如行事快捷,步調一致,所以不應完全摒棄之.當戰爭結束後,可允許人民對其進行評論和倡議而不加干涉,作為民主制度的補充.
d)沒收國營企業拍賣,將收入充作軍費或重新投資,已改成股份制的,暫除軍事工業外,一律接手並出售國家股權.
e)請國外銀行界人士協助建立銀行制度,是否要發行新貨幣由專家討論決定.
f) 以重稅抑制暴發戶(:投機生意獲暴利,賭博),和不勞而獲者(:遺產繼承者),減少貧富差距,但懶人不在此例.
g)減少死刑,對非暴力和非人身傷害罪,最多判無期徒刑
h)以西方法律為基礎,制定全套新法律,培養新律師,新法官(這些工作最好在起兵前完成,需要優秀的法律人才,他們不但要熟知各國法律,還要瞭解中國國情)
9)要時刻作好最壞的打算,:革命失敗,革命者喪師亡身!雖然這並非我們所想,但也很有可能發生.不過,即令革命失敗,它產生的影響也將是深遠的,對政府的刺激也是強烈的.若政府能從中汲取教訓,勵精圖治,革命者死亦瞑目.若政府以為鎮壓了革命,可以安枕無憂,繼續腐敗,或作作表面文章,欺騙人民,暗中仍大做其骯髒勾當,可以想見,新的革命將再次發生.而它將會借鑒我們這次失敗的教訓,做得更好,成功的希望更大!所以,無論成敗,革命者都應抱著為國家作試驗的態度,盡可能地嚐試一切可行的政策,以觀察較果,為後來者鋪路搭橋.
10)不可對人民亂許願:不能為了取得民眾支援而許下不可實現的諾言.要讓大眾明白,新政府並不能保証讓每個人發財,但保証給予每個人以公平競爭的機會,包括政治和經濟上的公平競爭.
11)戰後工作:大亂之後,必多小亂.盲目信奉共產主義的人、舊官僚等等會趁新政府立足未穩之際發起武裝反撲.戰爭剛結束,許多工廠、農田被毀壞,大量失業工人、破產農民,將是新政府的隱憂,也是敵人利用的對象
12)戰爭勝利後要修改之法律:
a.把軍隊改稱為中國國防軍.軍隊永遠屬於國家,不從屬於任何黨派.軍隊永遠槍口向外,不干預內政,即使國人暴動,也只能由警察去鎮壓.
b.把國防軍分為三級:一級國防軍全部由志願人員組成,發給工資,在非戰爭期間可以隨時退役,予以最精良的裝備和訓練,用於發動對外戰爭,和平時期保持三十萬人,戰時從二、三級國防軍中徵召;二、三級國防軍由義務兵組成,發給津貼.其中三級國防軍只用於以建國時固有國界範圍內的攻防戰,不出國作戰,和平時期保持一百萬人,戰時從預備役中徵召;二級國防軍除了履行三級國防軍職責外,還需防守一級國防軍所佔領的它國國土,但不負擔進攻責任,和平時期保留五十萬人,戰時從三級國防軍中徵召.
c.軍人可以在休假期間、以個人名義、不持有國家配備之武器裝備、沒有受任何軍事組織指揮操縱的情形下,參加政治運動,包括武裝暴動.
d.進行武裝暴動者必須以合法權利受侵害但投訴無門為基礎,政府強迫執行為起因,不得使用限制武器和遵守國際戰爭法為原則,方可減輕或不承擔法律責任.被捕之暴動份子必須公審(除非因涉及國家機密得到人大常委同意),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秘密審訊.
e.警察只能配備裝甲車、直升機,不能裝備坦克、戰鬥機、火炮等重武器,以免在鎮壓暴動時對公私財產造成太大損失.若暴動一方使用之武器沒有超過限制,軍隊將保持中立.反之,軍隊將立即介入(僅以收繳武器為目的)
f.當暴亂人數超過百萬(指直接參與者),波及到全國一半以上省,軍隊應出面主持全國大選,前提是暴亂者首先要暫停行動.
g.任何軍人要想參政,士兵須退役一年,軍官必須退役兩年以上方可.否則不準被選舉,違法參加選舉未獲勝的,再取消其一年被選舉資格;獲勝的宣告選舉結果無效並追加取消其被選權一年.但軍人退役前後都擁有選舉權.
h.和平時期,軍隊首長違反以上法律的,經其所駐地人民法院(團及以下軍官),或中級人民法院(軍及以下軍官),或最高人民法院(軍以上軍官)宣佈罪名成立,應於三日內自行停職投案候審.若繼續擔任軍職,任何軍警、平民皆可殺之而勿需負法律責任.並將該條列入緊急避險法.戰爭時期停止執行該法,具體做法另行規定.軍事法庭應隸屬同級法院,受其管理.
i.鑒于和平和戰爭時期環境不同,應區別對待.戰爭(對外)時應實行專制,和平時期實行民主.軍隊內部管理實行一長專制,政府部門則實行民主.
j.每四年全民選舉一次總統(年齡在三十以上)、最高法官(必須有法學碩士文憑)、議長(即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長)、本市市長.總統負責指揮調動軍隊,任免所有省上政府官員(不含市長)和軍隊師上指揮官(此權力也可下放,但由法律規定總統是最後決策人.其餘官員任免則無權過問).最高法官負責指揮警察部隊,任免市以上司法及執法人員,且是唯一能傳訊總統之人.
k.選舉費用應由國家負擔,並規定數額,隨時由檢察院和會計師協同計算選舉費用是否超過限額,以保証候選人在同等財力下競選.選舉費用雖然巨大,但用於國內宣傳媒體,依然對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且對國家長遠利益有好處,屬該花的錢,不宜認為是浪費.
l.議會三分之二通過可以暫停最高法官職務,並指定代理人
m.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各省市(當地人民代表大會),企業(股東)可自行作出市規、廠規,但不得和法律有抵觸.凡屬法律有漏洞而造成損害的,由立法單位賠嘗損失並立即修改.人身傷害罪則由執法、立法單位共同決定按舊律辦或按新律辦.
n.刑罰要盡可能定量,量之上下限不可過大,以免為貪官污吏所利用.
o.廢除看犯人態度量刑的傳統.
 
政府機構改革(中央)
a.在天安門廣場(假如北京仍是首都的話)設立十部電腦抽簽機,凡是希望與中央領導見面會談的民眾皆可持身份証來輸入自己的號碼,由電腦隨機抽樣,每次十人.然後有一小時時間與首長會談,其內容皆為各地民情,政情,由秘書記錄,但該談話內容並不任何法律責任在內,政府也不作出任何承諾.完全是為瞭解情況而設.該電腦之軟硬體皆公開化,其硬體設計應可隨時讓民眾檢查為宜.
b.各部長官員都在一大廳內工作,用隔音透明玻璃墻隔開.每部工作間後有秘室,只有涉及國家機秘才可進入會談,並由國家安全局指派秘書當場記錄存檔.
c.在上班時間內官員必需抽出一小時和來訪群眾會面並作記錄,在每日下班前一小時由秘書把資料整理出來各部交換閱讀.與本部無關的免閱,但也可要求查看.此資料屬公開性,每日由國務院宣傳部印發,出售或發給各報記者.法院亦同,但談話內容只許涉及案件,且其記錄不要求對外公開.國防部的民眾(也可能包括現役軍人之建議,反應)上訪資料亦屬半公開,具體內容由另外的法律規定.
d.由司法部設立監察部,每個政府部門都有一個監察部,專門接受人民對政府部門的投訴並將之統計、公開,提交司法部對政府部門或個人提出行政起訴,責令上級政府部門中止或撤消個人職務,全面整頓部門.監察部有權令政府進行人事更動,但無權指定接任人.
e.各地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監督監察部工作並有權罷免其首長之職務(但無權任命新人).
 
總之,政府負責國家安全、經濟、等等;司法部負責監督政府工作和執行法律;立法部門負責制定法律和監督司法部工作.
 
 
我希望共產黨能看到這段文字,願他們知道:人民已經拋棄了他們!願他們警惕:他們已經太過份了!願他們加速改革:否則就是滅亡!
當初人民幫他們趕走了腐敗的國民黨,今天,假如他們一樣腐敗的話,人民也照樣會把他們趕走!
我希望我多災多難的祖國能在和平中完成它的轉變,萬國仰慕,舉世無雙,恢復我漢唐的光榮強盛!
如果不能,願上天讓我在偉大的自由戰爭中,灑下我的熱血!
最後,寫下一句大家都熟知的,令我一想起就熱淚盈眶的話: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不自由,毋寧死!!!
 
城市隱者
共產黨四十九年
 
 
附二:這篇是一個和我有著相同經歷的廣西同鄉所著:
 
隱者序:本文作者大家可能聞所未聞,他只因寫了些批評時政的文章,就被逮捕,差點被判刑.他是我的廣西同鄉,文筆很好,記述了被捕期間審判過程和牢獄生活,反映了中共中下層干部對民主人士的態度,難得一見.
由此大家也可以明白,除了劉曉波,趙連海之外,還有很多很多先知先覺的中國士人正遭受迫害.
 
 
<獄中札記>
荊楚(本文作者,真名王德佳)按:自我出獄之後,因為電腦被扣,只好去網吧上網。朋友們看到我在網上冒泡之後,於是紛紛圍過來關切的詢問。我在回答了好幾波這種詢問之後,仍時不時遇上這樣的詢問。我才想到把這個經歷簡單記錄下來,作為對關心我的朋友們的彙報。不料這篇文章寫出來並傳給部分朋友之後,朋友們看後很欣賞,乃希望讓更多的人分享到,於是引起傳播失控……為此,公安部特令廣西公安廳來找到我,要我不要發表這篇文章。我雖然答應了,但在傳播失控的情況下,也不知道那個朋友于5月29日在博訊上發佈出來了,於是不少網站紛紛轉載……既然如此,今天也在這裡貼上算啦。

“三家村”文字冤獄的唯一倖存者廖沫沙先生,在哀悼其同冤亡友鄧拓先生一詩中,有“豈有文章傾社稷,從來奸佞覆乾坤”一闋。我今天也借來一用,頗能說明我寫作此文之主旨。

自我被廣西警方“刑事拘留”、然後獲得“取保候審”釋放出來之後,常常遇上國內外眾多朋友的關心和詢問。我只好就此問題一一作出簡要的答覆。但經過多次答覆之後,仍時不時遇上網上朋友們的關心和詢問。我想,朋友們的惦記和關心,給了我精神上的很大安慰,也讓我感到溫暖。今天,特以此文向朋友們作一個簡單的彙報。或許能給耽心被當局構陷迫害的朋友們提供一點借鑒或啟迪。

今天,我頗費心血地記錄下這一切。竊以為,也能給受到當局非法迫害、而長期被迫避居海外、對中國社會頗感隔膜的民運朋友們提供一點瞭解中國當前的世態民情的基礎性素材。

一、國難日,我被抄家和刑事拘留

這些年來,我不屑於為虛假庸俗的喉舌媒體寫作,不願説明這些喉舌媒體製造文字垃圾。並認為——倘若國內這些喉舌媒體刊出了我的文字,那是對我的極大侮辱。且暗暗發誓:倘若再為這些虛偽的媒體寫作一個字,就砍去自己的右手。

自我秉持這種寫作態度之後,因而就筆走偏鋒,快意恩仇。寫心中之所想,訴心中之鬱積。寫作和發表了不少文字。有的還流傳得很廣,頗受海內外朋友們的偏愛。

我明白,在血色中國,要講心中的大實話,就會隨時面臨牢獄之災。只能諛詞滔滔、馬屁滾滾地歌功頌德,只能整天戴著假面具虛與委蛇,只能言說一些言不由衷的套話鬼話,只能討論一些似是而非的偽問題,才有可能謀得自身和家人的安逸。

我也明白,這些年來,當局迫害國內良心人士,漸漸地變得“精明”起來了。他們常常使用“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手段,來對付良心人士。以免受到民主世界和文明社會的遣責,以維護党國的“國際形象”。

前些年,當局也想用“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手段來搞我。因為當年我曾有較長時段擔任過頗有實權的信貸科長。於是,他們相繼去了我過去工作的工商銀行去調查,看我是否有貪污受賄的蛛絲馬跡?在他們的企圖落空之後,又去到稅務部門,看我是否有偷稅漏稅的行為(這些情況都是這些部門工作的朋友,事後詢問並告知了我)?

因為前些年,自我失業之後,曾開過一爿農業技術服務的門店。稅務部門告訴他們說,農業技術服務的行業是免稅的。於是,他們又到了工商部門去調查。查看我的營業執照上的問題。全州東門工商所對他們說:“他以失業人員的身份來這裡申辦營業執照。因為涉及失業優惠政策落實的問題,我們還沒有批給他……”

在我沒有任何“非政治化”的問題值得他們搞下去之後。有一次,在我采寫了一篇《全州有這樣一位抗戰老兵》的文章發表後,他們還故意誤以那篇文章是我弟弟所寫。於是四五個員警,浩浩蕩蕩殺向我弟弟的工作單位,三番五次找到我弟弟的單位領導,要該單位領導“加強對我弟弟的管束”云云。

弟弟被嚇得不輕,於是告訴我這些情況。我則告訴弟弟:“不關你的事,你把他們轟出去就是……”我知道,他們用的是“敲山震虎”的伎倆。以使我的家人感到異常恐怖而向我施壓,迫使我放棄寫作和表達。

在他們“敲山震虎”伎倆落空後,只好直接找到我妻子,跟我妻子說:“讓你老公注意啦!再這樣下去,孩子上學和你本人的前途要受到嚴重影響”云云。妻子回來後,就跟我慪氣。我則跟她解釋說:“我沒做什麼呀!我只是表達了不同的思想觀點罷了……”

我當時很氣憤,就找到全州國安科,對那裡的庾平春隊長說:“男子漢大丈夫,做事情應該光明磊落。去嚇唬女人和孩子,算什麼本事?……”那位常常跟我稱兄道弟的國安科庾隊長,則打馬虎眼說:“沒有的事情呀!可能是誤會吧!”

(在我被拘押期間,妻子遇上這位庾隊長,對他很是反感和惱火。遂當眾搶白他說:“別看你平時跟我老公稱兄道弟的。到了關鍵時刻,則在背後捅刀子……”庾隊長被我妻子當眾這般數落,氣得哇哇大叫,口中不知所云地申辯。但他在我出獄後,遇上我,則悻悻然地乾脆躲開……)

我知道,當他們的企圖都落空之後,他們遲早會赤膊上陣的。

儘管事先預知了這一切,但在我被拘捕的前幾天,常常感到煩躁不安。也許是我主在默默地提醒我,而我沒有足夠的靈慧來領悟。也許是人的第六感覺。我也解釋不清的。

在這種煩躁不安的折磨下,當天下午,我又去找堂弟聊天。但聊了一會兒,仍然難以排遣這種煩躁不安。於是就去了新華書店。

正當我在書店胡亂翻看書籍的時候,突然接到過去要好的同鄉加同事蔣平榮的電話,說有要事跟我商談……於是,我就回到宿舍區。遇到蔣平榮,問他有什麼事情。他卻含糊其辭,顧左右而言他。

回到工行住宅社區只一會兒,我立即被七八名員警截住。員警把我家門口用汽車堵住之後,聲言要跟我談談。

對我來說,警方找我“喝茶”,這已是家常便飯了。我當時以為,他們會像往常一樣,只是談談話,或對我威脅一番而已。也沒有特別在意,就打開家門,讓這群警察進了屋。

但他們進屋之後,立即詢問我的書房在哪裡?於是,我帶他們進入到我的書房,還玩笑著他們說:歡迎參觀!

他們進到書房之後,才跟我說,要對我進行“依法”搜查云云。因為是由全州國保科的員警帶隊(我們這裡又稱國安科),他們也沒有向我出示搜查令和警官證件,就開始抄家了。

抄家過程中,我感到很氣憤,就對他們說,“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公開透明的,我甚至可以把我的卵子撈給你們看!而不像你們,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卻整天幹著禍國殃民的勾當!”還順口罵他們——“是一群公開搶劫的匪徒。”

他們被我激怒,乃狡辯說:“你不要鬧,我們是依法辦案。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已由不得你了。”

特別是那位自稱姓李(在我不知道他實姓趙之前,他一直謊稱自己姓李)的主辦警官,他一直虎著一張黑臉,對我凶巴巴的樣子,使我特別反感。

因為我在一篇文章中引用過宋代詩人黃庭堅的詩句,就順手將黃庭堅的名字寫在一張小紙片上。當他看到我電腦桌上寫著黃庭堅的名字的紙片後,就虎著臉說:“好啊!你跟黃庭堅也有聯繫?”

我當時氣不打一處來,就更為惱火地回敬他說:“不讀書的人,俗不可耐!我不想跟你這種俗不可耐的傢伙說話!黃庭堅是宋代的詩人,我怎麼跟他聯繫?回去多讀點書吧!不要這樣四肢發達、頭腦簡單!”

(這名趙姓主辦員警在我被拘押期間,一直謊稱自己姓李,並讓我叫他小李就是。出獄後,全州國保科的員警告訴我說——他姓趙呀。在我取保候審釋放出來之後,由於他負有監控我的任務,乃多次打電話詢問我的近況。有一次,他打電話時說失了口,開口就說“我姓趙”。我乃嗤笑他說:“我早就知道你姓趙啦,我是要看你說謊到什麼時候?看你什麼時候才能誠實起來?”以後就不特別提示了,只好用“李(趙)”的字樣來說明。後來這位李(趙)警官跟我說過:“其實我是知道黃庭堅是宋代的大詩人的。本來想跟你開句玩笑,卻被你臭駡一餐。看到你當時對我們很反感,就沒有當面反駁。將心比心!我要是遇上這樣的抄家,也一樣生氣的”)

他被我痛駡之後,收斂了許多凶巴巴的樣子。只顧吩咐其他員警翻箱倒櫃的查抄電腦、書籍、通訊資料和文具用品等。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查抄,到18點鐘左右,他們終於查抄完了。他們把查抄出來的物品清單抄寫好之後,就要我簽字。當我看到落款“2007年12月13日”字樣的時候,我就想起了今天是南京大屠殺紀念日。於是扭頭跟他們說:“你們選了一個很特殊的日子,來對我抄家。你們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麼?”

他們回答說:“不知道。那你說今天是什麼日子?”

我說:“七十年前的今天,日本侵略軍攻破我中華民國的首都,並實施了南京大屠殺。今天是我中華民族的國難日。你們在今天來對我抄家,與當年的日本鬼子是一丘之貉!”

二、刑事拘留

簽字之後,他們要我跟他們走一趟,說還有話要問我。

我說:“家都讓你們抄了,還有什麼話要問的?”

他們說,“希望你配合!不然採取強制措施,還是跟我們走的好!”

我知道說什麼都沒用,就走下書房,走出家門。

臨出家門時,我吩咐妻子把家裡的地面掃一掃。因為那麼多員警在我家裡抽煙和上下走動,把地板弄得髒兮兮的。

妻子則坐在電視前一動不動嗆白我說,“你曉不得自己回來掃!”我在心裡暗想,這很可能是生離死別呢!她竟然這樣?

看到妻子這種表現,我當時確實感到很傷心,很難過。我在心裡說:也好,我們的心靈很隔膜。我現在橫下一條心,去牢房裡過一輩子算啦!

(我出獄後,妻子心裡由衷地高興,笑意寫在臉上。我就問她,當時你為何對我那樣冷漠?她說她是“外冷內熱”,不讓員警看出她的內心的傷心難過……我就罵她:傻婆哦!你不知道,你的這種表現,連員警都小瞧你呢!他們說你跟我相比,是一個很普通的婦女。我心裡明白,他們沒有將“下裡巴”一詞說出口罷了!我都感到臉上無光哩!)

下樓之後。我繞過堵在我家門口的那輛車,而往外走去。這時,他們神情緊張,如臨大敵。前後左右都有人圍上來。有的人甚至要拔槍的樣子。我順勢坐進他們停在家門口稍遠那輛車上。那名主辦警官只好跟著我坐上那輛車,一起開進了全州北門派出所。

三、狗拿耗子的北門派出所

在去北門派出所的路上,那名主辦的李(趙)警官一改他始終虎著的臉,很誠懇地對我說:“老兄罵得對啊!今後我要多讀點書了。不然,鬧出今天這樣的笑話……”

這些年來,我預感到自己隨時有被捕的可能。有好幾次,我想把民運朋友的聯繫方式告訴妻子。一旦被當局拘禁,起碼讓世人知道。而妻子卻以工作繁忙為理由,說她不感興趣,也不想關心,我只好作罷。我想,在自己被拘捕時,就靠自己設法把資訊發給朋友們吧。萬一發不出,那就認命吧!(但經過這次事件後,妻子對這個問題的態度,才有了180度的轉變。)

到了北門派出所,他們把我帶到三樓的一間辦公室。坐了一會兒,我當時雖然沒有上廁所的必要,乃聲言要上廁所。進了廁所,我把門閂上,然後將我被抄家和拘押的短資訊,草草發給了貴州的李任科先生。然後才走出廁所,與在門外等待的員警一起回到審問室。

(在我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後才知道,當我把短信發給李任科先生之後,李任科先生及時將短信在博訊等網站上公佈了出來,然後很多BBS相繼轉貼了出來。大約在當天的21點多以後,國內外的很多朋友紛紛打來電話詢問。其中有不少海外媒體的記者朋友。如法新社、美聯社、英國廣播公司、記者無疆界、德國之聲、中國人權論壇、中國人權、民生觀察、獨立中文筆會等媒體或組織的關注。我妻子就我被抄家和刑事拘留的問題,如實地作了回答。引發了很多朋友對我被拘捕事件的抗議聲浪。如郭國汀、胡平、胡佳、李元龍、野火、劉路、齊志勇、貴州民運圈的全體朋友、美國參議院對華關係辦公室等等。這些朋友還通過電話,給予我妻子多方鼓勵和安慰,勸她放下心理包袱,勇敢地面對。也有一些國內的讀者朋友,儘管在國內各大網站貼出這個消息,就被立馬刪去。但他們仍然孜孜不倦,而在一些不太引起關注的地方發出抗議的聲音。在此,我要對這些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謝!正是這些朋友的呼籲和聲援,讓當局有所忌憚。這對於我獲得“取保候審”釋放,有一定的作用。因為中共當局對國內人民青面獠牙,卻害怕文明世界的曝光。他們在國內當婊子,但卻想在國際上立牌坊。這是中共當局的虛偽之處,也是中共政權的軟肋。胡佳先生在我出來後,他也被當局構陷關進去了,並被冤判了三年半。他身體不好,卻正在獄中受折磨。我很為他耽心,但又無可奈何)

在北門派出所等待一個多小時之後,該派出所民警唐實瓊和指導員閻展明來詢問我。他們問我犯了什麼事?我反問他們:“我犯了什麼事,我實在不知道。你們都不知道我犯了什麼事,就去我家裡抄家。這是不是執法犯法?是不是違法亂紀?”

他們被我這樣質問,感到很尷尬。乃有一答無一答地問了一些話,作了一個記錄之後。以便向上級交差。

在這個問話過程中,我跟他們說,“這件事情與你們沒有任何關係!我一不偷、二不搶,三沒打倒共產黨。你們瞎摻乎這件事,完全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有些事情,說了你們也不懂。你們這樣亂搞,搞得我毛火了,我會控告你們。把你們送進牢房裡關幾年!你們信不信?”

這時,民警唐實瓊就跟北門派出所指導員閻展明說,“老大,我們確實不該管這樣的政治案件,越問越感到不對調了。你去把上級的有關人員叫來吧!我們應該把這件事情交給他們來辦……”然後回頭跟我說:“我們吃這碗飯,要聽領導的安排。你是讀書人嘛,就不要責怪我們啦。我們也是有苦難言的……”然後他們就走了出去,說讓我等著。

在這個等待過程中,有兩個年輕的治安隊員來負責看著我。我則跟他們笑談閒聊來消磨時光。

交談閒聊一會兒之後,兩名看管我的治安隊員感到大惑不解。說我是一個心慈面善的大好人,有文化,又有教養。怎麼也被捉進來了?

我告訴他們,我一不偷,二不搶,三沒打倒共產黨。把我抓進派出所,我實在不知道你們北門派出所搞了什麼名堂……

後來,廣西公安廳偕同桂林警方,只好出面來審問我……這樣的審問和等待,一直折騰到次日淩晨一點多鐘,警方才開來了“刑事拘留通知書”,要我簽字。

我當時沒有料到他們這樣胡搞,就很生氣地跟他們說,“歷史終將證明我無罪,有罪的是你們這幫喪盡天良的傢伙。歷史終將把你們釘在恥辱柱上去的。你們的家人和後代,也會因為你們的行為而抬不起頭來,而無臉見人的……”

在桂林警方審問我的過程中,我當時感到肚子餓了,於是順手想往家裡打電話,想問問還有飯菜沒有?或叫家人送點飯菜過來。他們看到我掏出手機,乃跟我說:“等一會兒,我們打速食給你吃,不用你打電話的。”順手把我的手機奪了過去。

打來的速食,只有一份。我當時確實耽心他們在食物裡面下毒。我想,既然到了他們手上,橫豎不過一死。先吃飽再說吧!饑腸轆轆去做鬼也不好。就開始用餐。但在用餐之後,當著他們的面,我留下食物的樣本放進口袋裡……

桂林的警官問我:“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說:“我耽心你們下毒,就算我被你們毒死了,起碼也有個說法。”

那名警官見我這樣回答,乃極為憤怒,臉差不多變成了豬肝色:“你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把我們看成什麼人了!真是!……”

我說,“君子不君子,以後可以證明。現在,我只能把你們看成一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小人。你們必須昧著良心做壞事,才能保住你們的工作。否則,就保不住飯碗……”

我在那份“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簽字之後,就被警車押送進了全州看守所。路過北門派出所的門房時,他們讓我帶上被子,我才知道家人早把被子送過來了。

(出獄後,堂弟告訴我——聽說我被拘押之後,堂弟和弟弟早就把被子送到了北門派出所。他們想打聽打聽情況,卻被北門派出所的員警推到了外面。他們於是想去對面山坡上的樓房上看看,卻因為相隔太遠,而沒有看到我。)

臨進看守所的大門,我再次跟那名主辦李(趙)警官說:“我不怕坐牢,也不怕殺頭。但請你記住了——別看你們今天鬧得歡,當心將來拉清單。歷史會記住你的罪惡,會把你們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的。你們的家人和後代,都會因為這樁醜事惡事,而抬不起頭的……”

他則很傲慢地回答:“今天我有權力,先把你釘到看守所再說……”

四、審問過程概述(一)

進看守所一個月,有二十多天的時間都在審問我。審問過程有攝像機對著,進行攝像和錄音。因為第一次在審問室內審問,我就聲明了——“在這種鐵門鐵窗的環境下,不但精神上很受壓抑,也感到不習慣。以後在這種環境下審問,我會拒絕回答任何提問。”因而,後來的審問,就一直改在比較寬敞的醫療室了。

審問過程很漫長,牽涉到不少政治、歷史、哲學、信仰等方面的問題。國內外的民主人士,對於這些問題,都屬於基本常識,能夠形成理解上的默契。但而對他們講來,卻需要我頗費口舌解釋許多基本概念,才能讓他們有所理解。這些政治鷹犬雖然上了大學,但他們只學到一些黨八股和假大空,而沒有學到多少有價值的東西。乃需要我花上不少時間,來跟他們進行詳細講解,就像是給一班基礎很低的學生上課。

在這個“上課”過程中,有時搞得我很煩。於是就多次嗤笑他們,“你們上大學的時候,是不是吹牛屁眼去了?或許是國內的教育體系,只知道灌輸一些馬列毛邪說,根本就學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

他們被我這樣嗤笑之後,乃很不服氣地反駁說:“你也沒有出國留學嘛,那你是怎樣學到這些東西的?”

我於是告訴他們:“我正是對假大空、黨八股這一套語言符號系統有所醒悟之後,並在對之進行批判和否定性思考的基礎上,才獲得自己的獨立見解的。如果我不能跳出這個‘法西斯語言符號系統’的精神控制,也許我今天也跟你們差不多的……”

這種審問,動輒就是半天或一整天。全州看守所的員警們,也對此感到迷惑並感歎——案情怎麼這麼複雜呀?他們也很好奇,喜歡站在窗下或閘外旁聽我嬉笑怒駡的辯駁。有幾個看守聽了之後,反而感歎說:咱們全州要出貴人了……

看守們的這種感歎,說明共產黨政權在道義上的全線垮塌——連看管我的看守和警官,不但不把我看成罪犯,反而把我看成了“貴人”呢……

旁聽過我辯論的看守們,開始對我的案件議論紛紛,吱吱喳喳地議論開來。後來,廣西公安廳的那名頭頭看到這種狀況之後,就不許他們去旁聽了。每當看到有人站在門外或窗下旁聽,那名頭頭則把手用力一揮,眼睛狠狠一瞪。看守所的警官們只好紛紛退去。

上司的粗暴制止,並不能打消看守們的好奇心,很可能強化了他們的好奇心。於是有幾位看守別出心裁,借在醫療室窗下的水龍頭搓洗衣服的機會,長時間站在那裡默默地旁聽,並慢慢無聲地搓洗那些衣服。而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明明知道他們是借洗衣服來旁聽,也不好意思拉下臉來,將它們轟走了。

由於長時間的審問,常常耽誤我在看守所的用餐時間。在我吃了幾次冷飯菜之後,腸胃很不舒服。於是要求他們的審問的時候,不要耽誤我的用餐。

後來,遇上長時間審問而耽誤了我的用餐時間,審問我的警官就從外面打來速食,跟我一道用餐。有幾次,審問我的警官有聚餐會需要出席,則由全程陪同他們的全州國保科的員警,從看守所的幹部食堂給我打來熱飯菜。

打來的飯食品質,當然要比籠子裡的強得多。於是我邊用餐邊感歎:這才像人吃的東西嘛!這位大哥還是個大好人的!籠子裡面的飯菜,真像豬狗食呢!不是酸菜蘿蔔,就是豆皮湯,或是白菜葉。清湯寡水,看不到一點油星子。倒在地上,狗都不想聞一下的……

全州國保科的鄭警官,他有一次指責我:“想那麼複雜的問題幹什麼。吃飽了撐的,沒地方消化是不是?對於你的案件,光接待上級領導,就把我們累死了。好好地生活著,多賺點錢,把生活搞好,這才是正理嘛……”我乃回應他說:“那不是生活,僅僅是活著而已。就像雞一樣,整天腦袋一伸一縮,在地上尋找食物。你的腦袋裡面是不是全是一團漿糊?”

因為這件事,他在外面跟我家兄訴苦說:“你弟弟好怪!那天罵我腦袋裡面全是一團漿糊,我打了一個好飯給他吃,他就說我是個大好人了……”

在我被關在籠子中的時候,遇上一些還不認識我的警察去“查籠”,他們總要點上我的名字,把我叫到前面,讓他們上下左右看個夠之後,然後再吩咐同一籠子中的其他嫌疑犯人,要大家不要欺負我云云。

幾個牢頭則紛紛表示:X所長,你就放心吧!我們絕對不會欺負他的。他是我們這裡的大教授,是個大好人,我們很喜歡他的……(看守所裡的嫌疑犯人,不管這些看守的職務是什麼,一律叫他們為“所長”)

桂林警方對我的審問過程,也是我舌戰群盲的過程。他們用党文化的概念符號系統來質問我,而我只用幾句話,就把他們這種党文化的概念符號駁斥得亂了陣腳。

整個審問過程,用他們後來“取保候審”釋放我出來時悄悄地對我說的話來說:“整個審問過程,不是我們在審問你,而是你在審問我們!不是我們改變了你什麼,而是你改變了我們!”

五、審問過程概述(二)

這個審問過程,說來頗為有趣。我把他們的所有指控都駁斥得理屈詞窮,使他們甚感難堪。使他們七八個人站在我面前,總是感到心虛理虧,沒了底氣。

當時,我對他們的辯駁,可以說是思想靈動,妙語連珠,口若懸河,聲震屋瓦。直到今天,我都為自己當時的表現感到驚訝。僅在氣勢上,就讓審問我的員警感到自慚形穢,矮了半截。何況他們提出的東西,在我的駁斥下,根本站不住腳。

當然,能達到“思想靈動、妙語連珠”的境界,還有賴於我常常琢磨他們會提出哪些問題?然後思考應對的方法。我想,他們整天琢磨怎樣對付我,我為什麼不可以琢磨琢磨怎樣來對付他們?

我還時不時跟他們說:“我的一切活動,都是公開透明的。連我的心肝也是亮堂堂的。我甚至可以把卵子撈給你們看。讓你們看看,到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而不像你們,整天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卻幹著這種見不得人的罪惡勾當。”(桂林方言,撈卵子給對方看,是極為憤怒地蔑視對方的意思)……

他們就說我在侮辱他們。我則反問他們:“把一個對國家民族負責任的公民,無緣無故地關進看守所,進行構陷迫害,難道就不是對我的侮辱了?!”

審問我的李(趙)警官乃說我態度強硬。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乃裝出一副悲天憫人的語氣跟我說:“王德佳,你的事情,要說大就大,要說小就小。關鍵取決於你的態度。認識態度好,可以什麼事情也沒有。認識態度不好,判你十年八年又怎樣?!”

我當時正在氣頭上,乃毫不客氣地頂了回去:“按照你的這個說法,那麼中國的所有法律,都等於廢紙。中國的所有司法機構,都等於狗屁。中共所說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言辭,那完全是對全國人民的欺騙,對全世界的欺騙。因為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不是依據法律和事實,而是取決於你們是否高興。你們高興了,就可以沒有任何事情。你們不高興的時候,就可以把人往死裡整……按照你這個說法,那麼所謂的依法治國,完全是等於共產黨政權脫褲子放響屁!”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又說:“共產黨不是代表了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嘛!三個代表……”

我立即反駁說:“任何一個政黨,都是一部分政治理念相同、或利益訴求相同的人的集合體,這是基本的政治常識。代表全民族利益的政黨,世界上沒有一個。只有腦膜炎後遺症,才相信一個政黨能代表全民族的利益!什麼三個代表,我只能說是三個狗屁……”

“我還要在這裡聲明,我所說的共產黨,只是指極少數的黨魁寡頭。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幾個常委,才算真正的共產黨員。其他的普通黨員,僅僅是一組毫無意義數位。在我批評共產黨的時候,請你們不要自作多情……”

那位公安廳頭頭被我這樣無情的搶白,啞口無言,甚感狼狽。當天的審問結束後,待那位頭頭出去了,那位主辦李(趙)警官跟我說:“你不要這樣頂撞我們的領導嘛。這樣對你不好的,對我們爭取對你的寬大處理也不利嘛。”

我於是回答他說:“既然站著進來了,我就打算橫著抬出去的。他是你們的領導,又不是我的領導,關我卵事。領導不領導,只要講得有道理,我就服他。如果想以勢壓人,我不吃這一套。”

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嗤笑他們說:“你們應該做兩套不同的衣服嘛。”

李(趙)警官問:“為什麼?”

我說:“一套衣服前面短後面長,用來鞠躬哈腰地對待你的上司。一套衣服前面長後面短,用來昂首挺胸地對待我……”他聽了之後,也忍不住笑。並在我肩上拍了一巴掌說,“你這張嘴巴呀”……

這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吃了好幾次這樣的虧之後。於是在以後的審問過程中,他變得謹慎多了。往往是任由手下警官跟我辯論,而他像一個裁判員那樣,坐在一邊默默地聽。只有在他感到我言辭上有破綻的時候,才出來跟我辯論幾句。如果辯論失利,則趕緊閉嘴。

有一次我說:“我信奉伏爾泰的那名言,即‘我雖然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你們的宗旨則是,‘我雖然贊成你的觀點,但要堅決禁止你說話,封住別人的嘴巴……’”

“我的寫作和表達,如果你們認為我說得不在理,完全可以跟我公開展開論戰,或展開對我的批駁。哪怕把我批駁得體無完膚,我也熱烈歡迎。你們在道理上說不過我,就橫蠻地抓人。這是什麼邏輯?你們是不是認為,手上有槍就有“道理”?這應了中國一句俗話?叫做‘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

“你們是不是像共軍或党衛軍一樣,都是一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竟然用坦克機槍達姆彈來對手無寸鐵的父老鄉親開槍?這樣一支邪惡的軍隊,如何讓全國人民看得起它?”

“當年的六四大屠殺,連共軍內部有良知的軍官,也為之感到羞恥和憤怒。這種羞恥和憤怒,醞釀到一定程度,遲早會有一天,他們會把刺刀刺進獨夫民賊的胸膛……”

趁他們默然,我說:“我認為,只有允許人民思考和表達,才能使我們的國家走向理性和文明。動不動就對公開講了實話的公民進行構陷迫害,只能使人民的良知和智慧受到嚴重的壓抑和窒息。只能使這個社會沒有任何活力。只能使我們中華民族永遠趨於落後愚昧的境地……”

“這樣的社會,只能造就麻木和冷漠的民眾。黑格爾說過,‘麻木和冷漠的民眾,是專制政體最穩固的群眾基礎。’你們的工作,就是要把我中華民族,都變成一具具沒有思想和靈魂的行屍走肉……”

“你們施行這項反社會、反人民的政策,幾乎把中國變成了一片思想的荒原,變成了一片文化的沙漠。造成了中國的文化、科技、教育事業的全面落後。造成了貪腐遍地,人欲橫流、國將不國的社會現實……你們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反認為是一項光榮使命!是不是?”

……

六、三項指控罪名

1、“公然侮辱譭謗他人”

因為我在《自由中國》和《阿波羅》等網站上發表了《從三倫看毛澤東之為人》三篇連續性的史論短文。於是,警方最先是以“公然侮辱譭謗他人”的名義,對我進行抄家和刑事拘留。

當警方提出這項指控時,我反過來嘲笑他們——“你們這樣亂搞,是執法犯法,是違法亂紀。你們員警不應該是一群法盲吧!”

他們很不服氣地說:“你放心好了,我們沒有亂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式走的,是有法可依的……”

我於是跟他們說:“你們難道不知道?‘公然侮辱譭謗他人’這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一條重要司法原則就是——民不告,官不理。既然你們指控我‘公然侮辱譭謗他人’,那麼請你們告訴我——原告在哪裡?就算有了原告,也不由你們來執行。而應該由法院來處理。你們這樣亂搞,不是‘法盲’是什麼?不是‘執法犯法’是什麼?!”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聽到我這樣指責他們,乃很不服氣地大聲嚷嚷說:“你才是法盲。請你去鑽研一下有關的法律條文。”並說,“我們國家法律,就是不許公開批評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大家都像你這樣,豈不天下大亂……”

我乃進一步質問他說:“請你指出來,中國哪一條法律寫著‘不得批評党國領導人’?按照你這個說法,那麼中國政府向全國人民和全世界所承諾的‘依法治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言詞,豈不是對全國人民的欺騙?豈不是等於放狗屁?!”

他只好虛虛地趕緊聲明說,“我沒有這樣說過。那是你自己這樣說的”……

2、“分裂國家罪”

經過這種辯駁之後,警方以後就沒有再用“公然侮辱譭謗他人”來指控我。而換了一個“分裂國家罪”了。因為我在《民主論壇》上發表了《我堅決支持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一篇時評短文。這篇時評短文的主旨,是用國際法理依據,來論證中華民國回到聯合國、而把中共政權從聯合國踢出來的合理性。並指出了當年的尼克森和基辛格等人,秉持的機會主義的外交路線,不顧國際法理邏輯,而把中華民國踢出聯合國,是一個歷史錯誤……並提醒中華民國在臺灣的當局,應去海牙或日內瓦國際法庭提起訴訟,爭回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對於這項讓人哭笑不得的“分裂國家”指控,我乃跟他們申辯說:

“我從來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我所堅持的這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字,都是虛偽不實的。都是掩耳盜鈴和自欺欺人。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人民沒有人民,要共和沒有共和。我只能把它稱之為‘偽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先分裂國家的人,是共產黨。當年在中華民族淞滬血戰的時候,共產黨趁機佔領了一百多個縣,在後方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在中華民族艱苦卓絕的淞滬抗戰過程中,共產黨在中華民國的背後放冷槍。連彭德懷都對此感到羞愧和氣憤……然後在中國的內陸的江西省,建立了一個蘇俄的傀儡政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一個國中之國。請問,你們該不該追究他們分裂國家的罪行?”

“你們還可以去問問,今天在聯合國的席位上,中國仍然頂著中華民國的名分。如果你們的這項指控罪名成立,是不是應該把中國駐聯合國的代表全部抓起來,並關進監獄!才遂了你們的心願?”

“我曾經寫過一篇《我堅持使用民國紀元年號的緣由》的文章,我現在的這篇《我堅決支持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文章,是那篇文章的邏輯結果。在那篇文章中,我把自己堅持中華民國的國統法統的原因說清楚了。如果你們能夠駁倒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說的理由,我就認罪。如果不能駁倒那篇文章所說的邏輯依據,那只能說明你們的愚昧無知,只能說明你們‘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只能說明你們在搞一個新的國際笑話。共產黨搞的國際笑話已經夠多了。你們再搞一個出來,也不嫌多……”

3、“煽動顛覆政權罪”

經過以上辯駁,他們的“分裂國家罪”也站不住腳了。但他們很頑強,屢敗屢戰。於是又對我提起了第三項指控——“煽動顛覆政權罪”。

他們指控我的理由是,我在《自由聖火》上發表了《當前中國民主運動的策略思考》這篇論文的前六節(後五節正想著手寫,但還沒有寫出來,就被構陷並關押起來了)。

我乃駁斥他們說:“第一,刑法上關於煽動顛覆的條款,違背了憲法上關於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是非法之法……這是一條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惡法酷法,我是不會承認它的合法性的。如果刑法上這一條有效,那麼憲法就連一張揩屁股的紙都不如……”

“第二,一個養著四百萬党衛軍的政權,僅憑一個公民的幾句話,就可以顛覆了!?除非這個政權是用謊言的紙灰糊成的!這樣虛弱不堪的政權,還有存在的價值嗎?這樣虛弱不堪的政權,還值得你們去維護麼?”

這時,他們迫不及待地打斷我的講話說:“煽動顛覆政權,不需要顛覆的事實,只需要煽動的言辭,就可以定罪的。”

我說:“那好啊!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人,不但長期煽動顛覆國民政府,而且已經顛覆了國民政府。你們該定他們什麼罪?你們去把他們抓起來,才能說明你們執法公正,才能說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以理服人。否則,煽動顛覆這條法律,就是蠻不講理。”

他們又說:“在那篇文章中,你確實煽動了呀!”

我說:“好啊!今天,你們就坐在我的對面。我現在不用嘴巴煽動,也不用筆來煽動。而是拿把扇子來用力煽動。煽動你們去顛覆政權。你們去不去?”

他們趕緊回答說:“我們肯定是不會去的。”

我說:“這就對了嘛!你們坐在我的對面,我用扇子都煽不動你們。我能煽動誰呀?如果因為我說了幾句話,你們就屁顛屁顛地去顛覆政權了。只能說明你們是一群傻卵(‘傻’字,桂林音讀ha,用重音,特別響亮醒耳)。還好,你們不是一群傻卵,所以我煽不動你們!”

趁他們尷尬默然的時候,我接著說:“一個公民相對于一個政權來說,就像螞蟻對於大象。大象想踩死螞蟻,卻指控螞蟻企圖顛覆大象。這不是國際笑話嘛!”

“別說顛覆一個政權,我現在牽一頭水牛婆來,讓你們來顛覆。你們之中的任何人顛覆了這頭水牛婆,我就把這頭水牛婆送給你們做老婆……”

“如果顛覆政權有罪,那麼幾年一屆的全國和各地的人大會議,都要裝模作樣的選舉新政府。新政府取代舊政府,就是對舊政府的顛覆。是不是?到了那時候,也請你們去北京和全國各地,把參加人大會議的各級代表全部抓起來。因為他們已經實施了顛覆政權。是不是?”

他們聽了我這種玩笑帶譏諷的話後,也忍不住笑了起來。當時談話的氣氛輕鬆友好,用外交辭令來表達——我們就許多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加深了相互間的理解。

後來,就著這輕鬆詼諧的氣氛,我又說:“中國判處某些犯人之後,還要宣佈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多少年。對於這句話,我長了40多歲,始終搞不明白有什麼意義。你說中國公民有什麼政治權利?既然沒有什麼政治權利,剝奪個啥?其實剝奪與不剝奪完全一樣!這是一句最為虛偽的判詞,實在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共產黨當年為了蠱惑人們向國民政府發起攻擊,就拼命鼓噪自由、民主、人權等等。等他們一旦奪取了政權,就馬上變臉,把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扣上一個‘資產階級’的帽子,將其一腳踢進臭水溝。如果共產黨當年的口號是真誠的,那麼今天的結果,就是一場歷史錯誤。如果當年的口號是虛偽的,那麼今天的結果,就是一場歷史騙局……”

“四川作家笑蜀先生,把當年共產黨在《新華日報》上刊出的社論,編輯出版了一本書籍,叫《歷史的先聲》。連這本書,都讓今天的中共當局聞之變色,都成了今天的中共當局的禁書了。這讓人如何理解?你們不覺得搞笑麼?”

……

我海闊天空閒談了不少之後,他們才想起把談話拉入正題,於是跟我狡辯說:“刑法違不違背憲法,我們管不著。但刑法是客觀存在的,我們必須執行嘛。你說是不是?”

我回應他們說:“老實地說,我這麼努力地寫作和表達,最樸素的想法,是想為廣西爭光,為家鄉爭氣,為桂林的文化底蘊添磚加瓦,為桂林如詩如畫的山水做免費廣告。因為國內外的讀者朋友看到我‘荊楚’這個筆名,就連想到桂林山水的風景如畫。網上有朋友甚至說,‘是如詩如畫的桂林山水,才孕育了荊楚的腹中錦繡’呢。”

“記得我在《世紀學堂》上與深圳作家朱健國先生相遇,他要了我家裡的電話。有一次,他打電話過來,問我是哪裡人?我告訴他,我是廣西桂林人。他聽乃感歎道:‘我實在想不到你是廣西人呀!因為廣西的政治空氣很沉悶,學術空氣很淡薄。’”

“他的這句話,確實給了我很強烈的刺激。我不服這口氣——難道我們廣西就是這麼落後?就這麼愚昧和不開化?所以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為我們廣西人爭這口氣。”

“這次電話,還鬧了一番有趣的笑話呢。朱健國先生打電話過來問,‘是不是荊楚先生?’我當時正在思考一個問題,乃抓起話筒一聽,就對他說‘你打錯電話了’,然後順手把電話扣上。他再次打電話過來,指責我說:‘明明聽出是你的聲音呀!’我才想起自己的筆名叫荊楚。然後跟他一起哈哈大笑……所以這次電話印象深刻,對我的刺激也大。”

“而你們所做的一切,就是要破壞我的樸素願望。你們不但破壞我的樸素願望,反而是在為廣西出醜,是在為桂林如詩如畫的山水風光抹黑。你們執行這非法之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連我都為廣西警方的愚昧無知感到羞恥,也為你們感到臉上無光。”

那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聽了我這番話,不但不反駁,反而不住地點頭,對我這種想法表示贊許。

有一天,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突然問我:“你寫《李元龍四文兩年,我荊楚該判多少年》這篇文章,難道是嘲笑廣西警方對你寬大無邊?”

我回答說:“這篇文章,連三歲娃娃都看得出來,這是我為廣西有起碼的司法公正而驕傲,為廣西警方有起碼的法治觀念而自豪。你是放著明白裝糊塗?還是真糊塗?”

他被我這樣質問,只好把嘴閉上……

七、反彈琵琶(一)

有一次,那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問我:“國內有那麼多報刊媒體,你不去發表。為何要去海外發表?被反華勢力利用?”

我於是跟他說:“請你先把反共與反華區分清楚。很多人反共之目的,是為了愛中華。反對共產黨傷天害理、喪盡天良、禍國殃民、殘民以逞的政策,是為了救中國。比如美國人民一直激烈反共,但美國人民卻深深地愛著中國人民。連反共與反華都搞不清楚,不配跟我講話。”

“共產黨在歷史上傷天害理、禍國殃民、喪盡天良、殘民以逞的事情舉不勝舉。如反右,如大躍進,如大饑荒,如文革,如六四等等。我曾經在過去工作的單位上,設了好幾次擂臺,只要誰能舉出共產黨做了哪一件利國利民的德政善政出來,而我駁不倒他,就算我輸。至今沒有一個人駁倒過我。大家雖然承認,我說的有道理,但卻告誡我——‘不能公開這樣講’……”

那名頭頭打斷我說:“這些事情都過去了嘛!許多歷史問題,黨中央不是早就否定了嘛。老是糾纏於這些歷史問題,就不能前進嘛。”

我反駁他說:“發生了這麼多歷史悲劇,可以說是冤獄遍地,餓殍成山。如果不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就有可能使歷史重演……因為一個不善於總結經驗教訓的民族,是一個沒有出息也沒有長進的民族。”

“鄧小平那兩句話,‘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忘記過去,一切向前看’最為混帳和無賴。研究歷史問題,只能見微知著,只能從細部入手。只能依據一個個具體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來進行分析和研究,來還原歷史真相。‘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就等於不讓人研究歷史。”

“而‘忘記過去,一切向前看’,是使整個民族變成了見錢眼開的動物啦!‘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跟‘有奶就是娘’有什麼區別?按照‘貓論’的邏輯,哪怕去當漢奸賣國賊,只要能搞得到錢,就是英雄好漢。這叫無德無良無心肝,這叫漢奸邏輯。這就是鄧小平沒有一顆牙齒的表現——無恥呢……”

“至於為何要去國外媒體發表文章。我現在問你:拿一份人民日報給你看,你愛不愛看?恐怕你連題目都懶得瞄一眼的。國內的這些喉舌媒體,完全是假大空,完全是黨八股。如果在這些虛偽庸俗的媒體上刊出我的文字,那是對我的極大侮辱。你倒說說,國內這些虛偽庸俗的喉舌媒體,能讓我發表這些討論真問題的文章麼?你推薦去發表?”

“國內喉舌媒體的自我定位是——我是黨的一條狗,守在黨的大門口。黨讓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就幾口。他們只能歌功頌德,只能喪事當成喜事辦。他們除了庸俗下作,除了製造文字垃圾,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如果沒有憑藉權力強制攤派訂閱,他們早就倒閉了……”

“我經常跟朋友玩笑著說,如果共產黨控制的喉舌媒體說了一百句話,而你相信了一句,那麼說明你是個傻子。我曾經在一篇《中南海是超級幽默大學》的文章中,論證了中南海是陰謀深似海,中宣部是指鹿為馬部,新華社是顛倒黑白社,人民日報是愚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是遭殃電視臺……這樣的庸俗、下作、虛偽的東西,這樣弱智的愚民工具,這樣不堪入目的文字垃圾,我確實很鄙視它,很瞧不起它。只有那些沒腦髓的傻卵,只有那些下三濫的犬儒,只有那些無恥的文人,才會去瞎摻乎!”

那位元主辦案件的李(趙)警官介面說:“王德佳,你的思想夠反動的呀!”

我說:“你們的祖師爺毛澤東曾經說了一句話,‘知識越多越反動’。這句話的本身,就是反文明、反理性的充分表露。我反對反動的東西,按照數學上負負得正的規律,我就是進步的。真正反動的,是你們。”

李(趙)警官又說:“你發表出來的那些文章,成千上萬的人去點擊和閱讀,比直接撒傳單和貼標語都要嚴重得多,惡劣得多!影響很壞!”

我說:“文章是寫給人看的,也是為讀者而寫的。我的文章能讓讀者喜歡,能獲得讀者的認同,能引起人們精神上的共鳴,說明我為之付出的心血很值得。我作為文章的作者,當然希望讀者越多越好。難道要我聲明——請讀者不要閱讀我的文章!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邏輯?”

李(趙)警官又說:“我們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呀,你可以通過這些正常管道,去提合理化建議嘛,去獻計獻策呀!”

我說:“什麼狗屁人民代表?完全是官僚代表,再加上幾個娛樂圈體育圈的粉臉和白臉。他們不過是共產黨掩耳盜鈴的花瓶和擺設,是一群木偶,是橡皮圖章。他們能代表人民嗎?誰是我的代表?你帶我去找到他呀!我現在就跟你去!他向選民競選了嗎?我選舉他了嗎?只有鬼才知道!你讓我上哪裡去找他?”

那名頭頭又說:“王德佳,我可以老實告訴你,這些年來,你的一舉一動,我們都一清二楚。你發表在海外的文章,我們都看過,想隱瞞都隱瞞不住……”

我說:“這樣很好呀!我早就說過,我的一切活動都是公開和透明的!連我的心肝都是亮堂堂的。我甚至可以把卵子撈給你們看!在你們的系統中,能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我表示熱烈歡迎。說明在你們系統中,也有我的粉絲(fans)嘛。”

“只可惜了納稅人的血汗,讓納稅人養著一幫思想員警,養著一群言論特務。讓你們把一個好端端的國家,變成了一個員警國家,一個特務國家。俗話說過嘛,世上最毒蛇蠍嘴,人間最毒特務心。我為你們感到羞恥,也為納稅人感到冤枉。不知道你們有羞恥心沒有……”

對於這些指控,我當時是抱著豁出去的態度,一會兒譏諷,一會而挖苦,一會兒揶揄,給予對方有力的駁斥。讓他們甚感尷尬和狼狽。

有好幾次,那名主辦李(趙)警官跟我說:“其實,我們撇開各人的政治觀點不說,私下裡是可以成為好朋友的。我們在私下裡,什麼話題都可以討論的……”並反復勸說我,要我把態度放緩和一些,“才有利於爭取對你的寬大處理嘛。不看過程,看結果吧!到時候,可以證明,我們沒有害你之心的。”

我回應他說:“一個公開場合只能整天戴著假面具,只能說一些言不由衷的假話、套話、屁話的社會,一個只有在私下場合才能說真話國家,只能說明中共當局的心虛理虧,只能說明這個社會的虛偽。這不是我個人的不幸,而是我們整個民族的悲哀,而是我們整個國家的恥辱,難道你們不感到羞恥?”

“你們想虛情假意地引誘我鑽進你們設好的圈套,等我把頭一伸進去,你們就會把索子勒緊。你們的行事方式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沒有任何道德和良心的底線……我是不會上當的。反正被你們構陷冤枉,我已經橫下一條心,打算把牢底坐穿,或被你們搞死後,被橫著抬著出去……”

審問我的那名主辦李(趙)警官,對於我一直懷疑他的用心,並反復地跟我說:“我們是真心實意、想方設法救你出去,讓你少受苦。說實話,你的那些文章,說你是首要分子,一點都不過分。判你個十年八年,一點都不冤枉。但判你十年八年之後,就等於把你在精神上弄殘廢了。一個人才被毀掉了,這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果。我們的良苦用心,你不領情也就算了,反而始終指責我們,不信任我們。確實讓我們心裡感到很難過……把你關進看守所,我們特意吩咐了所長和指導員,不能讓你受到欺負。生活上要對你多方照顧。你帶在身上的1000多塊錢,我們本來可以沒收你的,也沒有沒收,而是留給你在裡面改善生活。我們待你不錯吧,你應該好好地感謝我們……”

我回敬他說,“你們不是要真心實意、想方設法救我嗎?我一不偷、二不搶,三沒打倒共產黨。既然沒犯什麼罪,那就是你們搞錯了人,鑄成了冤案。就應該立馬放我出去,並向我承認錯誤,賠禮道歉。搞錯了人,不但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反而要受害人對你們感恩戴德。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邏輯?”

他只好虛虛地說:“我們沒有要求你感恩戴德……”

我接著說:“共產黨在歷史上禍國殃民、喪盡天良的事情舉不勝舉。就算打倒共產黨,也是符合社會正義的行為。何罪之有?”

他們接住我的話柄說:“對於反對共產黨的人,我們就是要對之施行無情的專政!對於企圖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的人,歷史上從來都沒有好果子吃……”

我回敬他們說:“專政一詞,是一個政治概念。是指一部分人,用強權和橫蠻,專門把持著政權,不容許別人插手。而你說的‘無情專政’,應該是指無情鎮壓的意思。你們這是在用力學的詞彙來表達一個政治問題。可見党文化的詞彙貧乏,可見党文化的荒唐悖亂。”

“是的,我對共產黨政權的施政,確實有所批評和指責。但這種批評指責,其實是在説明共產黨政權修正錯誤,走向正確,把國家治理好,把國民經濟搞上去,把人民的生活搞好。這就像一個醫生給病人看病,然後給病人開藥和救治。而你們明明知道共產黨政權害了重病,不但不許醫生去救治,反而把醫生抓起來,並欺騙病人說:‘別人說你的臉色看不得,我看你的臉色帶寶色。’你們是恨不得共產黨政權早一天不治而亡,早一天完蛋。你們已經實施了顛覆共產黨政權的行為了。你們才是顛覆政權的人。按照刑法105條的規定,應該把你們關起來……”

因為自我父親于2003年10月去世後,母親的贍養和日常生活照顧問題,一直由我主管著。自我被捕之後,我很耽心母親的健康和生活照顧問題。並反復向他們提出了會見家人的要求。以便就八十多歲的母親的贍養和日常生活照顧問題另作安排。

他們見我這樣軟硬不吃,感到很為難。趁我反復提出會見家屬的機會,他們則一再向我表示:“我們會設法滿足你這個要求的。誰都是父母所養的嘛!黨中央不是提出構建和諧社會麼!你不要急嘛!”

我見他們只是幹承諾,而不見任何實際行動。很是著急和窩火。並當即指責他們說:“既然答應了我會見家屬,十多天過去了,卻一直沒有任何動靜。乾打雷,不下雨。你們是不是從來就沒有誠實過?是不是以會見家人作為釣餌,要我把頭伸緊進你們設好的套子裡去?從這一點上來看,只能說明你們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說明你們的卑鄙和言而無信!……”

想到母親很可能為了我被捕而傷心難過,或許已經病倒了。我這一輩子,很可能見不到善良的母親了。我很傷心,心如刀絞。情不自禁,聲音哽咽,淚流滿面。

他們看到我這種情形,於是趁機對我說:“這就對了嘛!認識了錯誤,或許過幾天,就可以看到你母親了!而不認識錯誤,也許就見不到你母親了嘛。人生一世,倘若不孝,抱愧終生,何以為人嘛!”

我揩去淚水,恨恨地對他們說:“是你們活生生割斷這人倫親情。反而用不孝來指責我。你們是不是父母所養的?倘若是父母所養,就應該具有人的基本良心。而不是以會見家人作為條件來要脅我。中國還有句俗話,叫做‘忠孝不能兩全’。既然你們迫使我在忠孝之間作出二難選擇,那我就明確地告訴你們——我只能選擇忠於我的國家和民族,而顧不上對母親盡責任了。這是你們造成的結果,遭天打五雷轟的,應該是你們。你們將受到神的旨意的嚴厲懲罰!”

其實他們很心虛,當聽到我“你們將受到神的旨意的嚴厲懲罰!”這句話時,他們的身體為之一震,幾乎要聳起來,臉上也顯得很驚慌。

“我再明確的告訴你們,倘若因為你們對我的構陷迫害,而氣死了我的母親。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絕食而亡。這樣,就把你們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你們的後代和親人,都會因為這件醜事而無臉見人的。就算我被你們迫害致死,做了鬼,也不會放過你們的。到時候,你們可以試試看!全州公安局那幾個傢伙搞我,都死於非命,不得善終。你們可以去打聽打聽……”

這時,一直默默陪坐在一邊的全州國保科的鄭警官馬上介面說:“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早就過去啦!不要再提了嘛!”

那名主辦李(趙)警官說:“我們國家的法律就是這樣的嘛。也許有不合理的地方,會在人大會議上修訂完善的。但在沒有修訂完善之前,我們只能執行嘛。我們吃這碗飯,你也不要怪我們嘛。”

我回應他們道:“快不要說人民代表大會了。我早就說過,“各級人大、政協及代表全是一堆狗屁”的。因為那麼多禍國殃民的政策出臺,2000多名代表,全部是‘熱烈鼓掌,一致通過。’說他們是一堆狗屎,已經是對他們的過獎了。毛澤東也說過,狗屎可以肥田。而他們虛耗納稅人的血汗,卻不為納稅人做過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不是一堆狗屁是什麼?”

“我曾經寫了一篇《各級人大、政協及代表全是一堆狗屁》的文章,來論證我的這個觀點。你們可以找來看看嘛!我的電腦都被你們抄去了。我的文稿,全部保存在電腦裡……免得你們這麼懵懂無知……”

“是的,我從來不相信你們一生下來,就是那種‘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的人。我相信你們具有正常人的良知和美德。對於你們不得不聽命於上級,不得不昧著良心做壞事。我能夠表示充分的理解,尊重你們的工作,也不會怪罪你們。因為我始終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

那名主辦警官見我這樣說,乃虛虛地聲明說:“我們沒有昧著良心做壞事嘛,只是履行我們的職責罷了。對於你對我們工作的寬容和理解,我們表示感謝!謝謝!”

我接著說,“希特勒有蓋世太保,史達林有契卡,薩達姆也有一個國家安全局,由他的兒子烏岱控制。薩達姆看上了哪個良家婦女,就由國家安全局的特務把她搶來。倘若其家長不同意,烏岱就以一個破壞國家穩定的罪名,給他們幾顆‘花生米’吃。然後再把那名婦女搶進薩達姆的行宮,實施姦淫。中國的國家安全局,跟薩達姆的國家安全局完全一樣……”

(因為警方一直不告訴我他們是哪部分的人,使我在裡面一直誤以為他們是國安系統的人。所以就用‘國家安全局’來譏諷他們。出獄後,我才知道他們是國保系統的人)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見我這樣諷刺挖苦國家安全局。他不但不反駁,還微笑著點了點頭。(通過他這種態度,我才猜測他們是國保系統的人)。

我接著說:“不知道你們讀過《召公諫厲王彌謗》這篇著名的古文沒有?記得有幾年的中學語文課本上選了的。‘道路以目’和‘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這兩個成語,就來源於這篇古文。”

在他們聲言不知道後,然後我說:“這篇著名古文在《國語》上有,《古文觀止》也選了。讓我來背誦一段給你們聽聽,然後一字一頓地背誦:‘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厲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你們的職能就是衛巫。你們的宗旨就是使這個國家‘道路以目’,才遂了你們的心願……”

那名負責記錄的員警介面說,“要是你當了我們國家的領導人,那我們不是全部失業了嘛?”

我說:“不一定的。假如我當了國家領導人,我會讓你們真正地為老百姓服務,讓老百姓尊敬你們。而不是只為一黨之私操勞,使老百姓鄙視你們。而不是使你們只能躲在陰暗的角落,幹著這種違背良心、傷天害理、令人不齒的事情。這樣不是更好嗎?只要你們不是主動實施迫害,沒有犯下嚴重罪行。我想,善良的人民,是會寬恕你們的……”

趁他們默然時,我接著玩笑式地說:“你們的工作性質,就是整天瞪著一雙烏賊眼睛,監視著納稅人的嘴巴。這樣也太辛苦了。就算整天拿著膠布去貼人民的嘴巴,也忙不過來。我要是你們國家安全局的局長,我就讓科學家去研究一種藥物或針劑,讓所有中國人使用這種藥物後,一個個都變得呆頭笨腦的。只知道老老實實地幹活,而不知道思考。只知道用嘴巴吃飯和接吻,而不知道用嘴巴說話……這樣的社會,才是共產黨的理想目標。這樣的社會,才讓你們變得輕鬆快活。這樣的社會,才是中共中央所提倡的和諧的社會。但在我看來,這樣的社會,應該叫“喝血”社會,就是喝人生血的社會……”

“不過,這樣的社會,毛澤東已經實踐過了。他大搞愚民運動之後,造成了一個‘一個人發瘋全民族遭殃’的結果。效果實在不好。”

“毛澤東的‘思想改造’、‘反胡風’和‘反右’運動之後,造成了萬馬齊喑的局面。由於沒有了批評的聲音,於是胡作非為,於是異想天開,把牛皮吹破了天,自己也不知道。終於釀成了慘絕人寰的大饑荒。我想,在你們的家人和親戚之中,也有人在那個年代餓死了,或死於營養不良的併發症。這樣的社會,大家都是受害者,誰也逃不了……”

八、“案情分析”

警方想用親情來打動我,我也沒有吃那一套。後來,警方就對我的那篇《當前中國民主運動的策略思考》的論文,一一指出其煽動顛覆的“證據”所在。這樣一來,就轉入具體的“案情分析”了,或曰進行了一場論文答辯。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指責我在那篇論文中否定四項基本原則。我就問他是哪四項基本原則?他說我第一項是否定人民民主專政……

我一聽到“人民民主專政”一詞,就很反感地揶揄道:“民主就是民主,專政就是專政。民主與專政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個概念。把兩個水火不相容的概念搞在一起,只有你們這群沒腦髓的人,才相信這種糊塗不堪的概念!”

“而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那就更加荒唐了。馬克思主義否定普遍人性的存在,而用‘階級鬥爭是個筐,什麼東西都往裡裝’來論證一切。普遍的人性是客觀存在的。人們看到美麗的花朵,都會產生愉悅的感覺,看到骯髒的東西,就會感到不舒服。而不取決於他出身於那個階級。”

“馬克思將對某些教會或牧師的虛偽的批判,來否定有神論。這在邏輯上叫做偷換概念,偷樑換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有神無神,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寬容有神論者,尊重秉持基督信仰的人。基督教的博愛精神,是社會變得文明與和諧的原動力。今天的共產黨政權大肆迫害基督徒,最不應該,喪心病狂。將會受到神的旨意的嚴厲懲罰……”

“再者,私有財產制度的確立,是人類文明的巨大進步。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是人類社會能夠和諧相處的倫理底線。而馬克思仇視私有財產制度,就是仇視人類的文明進步,仇視人類社會的倫理底線。馬克思要把人類社會拖回到野蠻搶奪的時代去,把人類社會變成弱肉強食的叢林。”

“馬克思主義鼓吹暴力奪取政權,為了達到暴力奪權之目的,乃漠視人性、人道、人權的普世價值。我不管它的學說如何龐大嚴密,只要它是漠視人性、人道、人權的基本價值,我只能說他是邪教。所以,馬克思主義是十足的邪教。”

“早在十七世紀,阿克頓勳爵、孟德斯鳩等人,就發現並歸納出‘權力與腐敗’的關係式。即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並設計了權力制衡的基本政治架構。且在美國立國後,進行了制度設計的成功實踐。而馬克思到了十九世紀,還在那裡鼓吹專政和專制。是逆歷史潮流而動,是開歷史的倒車,是一種反動的邪理邪說……”

“邏輯學上有一條重要規律,即大前提錯了,儘管小前提萬分正確,推導過程也十分嚴密,但所推導出來的結果,就沒有任何意義。中國還有一句俗話,叫做‘差之毫釐,謬之千里。’馬克思主義的全部立論的基礎,都是建立在邏輯錯誤的基礎上。就必然得出大謬不然的荒唐結論。因此,堅持馬克思主義,必然把中國弄得貪污腐敗、民不聊生!必然給中國人民帶來罄竹難書的血淚和苦難!”

“而列寧主義則把馬克思主義崇尚暴力和血腥的東西,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一味鼓吹血腥恐怖,提倡非法剝奪,把社會變成一個恐怖的海洋,把馬克思主義的邏輯錯誤更上一層樓,那就更是荒唐之上的荒唐了……”

“而毛澤東思想,則是土匪哲學、流氓邏輯的集大成者。翻開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的開頭,毛澤東就要‘去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滾一滾’。一副流氓無賴的嘴臉,活生生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毛澤東不是說過,‘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嘛。按照毛澤東的這個邏輯推導下去,那麼我完全可以這樣說——凡是敵人不吃屎,毛澤東一定要大口大口地吃屎。”

他們聽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待他們笑過之後,我又接著講:“毛澤東不是說過‘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嘛!我告訴你們,槍桿子裡面只能出土匪流氓政權,只能出強權。既然共產黨頒佈的憲法上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歸於人民。’這就承認了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

“既然承認了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而頑固地堅持一黨專政,就沒有民意的合法性。就是非法政權。就是對全國人民的強姦。因此,選票裡面出政權,才是合乎邏輯的。才符合法理依據。”

“鄧小平不是說過嘛,毛澤東晚年犯了嚴重的錯誤。指導毛澤東犯了嚴重錯誤的思想,當然也是毛澤東的思想。而堅持毛澤東思想,豈不是還要讓文化大革命‘七八年再來一次’?豈不是還要‘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豈不是還要‘階級鬥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

“而堅持社會主義這種說法,就更是一個國際笑話了。社會主義是個什麼東西,任何人都說不清道不明。任何人都不能給予一個確切的外延和內涵的定義……連共產黨的總書記趙紫陽都說,‘社會主義是個什麼東西,誰都說不清楚。以後就不要提了嘛!’”

“對於這樣一個荒唐悖亂的概念,共產黨竟然強迫人民稀裡糊塗地堅持了五十多年。也只有中國這種沒有邏輯傳統和哲學頭腦的民族,才會長期陷於這種國際笑話中,而一直木知木覺,並被共產黨的少數寡頭玩弄于股掌之上。也只有你們這些沒有腦髓的員警,才會對這個荒唐悖亂的概念敬若神明!”

“而堅持党的領導,就更讓人摸不著頭腦啦!法律上沒有任何明確的規定,怎樣領導,領導到什麼程度。誰有權,就得聽誰的。誰手上抓著槍桿子,誰就是老大。共產黨政權是不是一個黑社會?”

“要說堅持党的領導,波爾布特執行得最好。連男女戀愛和婚配,都要由党領導了去。由党來分配各人的妻子和丈夫。波爾布特完全是按照毛澤東思想來治理國家,在他統治柬埔寨的兩年多時間內,就將一個僅有700萬人口的國家,搞死了200多萬人。波爾布特可是中共手把手教出來的“好學生”。我建議你們給胡錦濤提個建議,讓他好好地向波爾布特學習學習?”

……

他們聽了這段話後,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斂住笑容後問我:“你在那篇論文中,反復提到了‘獨夫民賊’這個概念。並說要把獨夫民賊送上歷史的審判台,交給人民來審判。那你說說,你所說的‘獨夫民賊’,指的是誰?”

我回答說:“我所說獨夫民賊,是指那些開歷史的倒車,把中華民族引入災難之中,與國家和民族為敵的人。我從來沒有實指過誰是獨夫民賊。你硬要把獨夫民賊的帽子扣在胡錦濤的頭上,那是你的事情,與我無關。”

他趕緊聲明:“我沒有這樣說過!你不要亂說!”

我接著說:“獨夫民賊在共產黨的歷史上,大有人在嘛!”

那位元主辦李(趙)警官介面說:“在你看來,毛澤東肯定是獨夫民賊了?”

我回答他說:“是的,毛澤東治下的中國,《關於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上,都老實承認了——‘把國家搞到了崩潰的邊緣’。那不是獨夫民賊是什麼?鄧小平將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屠殺于血泊之中,他還說,‘殺二十萬,換二十年穩定。’讓全世界看到他一副殺人不眨眼的魔鬼嘴臉。不是獨夫民賊是什麼?”

“我在那篇文章中,一直使用‘共軍’這一概念,我使用這一概念的目的,就是對‘中共一直拒絕軍隊國家化,卻把納稅人供養的軍隊,當成維護共產黨一黨之私的党衛軍’這一現象的譴責。共產黨把納稅人供養的軍隊,變成了党衛軍,變成法西斯的褐衫黨。軍隊裡面有很多人對此表示嚴重不滿。這嚴重損害了軍人的形象和榮譽感……”

警方對於我在桂林會見美國駐廣州的領事先生一事,一直很關注。有一次審問,一個警官引誘我說:“你跟美國領事會晤,是不是向他提出了到美國定居的要求。”

我當時怒不可遏,衝口而出:“聽到你這樣的提問,我就想罵你——放你媽的狗屁!但我克制住了,而沒有罵出口。你這樣問我,不但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自己。”

“因為我作為一個中國人,有自己的民族尊嚴。美國雖然文明和富裕,但我個人從來沒有向他們祈求過什麼。中國的貧窮落後,完全是共產黨禍國殃民的結果。”

“恰恰相反,是領事先生詢問我說:‘荊楚先生,如果美國國會或政府邀請你到美國訪問,你是否樂意去?中國政府是否允許你成行?’我當時回答他說:‘第一,我很樂意為加深兩國人民的瞭解和友誼,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第二,我相信中國政府,不完全是被腐朽反動勢力所控制,應該存在著一定的開明進步的力量。是允許我去美國訪問的。’”

“當然,民族自尊心與學習人家的長處,並不矛盾和衝突。因為科學無國界,人類政治文明和政治智慧的優秀成果也沒有國界。人家行之有效的東西,如權力制衡,如言論自由,如保障民權,如重視國民教育等等,我們應該好好地向他們學習,以更新我們的政治制度,以激發我們的社會活力。”

“共產黨不是老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嘛。實踐檢驗證明,美國立國才兩百多年,就創造了人類歷史上首屈一指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我們有什麼理由拒絕學習人家先進的東西?”

那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又說,“不管怎麼說,你的這篇論文,我們請了好幾個專家來看,都證明有煽動顛覆的主觀意願,也有煽動顛覆的客觀效果。到時候,上了法庭,那就由不得你了。100%是要判你的。你信不信?”

我說:“我信!我完全相信。因為今天的法院,只是共產黨的一根打人的棍子,法律只是共產黨手上的一條鞭子,想抽誰就抽誰。法院沒有任何獨立性可言,也沒有任何公正性。對於我這樣的政治性案件,法官和法院,只不過是一群木偶和傀儡。共產黨叫他們怎樣判,他們就怎樣判。哪管被構陷和被迫害的人是否冤枉?否則,就會砸了他們的飯碗。”

“我很樂意為喚醒國人而貢獻自己的自由或頭顱。就算把我迫害死了,我也會死得重於泰山的。而你們,則會變成一群歷史上的跳樑小丑。”

“把我判以重刑,才能讓更多的人認識到共產黨政權的邪惡和反動,才能促使更多的人放棄對共產黨政權的一切幻想。”

“在孫中山的文集中,孫中山也老實地承認過:當年他號召國民革命,起初確實沒有多少人追隨與附和。但自從慈禧太后在菜市口砍下六君子的頭顱之後,孫中山的國民革命,才是人才濟濟、風從雲集。並在幾年以後,就推翻了滿清政權,建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你們要我做譚嗣同,我很樂意做譚嗣同。血染菜市口,不負少年頭!”

“何況海內外朋友大多認為,我是一個側重于溫和改良思想的人。把我判以重刑,就會讓海內外朋友看到,共產黨連溫和改良的人都容納不了。既然把溫和改良的道路全部堵死,那就只剩下暴力革命的選項了。這就促使他們使用武裝起義,來推翻共產黨的腐敗統治!你們的這個想法很不錯的,我表示熱烈歡迎!”

“而上法庭宣判,也是一個很有創意的好主意。如果法院判我重刑,那就是共產黨政權向全世界公開聲明——共產黨的控制的法院,根本沒有司法公正性可言。法院成了共產黨枉法迫害良心人士的工具。如果判處我無罪,那就說明你們在違法亂紀,說明你們在執法犯法。兩種結果,共產黨政權都是大輸家……”

“而就我那篇論文上法院,也很有意思的。這就等於把法庭的審判變成一場‘論文答辯會’。最多是對我開一場批鬥會。你請來專家論證我有煽動顛覆的言辭。我也可以請專家來論證我所講的,只是一些政治倫理,只是一些歷史現象,只是一些基本常識。我很歡迎你們就我那篇小小的論文召開一場讓全世界都來關注的答辯會。這等於為我那篇小論文大作免費的廣告。我何樂而不為?”

……

九、反彈琵琶(二)

警方再三勸說我,要我把態度放緩和一些。而我始終不願違心地屈服。並一再表示:“既然被你們構陷和迫害,就打算把牢底坐穿。因為共產黨政權從來就沒有認錯的習慣。把國家搞得貪污腐敗、民不聊生,搞得冤獄遍地、餓殍成山,還要一直無恥地宣稱自己是‘偉大、光榮、正確’。因此網上的朋友們,把‘偉光正’改成了‘畏光症’了,就是畏懼陽光的症狀。而要我像狗一樣爬出看守所,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們,那是萬萬不能的。”

看守們聽了我這番話後,又吱吱喳喳議論說:“我們看守所關進來一個怪人了。其他被關近來的人,恨不得早點出去。而這個傢伙勸他說幾句軟話,好把他他出去。他反而再三聲明‘要把牢底坐穿呢’……”

全州國保的鄭警官也玩笑著說:“老弟呀,牢底能哪能坐穿呀?我從來沒有看到人把牢底坐穿的。不要強啦……”

經過二十多天的舌戰,使他們對我的審問,變成了我對他們的指控。使他們在法理邏輯上,始終屈居下風。他們看到我,就眉頭緊鎖,感到十分畏難。

後來他們改變策略,跟我說:“現在,我們不提顛覆不顛覆了嘛!”乃跟我談親情人倫,談家庭瑣事,談子女教育等問題……然後話鋒一轉:“一旦你被判了刑,孩子上大學,將受到很大的影響的。”

我說:“你們這是用家人作人質,來威脅我。你們的這種思維方式,還是停留在階級鬥爭的年代裡,時刻繃緊階級鬥爭那根弦,你們的頭腦,還在文革年代……”

有一天,那名主辦的李(趙)警官拉著我的手,讓我去看貼在醫療室窗戶邊的一條老標語。那標語上寫著:“公安機關是為了維護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的”云云。於是李(趙)警官就跟我說:“你看你看,公安機關的職能就是這個嘛!你老是指責我們,不近情理嘛!”

我當時也跟他開玩笑說:“如果你們是這樣的自我心理定位,只為共產黨的一黨之私服務。那麼說明你們根本不配做員警。我只能把你們稱為共產黨的走狗,共產黨的打手,共產黨的看門狗。只有員警為老百姓服務,納稅人才有理由養著你們。在民主國家和文明世界裡,員警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是很崇高的。而你們這樣的自我心理定位,怪不得中國老百姓看不起你們。所以中國老百姓常常說,‘世上少一個公安,人民就多一份平安’。你們不配由納稅人供養著,而應該由共產黨的黨費來開資。應該把你們的警徽撕下來……”

說著,我就抓著他的手臂,要把他的警徽撕下來。他則趕緊捂著手臂上警徽,不讓我撕下。然後笑著側身離開我坐的長沙發,回到他原來的座位上。

由於看守所裡不讓帶進打火機,只有品質很差卻很貴的火柴,賣給被關押的人使用。而有很多牢友,私下卻藏著打火機。我跟警方長時間枯坐辯駁,有時想抽煙,常常跟審問我的員警借打火機用。用後,我要求他把打火機留給我。他則聲言看守所不允許。並說:“明天給你弄一打火柴進來,讓你慢慢用……”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我仍然反復跟他借火用,他卻沒有任何反應——他沒有把自己對我的承諾當成一回事。

我於是質問那名向我承諾的員警說:“你們從來就不把自己對別人的承諾當成一回事。那天是你自己承諾帶火柴給我,這麼多天來,我反復向你借火用,而你卻沒有任何反應。以小見大,說明你們一直想欺騙我,從來沒有對我誠實過。這讓我如何相信你們?(這次指責之後,他就把打火機留給了我)”

他被我這樣的質問,啞口無言,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地尷尬著。而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還狠狠地瞪了他幾眼,他只好把頭低下,跟自己鳥鳥談天去了。

還因為負責記錄的警官的詞彙貧乏,我講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詞彙,他很生疏,卻不好意思反復詢問,於是經常搞出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怪異詞彙出來,讓我忍不住笑。並比劃著寫出正確的詞彙,幫他改正過來。於是,我一邊審閱記錄稿,一邊感歎警方的文化素養亟待提高。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聽到我這種言辭,又對他狠狠地瞪眼。後來陸續調來了兩撥文化素養高一些的人,來負責對我審問和記錄。

一個自稱姓謝的警官(也可能是假的。因為我要求他出示警官證時,他始終不敢出示,而在他回答我“我姓謝”時,眼神很飄忽),他一進來,我還沒有認識他,他就對我揶揄說:“王德佳,讓你進來休養一段時間,很舒服吧!不錯吧!”

聽了他這句話,我很反感。但看在他新來的份上,沒有立即反駁。後來他反復用這種揶揄的口吻對我說話,我就發火了。

在第二天早上,我就毫不客氣地對他說:“昨天你說我來這裡是休養的!這是休養的地方嗎?既然那麼好玩,那就請你跟我一起關進籠子裡面去,讓我們一起休養一段時間試試看。這樣的混帳話,虧了你八顆牙齒開得口!(因為牛是八顆牙齒,桂林方言‘虧你八顆牙齒開得口’,就是罵對方是畜生的意思)

他本來想在他的頭頭面前露一手的,不料他一上場,就碰了個灰頭土臉。看到我對他很有抵觸情緒後,他的頭頭就不再安排他來審問我了。只讓他在一邊賦閑旁聽。

後來又調來一個警官,來負責對我的審問和記錄。那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向我介紹說:“這是我們公安系統的大秀才。希望可以多跟你交流一些思想文化問題,可以進行深入的討論……”

這名“大秀才”先上來將我恭維一番。“王德佳,我看了你很多文章,文章寫得很好。很有思想張力,用詞生動準確,思路也清新……讓我很欽佩。”

我聽到他談吐不俗,就說:“公安系統能有這樣的秀才,難得啊!你們可要好好地珍惜!這是沙堆裡面的珍珠。這樣也好,我們談話,就可以節約很多時間,可以少浪費一些口水。不過,在當前這種專制制度下,只要討得上面那一個人的喜歡,而無需考慮老百姓的意見,這就釀成了一種‘劣幣驅除良幣’的逆向淘汰機制。在這種逆向淘汰機制下,只有那些虛偽無恥的人,才能飛黃騰達。只有那些賤骨頭的人,才能如魚得水。只有那些沒有別的能力卻有拍馬屁的本事的人,才能飛黃騰達。真正有本事、有骨氣、又有羞恥感的人,會被壓制於這個社會的底層的。這就是漢代仲長統已經總結出來的經驗,叫‘小人擅無窮之福利,君子遭無妄之禍殃……’你有什麼話,就實話實說吧!”

他說,“先不要扯那麼遠,我想問你:‘你為何要從事這種嘔心瀝血的創作活動?不但自己熬白了頭髮,也對你家人造成不良影響嘛!’”

我說,“你問的這個題目很大,也很複雜。那就容許我講講它的歷史淵源吧。”

於是,我就跟他講了這樣一個歷史命題——“我看中國的歷史,只看到兩個迴圈,即治亂迴圈和分合迴圈。治久了要亂,亂久了又治。分久了要合,合久了又分。而看不到文明進步的軌跡,看不到文明的積累。一幫人把罎罎罐罐做到一半,另一幫人上來全部砸爛。然後又做到一半,又有一幫人又上來全部砸爛,始終沒有文明的積累。而我看西方的歷史,卻看到這種歷史進步的軌跡,看到這種文明的積累。雖然其過程有很大的反復或曲折,有很大的‘之’字型波動,但這條歷史主線,卻清晰地顯現了出來。”

“針對這個歷史現象,我於是苦苦思索,想探究其所以然。經過多年的思考和分析,我發現,人類文明的進步,其實與人性的蘇醒、人道觀念的認同、人權價值的確立在時間上同步。是在人性的覺醒、人道觀念的認同、人權價值的確立後,才獲得世界文明的長足進步。才有了人類文化科技的大踏步前進。就像恩格斯所說的那樣——人類一個世紀的文明成果,超過了以往歷史的總和。”

然後我圍繞這個主題,以人性的蘇醒、人道觀念的認同、人權價值的確立為主線,簡明扼要地展開論述。從宗教改革講到人性的複歸,從人性複歸講到文藝復興,從文藝復興講到英國光榮革命,從英國光榮革命講到美國獨立戰爭,從法國革命講到催生法國人權宣言,從日內瓦公約講到國際聯盟,從國際聯盟講到今天的聯合國……然後講到羅馬法系分成大陸法系和海洋法系……

“對於中共今天的施行的法系,他沒有羅馬法系的‘限制公權、保障民權’基本內核,而只是‘口含天憲、刑殺立威’,只是‘君子作法、小人制焉’,法律只是當權者手上的鞭子,想抽誰就抽誰。與羅馬法系的宗旨背道而馳。我只能把這樣的法系,命名為‘韓非李斯之法系’……”

大約經過十多分鐘的問答和講解之後,那位審問我的警官忘記了記錄,只是很認真地聽我講解。我講完之後,他馬上口口聲聲叫我老師和教授的。並聲言是來向我學習和討教的,希望我多多指教。並說:“如有得罪之處,請老師多多擔待。”

我則反唇相譏曰:“中華民族素來有尊師重教的傳統,哪有把老師關起來,再來叫老師老師的道理?”

他被我這樣譏諷,顯得十分尷尬,但他還算隨機應變。馬上拿起電話,與在外面的警官說:“外面的,搞幾包好煙進來!老師是抽煙的,我跟老師邊抽煙邊談……”

他邊打電話邊問我喜歡抽什麼香煙?我說紅塔山就可以啦!……

十、看守所印象

平生第一次被關進看守所。要說我對看守所的印象,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1、籠子裡是黑社會;2、看守所是榨油機;3、看守所是奴隸工廠。

1、“籠子”裡是黑社會

我於2007年12月13日被拘押,到次日淩晨兩點多鐘才被送進看守所。在我被送進看守所前,叫了好一陣子門,才叫開看守所的大鐵門。進到看守所,接待我的是看守所的馬指導員。

馬指導是個面容和藹、眼神慈祥的人,有50多歲的樣子。與不少員警滿臉橫肉的面孔大異其趣。

他填寫收押嫌疑犯人表格的時候,問我“因何被抓?”

我說:“我實在不知道因何被抓進來。”

他又問我:“現在做什麼事情?”

我說:“我給這個社會看病開藥,寫了一些理論分析文章在國際上發表。朋友說我是作家,我只承認自己是坐家——整天坐在家裡閱讀、思考和寫作而已。如果這也算職業的話,就算是作家吧!”

他於是在職業一欄裡,填上“作家”二字……然後就告訴我,“把你安排在18籠,18籠是文明籠,他們不會欺負你的……”

去18籠時,馬指導說,“要拆下身上的夾克外套上的金屬紐扣……”

我說:“這種衣服,把紐扣拆下,衣服就報廢了。”

馬指導說:“也是,拆了確實可惜。算啦算啦!”

走出辦公室,馬指導讓我脫下皮鞋。我說:“天氣這麼冷,怎麼打赤腳走路呀?”馬指導又說,“你就穿進去吧,到門口脫下,我幫你拿回來。”

我進到18籠時,馬指導叫醒牢頭,對牢頭吩咐了很多話,主要是講我是個文化人,是個作家,要牢頭多多照應,不能讓人欺負等等,就提著我那雙皮鞋回去了。

進到18籠後,大家已經睡下很久了。老大讓我就把被子鋪在人與人之間的縫隙上,吩咐旁邊的人讓一讓,而沒有按“新到犯人到最末床”的規矩,就回床鑽進被窩躺下了。

我抖開被子,蓋在旁邊犯人的被子上,但縫隙太窄,人卻無法躺下去,只好和衣半躺著,只把腳伸在縫隙中。

躺了一會兒,感到很難受,就輕聲叫醒旁邊的人,想讓他讓一讓,好讓我側身躺下去。卻立即受到牢頭旁邊睡著的李春林雷鳴般的呵斥:“再講話,老子起來擂死你克(去)!”旁邊被叫醒的那人,也恨恨地罵娘。反正也睡不著,就眼睜睜地熬到大天亮。

第二天早上,我被“老大”叫到一邊,他從水池中舀了滿滿一塑膠碗自來水,叫我喝下後,就宣稱我已經“入夥”了。

老大還把李春林叫過一邊,嘰嘰喳喳跟他說了一陣話之後,李春林反過來向我解釋說:“換了別人,昨晚你想上床睡覺!還想講話!老老實實給我跪在廁所邊!講話就打……”並說:“我昨晚的態度不好,你不要計較……”並告訴我說,“讓你喝這麼一碗水,就放過你了。已經是大大的例外了。”

“老大”姓蔣,全州北門街上人。他是個待人和藹可親的人。是因為有人欠他的錢,卻久拖不還,故意賴債。他於是打電話叫了幾個人(即“討債隊”的人),向那人討債。不料那幾個人卻把欠債的人打死了。後來抓住了行兇的人,查出了他的電話記錄,就以涉嫌謀殺被關進來了。他自己估計,有可能要判無期徒刑。

全州看守所,建築於全州城北一個平緩山坡的山頂上。四周崗哨林立,牆上敷設著鐵絲網。日夜有值守在巡守道上走動。

看守所內,共有28間“籠子”。每個籠子一般關押著13至20名嫌疑犯人。每個籠子內一般分成兩個區間。一個區間砌著一長溜水泥長炕,供犯人睡覺。一個區間砌著一個大約可以盛兩方水的水池,供犯人洗漱吃飯和活動。兩區間合起來大約有50多平方米的樣子。兩區間有鐵門隔離。睡覺時關上隔離鐵門,起床後才打開。每個籠子有兩個廁所,兩區間各一個。

籠子裡關押13人時,睡覺較為寬鬆。關押17人時,則相當擁擠。一般是牢頭睡覺的地方相對寬敞,而不管新來的犯人是如何的擁擠。關20人時,則需要幾個人睡在水泥地板上。看守所備有供一人在地上睡覺的木板,以便在犯人多時,在長炕旁邊的過道上加床。反正看守所整晚亮著電燈,也不會踩著加床的人。

我最初進18籠時,關押著17人。晚上睡覺,人擠著人,要側著身子,才能躺下去。

看守所的“籠規”,一般是老犯人欺負新到的犯人。等級森森,不可僭越。否則,就會老拳相向,而不得進行反抗。如果新來的犯人反抗,牢頭的幾個幫閒就一擁而上,把反抗者“修理”一番。直到把他“修理”得服服帖帖,才肯歇手。

新犯人被毆打之後,如果幹警查籠時看到了他身上的傷痕,就會被問起。這時,被打者卻不能說自己被打,反而要向幹警撒謊,“他們對我很好,沒有人打我。是我自己不小心碰到的”。否則,又被繼續毆打。

新犯人要伺候老犯人,像老犯人的奴隸一樣。要主動幫老犯人洗衣服。否則就是“不醒籠”。經提醒仍然不改,輕則被罵,重則挨打。

新犯人帶進或送來的錢票(嫌疑犯人帶進或送進來的現金,都要被換成看守所的“收款收據”,俗稱“錢票”。只能在看守所購買價格昂貴的商品),“錢票”由牢頭掌握著,由牢頭做主使用。每星期有小賣車到各籠口詢問叫賣。車上有小食品、洗漱用品、香煙、撲克等。然後相應扣減某人的“錢票”金額。

牢頭買下來的東西,大家共用。洗衣粉和洗潔精等屬於共用,無需發放。香皂牙膏草紙等由牢頭分配和發放。只有老資格的犯人,才有權利使用自己的錢票買自己的用品。

看守所每兩天有一次“加菜”供應,經批准可以買適量啤酒飲用。由看守所的“小勞改”來詢問和登記,然後交到幹部的手上。每到一個“籠口”,則詢問牢頭:“要不要加菜和啤酒?要幾個?”到了用餐前,就會送來。

小勞改是那些刑期較短的犯人,沒有送去勞改隊,就在看守所中幫做各種各樣的事情。他們在看守所內有相對的行動自由,而不用整天關在籠子內。他們也是看守所的打手,有不聽話的犯人,不用幹警出面,幹部們使使眼色,小勞改就心領神會,一擁而上,將要打的人好好“修理”一番。

牢頭加菜,一般就用這些“錢票”扣減。扣減了誰的錢票,告訴錢票“所有者”一聲就是。新到的犯人的錢票被用光,也嘗不到這種加菜的。一般是由牢頭論資排輩來享用。當然牢頭的“首席”伙食最好,其余依次類推,還有二席、三席,新到的犯人一般居末席。

所謂“首席”,其實是偷偷藏下來的編織袋鋪在地上,當“桌布”使用。有幾張塑膠凳子可以坐著用餐。飯菜則由負責打飯菜的人擺好在“桌布”上,首席的人才圍坐用餐。其余二席三席末席,就沒有這種“豪華設施”,只能蹲在地上用餐。

打飯、打開水和遞飯的工作,要區分各人的碗碟用具,弄錯了就要挨駡。一般由心細的人負責。擺好後,首席開始用餐,大家於是埋頭吃飯。用餐後,老犯人則像老爺一樣,碗碟就撇在原地。由負責洗碗的人來收去洗濯。

飯後,要清掃衛生,洗好碗碟,涮淨“桌布”,掃乾淨地面,整理好碗碟等事情,一般由牢頭分配的幾位新犯人包攬。

新犯人吃飯,要快快地吃完。否則在“首席”吃完後,需要收撿碗碟時,新來者還在那裡用餐,就會挨駡,或被搶下飯菜倒掉。

所有這一切,用牢頭的行話來說,就是“國有國法,牢有牢規”。看守所的員警依靠這些牢頭來管理犯人,省去了他們的許多辛勞。因此,會對這些牢頭另眼相看,給予比其他犯人多得多的方便或照應。這也是牢頭特權得以存在的一項“資源”。

每有新犯人進到籠子內,就被牢頭叫去,對他如此這般地吩咐一些注意事項,講一通“國有國法、牢有牢規”的大道理。然後話鋒一轉,提醒他要老實聽話,不要跟大家過不去。否則就不客氣,就不會好受等等。最後則婉轉地提醒他,讓他把“錢票”交出來。否則就是“不醒籠”,就有可能受到粗暴對待。身上沒有錢票的,就告訴他讓家裡送錢來,以便改善一下伙食。

新犯人進籠,一般要強迫他“洗澡”一次。以後每隔一定時間,遇上天晴暖和的天氣,牢頭督促大家都洗洗,注意個人衛生。

給新犯人洗澡,大冬天裡,由老犯人舀水池裡冰冷的水,往新犯人身上澆。冷得新犯人心臟緊縮,臉色發青,瑟瑟發抖,哇哇大叫。其他犯人看到,則開懷大笑。

我想,犯人的人格不完整,受到嚴重的虐待淩辱,就以折磨別人來尋找心理補償,來找到快感。也有可能就像獄中犯人所說的——長期關押,都快把人關瘋了。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範疇,因為我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不長,也說不好。

新犯人進看守所,一般先要安排到“老虎、豹子籠”去受訓。受訓過程長則幾個月,短則十多天。然後才將其調到“文明籠”去。

記得獄友告訴我,好像是說11、12號兩籠(時間久了,記不清晰了),是嫌疑犯人口中的“老虎籠”和“豹子籠”。那裡的牢頭獄霸特別凶,打人特下手。

獄友還告訴我說,“在那裡,首先要背下監規。背不下,就打。打到你完全背熟為止。經常有新犯人被打得哭爹喊娘的。那才叫凶哩!你倒好,沒有嘗到那種味道……”這種訓練,是要把不服管教的人,馴服得服服帖帖之後,才有資格調進“文明籠”。

《監規》由公安部制定,書寫在籠子裡一面顯眼的牆上,有1000字左右。記得監規的第一條是“看守所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機關”云云。我在心裡說:應該把第一句改成——“看守所是對無產階級施行專政的機關”,才是名副其實的。

整個《監規》的行文風格,是用階級鬥爭的思維方式,用“有罪推定”邏輯慣性,來規範嫌疑犯人的種種行為。把嫌疑犯人當成“專政”的物件,必須老老實實,低頭認罪,不許亂說亂動。否則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我想,文革雖然過去四十多年了,但如果長期被關押在看守所裡,很可能不知道“文革”早已結束。使人產生“今夕何年”的迷惑。也使人產生仍處暴秦時代,“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感慨。

那些從“老虎、豹子籠”調到“文明籠”的人,一般都被打怕了。特老實聽話。叫他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不敢稍有懈怠。

當然也有功夫特別了得的人,反而把那裡的牢頭和他手下都擊敗。他就變成新的“老大”。戰敗者只好俯首稱臣,反過來畢恭畢敬地伺候勝利者。但這種情形一般很少,只有少量的例外。

我進去時,因為有桂林警方的再三叮囑,沒有進“老虎、豹子籠”“受訓”。而是直接被安排進了號稱“文明籠”的第18籠。獄友們於是問我:“你家裡是不是有人當大官?或者跟看守所幹部是親戚?”我告訴他們說:“我一介布衣,也不認識看守所的任何人……”他們感到很驚訝。

後來,我跟18籠的二牢頭打了一架,我就被調到25籠去了。25籠也是所謂的“文明籠”。

說到在18籠打架,是因為我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聽說我被捕後,他馬上弄了兩條玉溪香煙,托他在看守所工作的朋友偷偷地轉給我(看守所不讓送香煙進去,送去則沒收。只有在會見家人時,可以塞幾包在口袋裡)。並讓他轉告我:“王德佳,某某某讓我轉告你,你就安心在裡面呆著!不要耽心。別人坐牢不光彩,而你坐牢是光榮的。出去以後,給你接風……”

送來的兩條香煙被二牢頭霸佔著。因為“大哥”的權力被“二牢頭”架空了。二牢頭手上有幾個錢,有幾個追隨者,因而在裡面很張狂,對“老大”也是頤指氣使的。我要抽自己的煙,必須向他討要。

二牢頭是桂林國稅局的一個貪污犯,因他認為一審量刑過重,還在上訴階段,所以仍然被關押在看守所裡。

二牢頭姓朱,名字我忘記了。他為人很庸俗勢利,五臟六腑是骯髒的,靈魂是醜陋的。是那種典型的小市民。我都不願提及他,以免污染了我的筆端。但因為涉及到跟他打架的事情,不得不記幾句。也不是因為我跟他了打架才這樣說。我素來認為,弟兄之間打架,打完之後,握手言和,仍然是弟兄。

朱見我身上帶了一千多塊錢的錢票進去,估計我“很有錢”。乃特意在我進去幾天後,就調我到“首席”吃飯了。並說是很看得起我了。換了別人,做夢都不要想的。並聲言:“兩個月內,你就不需讓家裡打錢來了。我說到做到,不夠的我包了。”

他老是教訓我:要我現實點,要靈水點,要“醒籠點”等等。我心裡明白,他的潛臺詞是指責我清高、理想等等,是要我學會他那種“勢利眼”去虛偽應酬,學會“見風使舵”,去謀得生存技巧等等。我自然是默然不語,由他講去。

他經常跟獄友嘮叨和盤算——說自己貪污了幾十萬,把錢藏好了,判了幾年,每年就可以得到多少萬,是否劃得來。他也有好幾次問我——剝奪了嫌疑犯人與老婆睡覺的權利,有沒有法律依據?

做彩燈時,獄友們很喜歡圍在我身邊,跟我邊幹活邊談天說笑。跟他們談天玩笑後,獄友乃們感歎說:教授就是教授呀,道理講得透……從而使姓朱的那邊顯得冷冷清清的。於是朱就罵我:“王德佳,你算老幾,在我心目中,你什麼卵都不是,只算這個。”說著,就伸出自己的小指頭。

我說,“我從來沒說過自己算老幾呀。我是一個樸實平凡的人呀。我不是跟大家一塊做事嘛!”我沒有給他挑刺的理由,他默默然之後,就算過去了。

朱把我調到“首席”去吃飯後,又說:“過幾天,把你睡覺的地方也挪到我身邊來”。這就意味著,我有了役使別人的特權。但我仍然平等對待任何獄友,不願充當他欺壓別人的工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不願像他那樣對獄友頤指氣使。朱就說我“不醒籠”云云。

後來我口袋裡的香煙抽完了,於是向他討取。他則把眼睛狠狠一瞪,很蔑視地丟過一包劣質香煙給我。我當時也沒說什麼。

我本來抱著寬容待人的態度,不計較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朱這樣做,確實是在侮辱我。我感到他這樣做太過分了。我要自己的香煙來抽,他沒給我自己的香煙也就罷了,還對我瞪眼作色的,像他賞賜給我一樣。於是,就跟李春林說了說這層意思,並希望李春林轉告他一下,調解調解,不要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我這樣做,其實已經很顧及他的面子了。不使他的威信受到影響。

李春林是朱的左臂右膀,是朱的馬仔。我沒有想到李春林是如此卑鄙的小人,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他聽了我的話後,當面表示化解化解,背後卻是不但不去化解矛盾,反而在朱面前添油加醋,煽風點火。

這樣一來,朱就把我叫過去。我過去之後,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他就在床上一腳踢來,踢中了我的嘴唇右側。因牙齒頂破內嘴唇,就出血了,然後破口大駡我不識好歹,不“醒籠”云云。

我一看這傢伙這麼蠻不講理,就拿起一隻塑膠鞋往他腿上猛掃過去,然後順勢想抓住他的腳,想把他從床上拖下來,狠狠地揍他,就跟他扭打了起來。

但就在這時,他身邊的幾個打手一齊上陣,從後面把我推倒摁住……然後用腳踢我的後背。打了一會,才被“大哥”勸開了。

我罵朱,“靠別人幫忙,算什麼本事?你那豆腐渣架子骨,敢不敢過來試試!我們單挑!誰讓人幫忙就是畜生!”朱嘴上雖然很凶,但他的全身卻在不停地篩糠(發抖)。

看守所的幹部聽到了18籠的吵鬧聲,就馬上趕過來了。看到我嘴角上流著血,滴在胸前的毛衣上,就馬上把我叫去清創、消炎和上藥。

我在醫療室上藥過程中,看到朱被叫到另一邊辦公室了。朱聽說要關他的禁閉,乃很不服氣地打小報告說:“他罵幹部,他罷工不做事……”

唐所長說:“這些事情我知道,與你無關,不要你管。你敢打他!……先關幾天再說!”說著,就令人拿來了手拷腳鐐給他鉚上,然後令送禁閉室。

上藥出來後,幹部讓我馬上回18籠拿行李,把我帶去25籠。

到了25籠,幹部將三個人調走。那三人不想走,李老大兇狠地瞪眼說:“再磨磨墩墩的,小心我擂你一餐!”

後來25籠的獄友告訴我。那三個人性格比較怪,喜歡折磨新來的人。所以幹部就不由分說,把他們調走了。

說起“罵幹部”這件事,我不得不交待幾句。在看守所裡,每天早上起床後,都要列隊報數。然後在幹部快要離開時,大家齊聲高唱“幹部好,幹部辛苦了!”

遇上這種情形,我不想說這種話,則默然站立著。特別是早上到活動區去整隊後,還要齊聲高唱“遵守紀律,服從管教,認罪服法,真誠改造”這四句話。

對於後兩句話,我實在說不出口。我早就跟唐所長和馬指導員聲明了,“前兩句話,我可以說。但對後兩句話,我實在說不出口。我沒有罪,怎麼個‘認罪服法’?怎麼個‘真誠改造’?”

唐所長和馬指導說:“不說就不說吧!”看守們大概知道這個情形,也沒有要求我跟其他刑事犯人一樣鸚鵡學舌。

有一天早起,大家列隊報數後,大家齊聲叫喊:“幹部好,幹部辛苦了!”我則開玩笑說:“好個,冤裡冤枉被關進看守所,還要喊幹部好!”

那位巡查的文副所長聽到後,馬上說:“誰敢罵幹部,站出來,叫小勞改打死克(去)!”

我則站出來說,“是我說的。要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那位巡查的文副所長一看是我,就默默然地退走了。

過了一會兒,我被馬指導叫了出去。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就把這句玩笑話和其後的過程複述了一遍。

馬指導解釋說:“看守所只是負責暫時看管犯人的地方,職責是保證犯人的安全。冤枉不冤枉,不由我們管的。你不該責怪我們看守所的……我們的幹部態度不好,年輕人嘛!火氣大點,可以理解。你不要放心裡去……”

我說,“我這樣說,也不好。沒有考慮影響,就順口講出來了……以後注意吧!”

我被叫出去時,獄友們都認為我會受到小勞改的毆打。我回籠子之後,大家看到我沒有受到幹部的處罰,更沒有受到小勞改毆打,感到十分驚訝,問我叫我出去做了什麼。

我只好把跟馬指導的對話過程講給他們聽。他們更感到驚訝。而18籠的朱,卻是酸溜溜很不服氣的樣子。

我在25籠的時候,有一個弱智的年輕人蔣小華,是把化纖舊衣服點著後,順手搭在樓梯的鐵欄杆上好玩。然後就跑開了。不料卻引起了火災,熏死了一對四川籍來全州經商的夫婦。就被關進看守所來了。

蔣小華被關進看守所之初,當然先去了“老虎、豹子籠”受訓。過了一段時間後,才調到25籠來的。

蔣小華進了25籠後不久,有一天半夜,他感到餓了,就順手從床邊的編制袋中拿了獄友的速食面啃食。後來被失主發現了,查實是蔣小華所為。

大夥就讓他跪在鐵柵門的後面,臉朝門外,說等幹部查籠時,讓他作自我檢討。

他老老實實跪在那裡後,卻有幾個人相繼去毆打他。特別有一個姓包的大個頭獄友,他不由分說,上去猛踢一腳,使他的頭猛然磕在鐵柵門欄杆上,額頭磕破,出了不少血。

後來,他的傷被幹部發現了,於是問蔣小華是怎麼回事。

蔣小華一邊哭一邊反復聲明說:“是我自己不小心磕破的,他們沒有打我……”

幹部心裡明白,是被打成那樣,就批評了打人者幾句,說以後不許這樣了。

當一個看守繼續鑿問“是誰動手打人”的時候,卻沒有任何人承認。那名看守就說:“我調錄影帶看了,是那幾個人動手打的,我一清二楚,就不點名了。下次再發生這樣的事情,關你們的禁閉……”

那些人雖對幹部的批評唯唯諾諾,但待幹部走後,卻大發牢騷說:“偷了東西不許處罰,今後豈不是要亂了套……‘籠規’還要不要執行?”

2、看守所是榨油機

前文說到看守所有售貨小推車,向各籠叫賣日常生活用品。其實這些賣給犯人的東西,價格一般都要翻一番。有的要翻幾番。

在鄧小平“黑貓白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的路線指引下,在“一切向錢看”的社會潮流中,看守所也成了一個獲利豐厚的特殊的商場了。

在外面值七八塊錢的塑膠桶,裡面賣給犯人,要20塊錢一隻。一個薄薄的很容易弄爛的塑膠口杯、塑膠碗,在外面市場上相當於一塊錢左右,在裡面賣給犯人,要五塊錢一隻。牙刷是看守所的專用軟牙刷,軟軟的,很不好用,也五塊錢一隻。牙膏、香皂、洗衣粉等的價格,一般都是外面市場的一倍以上。

看守所一天兩餐,早餐在10點左右,晚餐在16點左右。看守所裡面的伙食很差,由於沒有油水,進去時間一久,肚子就會餓得咕咕叫。需要訂購加菜來補充營養,才不感到那麼餓。但訂購的加菜價格,一般是外面飯店的二到三倍。

看守所裡面有電視看。電視機由犯人籌錢買,由看守所送來安上。看電視,每半天要扣收10塊錢。全天播放,則是每天20塊錢。

看守所賣給犯人的普通香煙,是外面市場的兩倍以上。如2.5元的甲天下香煙,裡面一律賣五塊。越是好點的香煙,加價幅度越大。最高是外面價格的四倍。如玉溪香煙,在外面20塊錢一包,在裡面要賣80塊錢一包。在外面兩毛錢一盒的火柴,裡面要一塊錢一盒。

看守所不許家人捎帶日常用品或食品進去,只能在裡面購買。除非在看守所有親戚熟人,才可偷偷地捎帶進去。家人捎帶的日常生活用品,嫌疑犯人一般也收不到,而被扣下了。進去之初,審問我的警官問我有什麼要家人捎帶的時候,我曾讓他們搭信讓老婆送洗漱用品。老婆送了兩次洗漱用品,我一次也沒有收到。

我想,不讓家人捎帶東西進去,表面上是為了安全等理由,但客觀效果卻是,讓裡面昂貴的商品銷量大。關押在裡面的嫌疑犯人,成了看守所榨取油水的對象。

我被關進去時,口袋裡帶著1070塊錢,準備買什麼東西的(忘記了)。進去後,被打成錢票。因與二老頭打架轉到25籠的時候,還剩800多,才過了不到二十天,就被牢頭花得精光。後來又再三催促讓我家人打錢來,我只好讓老婆送進500塊。可見看守所的開銷昂貴。用獄友的話來說,在裡面的100塊錢,只相當於外面的40塊左右。

聽獄友介紹,為了體現人性化管理,看守所內,還辟有夫妻相聚的房間,提供給犯人使用。但獄友笑著說:“在那房間裡睡自己的老婆,比在外面嫖妓都貴得多……”

3、看守所是奴隸工廠

我在全州看守所的時候,各籠都領著拉彩燈線的任務在做。聽獄友介紹說,兩個老年籠(18、25)的任務減半。其他籠的任務,得整天趕著做,才能完成規定的任務。

彩燈線是把49跟15公分左右長的塑銅線,與50個彩燈頭串聯起來,算一條彩燈線。每十條紮成一把。老年籠的任務減半,即每天要完成30把。即拉好300條彩燈線。

彩燈頭用塑膠衝壓出來,用編織袋裝成一袋袋的送進來。銅線則是另一種編織袋裝著送進來。每個彩燈頭內有兩個觸點,需要較為用力,才能拉進去卡緊。長期做這種手工活,因而在手指的特定部位拉出厚厚的老繭。有很多人手指的特定部位,被拉爛了。

我在任務減半的18、25兩籠看到,有好幾個獄友的手,都在用力的地方磨破裂了。但他們只能忍著痛楚,不管不顧地趕忙完成自己的勞動任務。

拉這種彩燈線,也需要在較熟練後,才能保證品質。否則就是製造廢品。那個顯得弱智的蔣小華,學了四五天,仍然是弄出一堆廢品。牢頭向幹部說明之後,以後就免掉了他的任務,不讓他做下去了。

拉好的彩燈線,集中在某個時候,讓大家插上各種顏色的小燈泡。這叫“插泡”。“插泡”工作我沒有經歷過,聽獄友介紹說,“插泡要比拉線要難得多,手指頭都搞歪了克(去)。插好燈泡後,要進行質檢。因為小燈泡是串聯起來的,哪一個沒有插好,全線都不亮。需要全部檢查後,才能發現原因所在。檢驗合格之後,才能裝箱交貨,然後由定貨單位接走,算錢給看守所。

拉彩燈接頭時,稍不留意,就拉破了小小的塑膠燈頭,銅線觸頭的黃銅片就會劃破手指。大家於是用膠布纏著手指,用來保護手指和皮膚,免得被劃傷和磨破。膠布做成可以活動的。做工時套上,休息時取下。被獄友們戲稱為戴“金戒指”。

開始幾天,由於不太熟練,我手指上被弄出好幾道傷口。一用力拉就流生血。於是我就跟所長聲言要休息,不做了。唐所長說,你做得了多少就算多少吧。但18籠的朱老二,卻因為我沒有通過他向所長求情減免任務,而是我自己直接向唐所長說明情況,唐所長卻爽快地答應了。為此,朱老二卻故意說我偷懶,說影響大家的勞動積極性云云。我沒有理會他,只顧自己慢慢地做,做得了多少算多少,讓朱把我的任務單獨交上去。

我有二十多天在審問,因此我參與做手工的時間不長。且在我因審問完不成任務時,跟唐所長聲言了一下,就減去了一半任務。後來手指拉傷時,就允許我做多少算多少了。而其他人去向所長求情,所長卻沒有理會。

儘管這樣,我做了十來天的活,手上的老繭也很厚。釋放出來後,過了好幾個月,我的食指、中指和拇指上特定地方一直是木木的感覺。大約過了三個多月,手上的老繭才慢慢消失。手指的感覺才恢復正常。

聽一些老資格的獄友介紹,看守所曾經有一段時間(說有幾年),一直組裝塑膠打火機。故中國的打火機特廉價。

透過這種奴隸般的苦役,我看到城市中火樹銀花、鶯歌燕舞背後所掩蓋的,是勞改或嫌疑犯人的血淚和辛酸。這就是“盛世”中國的一副生動寫照。

十一、“查籠”

我在看守所一個月,在25籠時,還經歷了一次武警“查籠”。其恐怖情形,至今仍讓人心驚肉跳。

武警查籠前,大夥根據以往的經驗,可以估摸武警在哪幾天來。但究竟是哪一天來,卻不能確定。故預先有所準備,把圓珠筆等違禁物品藏好,免得被查抄去,或因此挨打。

武警查籠那天,那真是“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一片雞飛狗跳。比電影《鬼子進村了》還要恐怖。

查籠的武警,都帶著大口罩,只露出一雙賊溜溜的烏賊眼。他們的人還沒進門,就有一個在門外厲聲嚷嚷:“還不趕快給老子蹲下,等會踢死你們!”然後是看守打開鐵柵門,放他們魚貫進來。

他們一進來,就分成兩組,一組把床上的被子、纖維板床墊、個人的行李包、日常用品用具等全部掀開,檢查是否藏有違禁物品。

經他們一頓翻騰,監舍裡被子、床墊、行李、鞋襪、衣服抛灑得到處都是,且不許嫌疑犯人回頭張望。

另一組則站在雙手捧著後腦勺、排隊蹲在地上的嫌疑犯人後面。如果有人想歪頭看看,就一腳踢過去,並大聲訓斥——“放老實點”……

翻查完床上,就檢查監舍。檢查完監舍之後,就挨個兒搜身。要犯人把衣服全部脫下,只穿著一條短褲衩。搜完口袋後,才令犯人穿上。這時,大家已冷得瑟瑟發抖,東倒西歪。

查籠那天,有一個大概是武警班長的人,一直站在我的身後。他沒有對我大聲呵斥,只是默默地站在我身後。這樣一來,其他那些兇狠的武警士兵,就沒有過來了。

當輪到翻看我的衣服口袋時,他也沒有令我將衣服全部脫下,只讓我把口袋翻出來給他看看,就算查完了。而不像查其他犯人那樣凶巴巴的。這也許是看守所的有意安排,體現了對政治犯特殊關照。

那名判了死刑、長期戴著腳鐐的孫玉雙,見此情形,乃慨然而歎曰:“我經過這麼多次查籠,教授背後的那位大兵態度最好,最和善。教授真是有福之人啊,總能遇上好人哩。”

孫玉雙被判了死刑。正在上訴階段。他不做手工,也不理會很多監規。只要他不自殺,看守所倒樂得對他網開一面。很多事情都由著他。那些去查籠的武警,好像也有某種默契,也不去管他或斥責他。

查籠的武警離開之後,大夥要費上大約一個多小時,才能把床鋪重新鋪上,並找回各自的衣服、用具、用品,並整理好監舍等。查籠之後,要過上好幾天,才能漸漸消除心理上的恐怖陰影,才開始說笑。

在那次查籠過程中,妻子托在看守所工作的朋友送進去的羽絨衣,因為送進來時沒有破壞得那麼徹底,還有一些紐扣和拉鍊留著。在這次查籠時,武警士兵將所有紐扣、拉鍊、鬆緊帶全都被拆掉了。

十二、孫玉雙

既然提到了孫玉雙,順便對他的殺人案件交代幾句。不知道他現在還活在人世間沒有?

原因在於,我在看守所期間,唐所長多次找我長時間談話,說我的案子主要是我的態度問題,只要說幾句軟話就出去了……並說他也對當前的貪污腐敗很痛恨,也很關心國家的前途命運,很願意跟我交朋友……希望我出去以後,多到他那裡去走走……

但我出獄後,打了一次電話,他卻裝做不認識的樣子。所以就沒有實現回去看望獄友的願望,而不知道孫玉雙被執行了沒有。

湘桂走廊一帶的槐米品質特好,提取的重要藥用成分——黃銅甙含量高。連花梗都是提取黃銅甙的重要原料。每年採收槐米的季節,全國各地各大藥廠都要來全州採購。能搶購到這一帶的大量槐米,才能保證這些藥廠優質原料和利潤。因而這一帶的槐米行情一直比較看好。

這些年來,孫玉雙也看中了這一行業。於是承包了一片河灘地種植槐樹。想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以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

孫玉雙夥同其弟不辭辛勞地開荒種樹,省吃儉用,苦熬苦撐,投下了大量金錢和勞力,種成了50多畝槐樹園。

在槐樹成林後,需要值守和採摘加工時,孫玉雙於是向供電所申請裝電。他交了錢之後,催了好幾次,廟頭供電所才去幫他安裝。

孫玉雙是那種比較斤斤計較的人,也不善於與人溝通和相處。他認為,自己在村子裡是小姓,要凶一點,讓別人感到害怕,才不至於被人欺負。長期在這種心理狀態下,使他的聲音也變得很幹糙脆硬。他講話的聲音就像撕布一樣糙響,也像打破玻璃或瓷器一樣脆硬。

我初到25籠時,聽到他這種聲音,既感到驚訝,又覺得刺耳。但他的心腸並不壞,仍然是一個樸實農民的本性,與他幹糙脆硬的聲音大異其趣。

孫玉雙明知自己被判了死刑,難逃一死。但他常常惦記湖南紫石鎮的那位朋友。說他最過意不去的,就是弄得那位朋友被判了三年刑。因為他犯事後,就躲在那位名朋友的家裡。直到警方追蹤到紫石將他抓獲。從而導致那位朋友因窩贓罪被判刑。

孫玉雙還認為,自己省吃儉用地苦熬苦撐,終於把槐樹種成林了。捨不得為招待供電所的人再花錢。

孫玉雙在廟頭鎮供電所交錢之後,在他的再三催促下,供電所才到他果園場幫他裝電。按照行業潛規則,供電所的人給用戶裝電,要由用戶大酒大肉好煙地款待著,才讓他們感到受到了應有的尊重。但孫玉雙卻因為那天勞累而沒有“醒水”。並認為自己交了錢,供電所就理所當然地給他裝好電。

加上孫玉雙又打聽到附近的黃沙河某果園裝電,其收費標準比廟頭少了100多塊。就嘀嘀咕咕表示不滿。於是就跟供電所的人爭吵了起來,發生了口角。

爭吵過程中,雙方都動了氣,都聲稱要把對方“搞死克(去)”。

供電所派去的人,於是就不幫他裝電了,丟下物料表箱等,打道回去了。

發生不幫他裝電的事情之後,孫玉雙一不做二不休,則去廟頭供電所要求退錢。又跟供電所的人爭吵了起來。供電所感到理虧,才把錢退給了他。

既然供電所不幫他安裝了,孫玉雙只好跟附近村民協商,從村民家里拉線用電。但把供電所遺留下來的電錶、開關、表箱等材料用去了(據孫玉雙自承,“那些東西放在那裡四個多月了,他們都沒有回來過問過,我以為他們不要了”)。

用去開關表箱等物料之後,供電所的人就來到了孫玉雙的果園裡,要孫玉雙賠償用去的電錶、開關、表箱的錢,說沒經過供電所批准就私自接電,還要罰款。並說他是非法用電,要剪去和沒收他的電線電錶等。

面對供電所的氣勢洶洶來找岔,孫玉雙又跟供電所的人爭吵了起來。在爭吵過程中,孫玉雙雖表示願意賠付使用材料的錢,但不接受罰款。並聲言:誰剪他的電線,就跟誰拼命,讓誰的腦殼開花……

爭吵過程中,雙方又聲言要搞死對方克(去),也推搡了幾下。供電所仗著人多勢眾,有一個幹部操起一柄鋤頭,高高揚起,向孫玉雙的頭上砸去,卻被孫玉雙躲開逃掉了。

孫玉雙在氣憤之中,就轉身操起他放在路邊準備上果園砍荊刺的長柄柴刀,聲言:“現在我們再來搞兩下看看!”

供電所的唐有林所長也在激憤之中,於是就上去跟孫玉雙“搞兩下”。孫玉雙將柴刀順手舞過去,結果砍中了唐有林的胸部,砍開了胸腔,露出了肺泡,經搶救無效死亡。

我想,其實被砍死的唐有林所長和將執行死刑的孫玉雙,雙方都是供電行業的霸王作風的受害者。

因為這樁嚴重的殺人案件,孫玉雙被判處了死刑。每天戴著腳鐐,用一條細麻繩提著腳鐐的粗鐵鍊,以免鐵鍊子拖在地上弄髒床上的被褥。

大冬天裡,孫玉雙戴著腳鐐睡覺。他說要過很久之後,腳上才會有點熱氣。因此看守所每天傍晚,有一桶熱水供應他,讓他燙燙腳。

孫玉雙常常跟我感歎:他過失殺人,卻被判處了死刑。而他看到的好幾個故意殺人的人,卻被判處死緩。他認為法院對他不公。並認為,因為唐有林的父親是原縣長,有錢有勢,上下打點。而他作為一個老實農民,對上級來核查的法官講的普通話都聽不太懂。所以他的虧吃得太大了。

在這種情況下,他有好幾次萬念俱灰,乃撞牆自殺。唐所長於是再三勸慰他:你的案子很有改判的希望的……並一再要求他,希望他不要給他的看守所鬧出亂子來。所長則聲言幫助他訴冤,並給他生活上的多方照顧等等。才重新燃起他活下去的希望。

因為孫玉雙問及我的家世,我在閒聊時告訴他:“我祖上是鄉村紳士,也算是共產黨所說的地主吧。但絕不惡霸地主。相反,我祖上為家鄉修橋鋪路,興學辦賑,扶危濟困等做了不少好事,為社會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從百板洞到全州的60多裡的石板大路,就是我家與百板洞鄧培耀兩家牽頭,挑大份出資修築的。每十裡修建一個供客旅歇腳的涼亭。”

“記得我去廣坪高中複習時,路過八百嶺下一個石柱石欄涼亭。石柱上有一副對聯——‘雲繞長亭纏旅客,烏啼古木喚征人。’對聯書法蒼勁古樸,意境高遠。雖然該涼亭的石柱石欄等被砸爛燒了石灰,但在我路過看了一次之後,就深深刻進了心裡。母親後來告訴我說,那個涼亭就是我家建造的。估計那副對聯是高祖輩所擬……”

“曾祖母一再告誡父輩,不要讓後人去催討別人所欠的錢米。她說:‘人家有了,自然會送來。人家沒有,去催討,不但還不上,反而把人得罪了……’曾祖母臨終前交代後人的四句話是:‘積善積德,覆蔭後人;積惡積怨,報在眼前’……我祖上還在家鄉興辦義學,對於窮人家的孩子上學,不但不收學費,還給予伙食補貼……比今天的共產黨做得好多了……為富不仁的人固然有,但不是普遍現象。共產黨所說的惡霸地主,絕大部分是為了挑動人與人之間的仇恨,而編造和虛構出來的……我家在共產黨佔領大陸前,早已敗落下去了,沒有劃成地主……”

他聽了我的一番介紹後,乃一再對我感歎曰:“過去的地主,雖然在在文革中被殺得很慘,哪怕現在只要留下一根獨苗苗,也很有頭腦和有本事啊……”

並一再反省和懺悔自己過去不善於與人和睦相處的毛病。他一再對我感歎說:“家裡沒有有文化、有見識的人,吃了好多虧……本想勤勞致富的,沒想到把命賠上了……我們村裡有一戶人家,養了一個聰明能幹的閨女,找到一個有見識的女婿。幾年下來,他們家就大大的改觀了,超過了別家……”

(2009年中秋之後不久,我打電話向馬指導詢問一件事情,順便問及孫玉雙。馬指導順口答覆說:“他早就槍斃啦……”聽了馬指導不經意的答覆,卻在我的心裡湧起了陣陣波瀾——心中一直掛記著的孫玉雙,這麼快就陰陽相隔、變成故人了。)

十三“取保候審”釋放

由於警方對我的審問沒有撈到多少實質性的東西,而我一直耽心他們設好圈套來套我。所以一直比較強硬,而不願屈服。會見家人之前,我一直跟警方僵持著。

後來因為一次爭執,我很惱火,我說:“這麼長時間,我一直心胸坦蕩地跟你們交談。而你們始終不告訴我你們姓什麼?什麼名字?是那個部門的?今天審問我可以,請你們先把警官證件擺到我面前,讓我把你們的名字記下來。跟你們這樣一群無名無姓的人講話,就像跟鬼說話一樣。”

那名主辦案件的李(趙)警官,把我拉到一邊跟我說,“你不要打聽這些好啦!知道了這一切,對你只有壞處,沒有好處的。聽我的話,沒有錯。”

……

有一天,那位說我進看守所是休養的謝警官,再次坐上審問的地方,想對我審問。我因為反感他,就對他說:“如果我的頭顱可以成為你往上爬的階梯,我願意奉獻出來,成全你們。如果我的一腔熱血,可以染紅你的紅頂子,我願意奉獻出來,成全你們。如果我的赤膽忠心,可以作為你雕刻記功碑的材料,我也願意奉獻出來,成全你們……”

“最近我常常在我主面前默默地為你們禱告,祈求我主赦免你的罪惡。因為你們做了什麼,你們還不知道。我相信我主的仁慈博愛,我也相信我主的賞罰分明。如果你們繼續在罪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就算我天天為你們禱告,也沒有用的。你們一個個都會死於非命、不得善終的。我真誠希望你們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不要為了共產黨的一黨之私,而繼續做這種喪盡天良的勾當了!不信的話,你們就等著我的話得到驗證的那一天!”

“請你把我這些話原原本本地記下來,你怎麼不把我的這些話記下來呀?”……

後來,審問我的警官和他們的頭頭終於告訴我說,“明天讓你會見家人。家人勸你時,你可不要像對我們這樣發火哦!”

近一個月沒見著家人,我很想念家人,也很耽心母親的健康狀況。我曾想寫信給妻子,告訴她不用為我著急。信寫好了,卻要遇上釋放的人偷偷藏好,才能帶出去。然後送到家人的手上。不是要好和機靈的人,一般也不會冒險帶這種信。所以一直無法帶出去。

那封2007年12月18日就寫好的信,我一直藏在身上。它躲過一次野蠻的武警查籠,直到2008年元月9日,才托一個出獄的年輕人送到我妻子的手上。給她轉信的同事勸我妻子要堅強些,但她自己卻禁不住哭了起來……

會見那天,他們只讓妻子和家兄進去看我。妻子一見到我,就摟著我的右手,淚如雨下。她告訴我,母親後來知道了我的事情後,就病倒了。正在打針。而家裡的一切,孩子的教育,單靠她一個女人家來打理,她說自己實在撐不下去了。說這些日子裡,她吃不下,睡不好……並反復勸我“退一步海闊天空”……

家兄也勸我不要跟警方硬扛下去了。說:“警方確實是在真心幫你的。我們都在為你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了……起碼要給經辦人一個理由,以便他們向上級爭取釋放你出來嘛……”

在這種情況下,我點頭答應了妻子和家兄的要求。於是警方感歎說,“看來親情對於他來說要重要得多!我們二十多天磨破嘴皮,還不如親人的幾個小時!”

他們要我寫一個悔過書,我明確表示拒絕。並表示,如果一定要我寫悔過書,那我只好選擇繼續坐牢。於是他們就讓我寫一個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寫作抨擊時弊和批評党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並要我承認那篇論文觸及了刑法105條等字樣。但我堅持在“保證書”的後面加上“願今後多做歷史、哲學、經濟理論的研究”的字樣。

寫下這份保證書之後,我感到很屈辱。籠子裡的獄友看到我悶悶不樂,就紛紛問我:“你今天怎麼啦?”我說寫了一份屈辱的保證書,感到很後悔很難過,想收回那份保證書。他們說:“嗨!只要能放我出去,哪怕讓我寫上十萬份保證書,滿世界貼上,我也樂意!你腦袋裡哪根筋出了問題……”

第二天,我聲言在這種誘惑脅迫下所寫的保證書無效,要收回昨天的保證書。願意繼續坐牢。

那名主辦李(趙)警官趕緊說:“你就不要為難我們嘛!這讓我們怎麼做人?我們在這段時間裡,一天都沒有休息過,上下左右為你跑。一會兒飛機,一會兒火車,馬不停蹄,腿都跑斷了。我在上面拍了胸脯的。你再這麼搞,我就要用你說過的“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話來指責你啦!這太不夠弟兄義氣啦……”

2008年元月12日,我被釋放的那一天,坐在看守所辦公室裡等待當班警官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時候。我要求警方賠償我被破壞掉的衣服,認為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馬指導跟我解釋說,把那些玩意拆下來,是為了保護嫌疑犯人的安全。是怕犯人用那些玩意自殺或傷害他人……

全州國保的鄭警官馬上說,“嗨!那是小事一樁啦!拉鍊紐扣有地方修復的。明天我帶你去。幾塊錢就搞定了……”

我說,我寫那份保證書,是極不情願的。起碼在政治環境寬鬆時,我仍然要寫作抨擊時弊的文章的。因為抨擊時弊,是我盡一個公民的義務……

鄭警官馬上說:“咹~老弟呀!你今天終於聰明起來了!到那時,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愛怎麼說就怎麼說。我們才懶得管你呢。這段時間,上級領導長駐全州,等著結案。光接待工作,都把我們快累死了……”

在等待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過程中,文副所長一邊為我辦手續一邊跟我說:“王德佳,你想把天翻過來嗎?”

我說:“嗨!我哪能翻什麼天哦!我只是想做一個公民,為我們的國家和民族盡一個公民的義務而已。別人願意做奴隸,而我不願做奴隸,願做一個公民罷了……”

文副所長說:“你想做公民,卻把自己做進了看守所啦!你又沒有掌權,想那麼複雜的問題有什麼用?回去就不要想這些問題啦!這不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思考的問題嘛……”

我說:“嗨!如果把社會比作航行在茫茫大海之中的一艘巨輪,我雖然不是船長,沒有駕駛這艘巨輪的權力。但我願意時時站在船頭,警惕地瞭望前面的航程。一旦看到漩渦和暗礁,我就呐喊示警。以免這艘巨輪陷入災難之中。我雖然沒有掌權,我願意用我的知識和智慧,來造福我們的國家和民族……”

文副所長又說:“你應該到中央去,給胡錦濤當高參嘛!”

我也玩笑著說:“嗨!我曾經寫了一篇《荊楚給胡溫諸君上課來了》的文章,並用幾篇講稿給他們上了好幾堂課……但他們的考試成績太差,就像當年的張鐵生一樣交了白卷……雖然他們搞陰謀的本領很強,但關於政治文明、自由、民主、憲政的學識水準太低。胡錦濤想做我的學生,還不夠格呢……”

這時,“取保候審”的手續辦完,南寧、桂林和全州國保的員警就催我走。說:“走啦走啦!出去以後,有的是時間。你再來跟文所長慢慢扯板筋吧!”(桂林方言,“扯板筋”是侃大山閒聊的意思)

我被釋放那天,全州國保的鄭警官、王警官,很熱情地幫著我提著被服行李,並開車把我送到家門口。

還沒有進屋,妻子就準備好了衣服叫我換上,並讓弟弟把我拉去理髮,說“剪得越短越好”。

我本來想把自己從看守所釋放出來時“頭髮長長,鬍子也長長”的照片拍下來,留個紀念的。但想到妻子這些日子為我擔驚受怕受煎熬,就依了她。

待我理完頭髮回來,妻子已在家門口燒上一盆大火,要我從火苗上跨過去,說是燒去晦氣云云。我只好依著她。但弄得我哭笑不得……

十四、取保候審後的一些情況

1、妻子的執著抗爭

我被拘押在看守所中,由於音訊隔絕,妻子不知道我在裡面的生活情況。很是著急上火。後來小妹告訴我說:“在那些日子裡,二嫂整天以淚洗面,吃不下,睡不好。走起路來,像一片樹葉一樣輕飄飄的。看了都想哭……”

儘管這樣,但她卻硬撐著,上班下班,裡裡外外,買菜做飯,招待看望和幫忙的親友。還想方設法找親友托關係,期待減輕對我的折磨。然後又請家兄上北京,通過我在北京的朋友的介紹,去協商聘請律師。

家兄去北京,去到浦志強律師事物所,聘請了滕彪大律師,並諮詢了一些問題。他們讓家兄象徵性交納了一筆費用(6000塊錢)後,說打算為我啟動法律援助基金為我辯護,並號召從業律師為我捐款……妻子也表示,哪怕賣掉原來的那套舊房,也要在法律上討個說法。

在聘請律師的手續還沒有完成時,我就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了。

在我被拘押期間,全州的國保員警看到我妻子心急火燎、六神無主的樣子,就笑著對她說:“你急什麼,他在裡面的心態好得很,瀟灑得很哩!我們七八張嘴,都不是他的對手……”

2、朋友們的熱心幫助

由於在我被拘押期間,妻子上下活動,托熟人找關係,預交律師費,家兄的往來機票車費等,花掉了我手頭上的僅有的一點積蓄,使我變得很困窘。

作為一名將電腦當筆用的寫作者,我原來使用的電腦,又被桂林警方扣押著,頗感不便。而想購置一台新電腦,卻因為當時正陷入經濟上的困窘局面,頗感吃力。故在那段時間裡,我只好偶爾去網吧上網,看看國內外的時事新聞。

海內外朋友們看到我冒泡了,很高興,紛紛圍過來過來關心和詢問。我就把當時的困窘情形跟幾個要好的朋友說了說。

不料,卻在朋友或讀者之中傳開了。不少朋友很為我沒寫作工具耽心。有好幾位元我還不認識的讀者,想趕過來,幫我解決電腦問題。當時正遇上湘桂兩省的大雪災,交通梗阻。且在我獲知這些朋友並不寬裕後,乃一一婉言謝絕了他們的好意。

畢竟常去網吧上網頗感不便。於是就想將那台購置於1998年的、已經閒置下來好幾年了的舊電腦裝上,將就著用。我頗費精力和時間弄好後,雖然勉強可以用了。但畢竟配置太陳舊了,無法運行目前的主流軟體。經常被卡住或死機,很影響工作效率。因電腦使用不暢,心中很冒火,於是屢次向桂林警方追討電腦……

過了一個多月,山西侯馬的張輝先生從朋友的管道獲知我的情況後,聲言他手上有一台閒置著的電腦,配置還行,要給我寄過來。要我告訴他地址後。過了不久,他就寄來了CPU、主機板、硬碟、記憶體四大件。我買回主機殼電源光碟機等裝上,性能上還過得去。目前使用的這台電腦,就是張輝先生寄來的。

3、屢向警方索要電腦不果

在我承諾“封筆”後幾天,就被“取保候審”釋放了出來。起初我想,既然當局不許我寫作,我就利用這種空閒,多看點書,好好地給自己充充電。以便在國內政治環境較為寬鬆的時候,用自己的知識和智慧,為推進中國民主、文明、進步奉獻一份綿力。

但桂林警方卻一再警告和敲打我說:“眼下幾年,我勸你不要存在這種想法啦!現在,國家的政治形勢異常嚴峻。你再在海外發表文章,隨時都有可能被抓進去的!到那時,就算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啦!”

我回答他們說:“你們不是早就答應把電腦還給我嘛!至今,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了,還是不見任何動靜。既然你們說話不算數,那我對你們的承諾也不算數了。我打算在必要的時候,寫作點東西,拿點稿酬購置一台新電腦。我雖然不願去坐牢,但我也不怕坐牢的。那台電腦如果被你們扣押幾年,就沒有使用價值了。我很珍惜保存在硬碟裡面的文稿和收集下來的大量文獻資料。你們千萬要保存好了。萬一毀損掉,我會向你們提出上百萬的索賠的。因為那是我十多年心血的結晶……”

他說:“資料安全你就放心好了。你買電腦不容易,把電腦還給你的手續,我正在辦嘛!需要上級的批准的。電腦是作案工具。哪能像你想像的那麼簡單,想拿回來就拿回來?”

當我聽到“是作案工具”的說法後,就責問他:“作案工具!作你個大頭鬼!你說我作了什麼案?我是殺了人?還是放了火?是強姦了?還是搶劫了?”……

經過多次索要電腦未果之後,我的心也就漸漸地淡了。反正跟他們交往,他們是能騙則騙,能拖就拖,而沒有誠實的時候。自這以後,我就懶得搭理他們了。除非被迫叫去“喝茶”。

4、“喝茶”

我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後,警方要我斷絕與海外朋友的一切通訊聯繫。我說:“我從來不管對方的政治立場如何。朋友就是朋友的。人活在這個世界上,自然有他的社會關係,有他的社交圈。要我斷絕朋友之間的交往與友誼,等於把人置於真空中,這不是精神謀殺嘛?我不能答應……”

前段時間,我跟朋友們在網上相聚,於是就寫作了一些幽默小品,如《理論知識不足將失去很多機會》、《克林頓、葉利欽、鄧小平三人打賭》、《市政府開會討論取締小姐問題,小姐代表的發言》、《家樂福廣告部經理策劃了“家樂福事件”》等,來會會朋友們。不料立即引起了廣西公安廳的警覺。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帶著桂林的幾名國保員警,特地趕來全州,把我叫去談心和“喝茶”了兩天。一再警告我,不得寫作那種文字了……

我辯解說:“那種文字,其實算不上文章的。只是一些幾百字的幽默小品,或民間段子。是以此來跟朋友們開開心罷了……一個養著400多萬党衛軍的政權,卻如此害怕一個文弱書生的一支禿筆。你們也搞得太誇張了吧!”

他說:“你有很多讀者和粉絲,影響很大。鬧不好,上級要我們抓你,我們只好把你關進去。你還是收斂一些的好……”

我說:“我只是想說心中的大實話而已,只是說了一些基本常識罷了,我的讀者粉絲有多少,我沒有注意。不像你說得那麼玄吧……”

“談心”結束後,桂林警方提出要查看我網上通訊的情況。我當時認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公開透明的,我甚至可以把自己鳥鳥撈給他們看。

他們來到我家後,我也沒有往深處思考,就打開了兩個網路通訊工具。於是他們趁機拷貝走了我全部“QQ好友”和“Skype好友”的名單。

抄去好友名單之後,我才醒悟和懊悔不迭。我感到桂林警方這種做法太不地道,像騙子和小偷一樣,嚴重侵犯了我個人隱私,也侮辱了我的人格,使我感到很對不起朋友們。這讓我在朋友們面前感到無地自容!

拷去名單之後,有好幾天,我一直深深陷入這種痛苦和懊悔的折磨之中。過了一個多月,朋友們紛紛表示諒解後,我才從這種懊悔的折磨中跳出來。特請朋友們多多原諒!

5、妻子的感悟

妻子原來對於我從事的這種嘔心瀝血思考和寫作,由於忙碌於工作,她既不想關心,也感到不解,甚至反感。有時,在我沉湎於閱讀、思考或寫作、而忘了顧及家務事的時候,她很是埋怨或發火。

自我經歷了當局拘押事件之後,妻子對我從事的事情的瞭解,就多得多了。因而就多了一份體貼和關心。不再像過去那樣,時不時受到她的指責。這對於我集中精力解決一些思想文化問題,大有幫助。也使家庭生活過得和諧了。這確實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大有裨補。因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所以我要好好感謝當局對我的刑事拘留。

妻子原來自以為,精明強幹的女人,會處理好一切。但在我刑事拘留過程中,她遇上很多事情,卻沒有人幫她拿主張。她感到很無助,精神上也沒有個依託。在那段時間裡,國內外朋友的電話安慰和鼓勵,才使她有信心勇敢面對。

我出獄後,她才深有感觸地對我說:看來男人墩在家裡,就算什麼事情也不做,也是家裡的頂樑柱。過去沒有這種感覺,自你不在家時,又遇上那麼多事情,我才認識到……

我則玩笑著說:古話不是說了嘛?女人再強幹,屙尿也是上不得牆壁嘛……

6、原諒朋友的過錯

我被釋放出來後,對於蔣平榮利用我對他的信任和友誼,打電話給我,而不告訴我實情。我對此心中耿耿,確實很不舒服。我感到他與警方配合,而出賣自己的朋友。我感到他做得太不地道了。只要他告訴我是誰在找我,就算被捕,我也不會責怪他。

因為這種心理芥蒂,有一次,他遇見我,很熱情地想跟我聊聊天,我說:“我不認識你!”就走開了。

過了兩個多月,有一次,他很誠懇地把我叫住跟我說:“當時遇到那種凶煞煞的情形,我沒有經驗,被嚇著了。”並請求我原諒他。還說:“那天聽了你說‘不認識’我之後,我當時就傷心得哭了……

我想了想,也是啊!他也是一個受害者哩!他被警方利用,而失去了十多年的朋友的信任和友誼。

我就溫言安慰他說:“過去的事情就算過去吧。你能剖開心懷,我們還是過去的一樣的朋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7、去北門派出所“興師問罪”

我被釋放出來不久,感到北門派出所對我抄家的事情,完全是“葫蘆官亂判葫蘆案”。加上電腦被他們扣押了去,而沒有電腦使用,我心裡很不舒服。有一天,就去找到其指導員閻展明,跟他說:

“你們這樣搞,是執法犯法,是違法亂紀。我可以不看權勢看私誼的。你們必須就你們執法犯法、違法亂紀向我賠禮道歉。我給你們一段時間,讓你們好好考慮考慮。我等著你們,根據你們的誠意,我再決定採取下一步行動。”

閻展明狡辯說:“我聽上級的安排,沒有錯,道歉是不可能的。”

我說:“好啊!你的上級利用你們,而你卻像個傻卵一樣。上級在我面前做好人,想方設法把我釋放出來。而你們倒好,盡去做惡人。搞得我卵火燙了。我會上檢察院控告你們。我啟動的訴訟案件,一般會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到時候,你的上級只好舍車保帥,而把你拋棄掉。你信不信?你不妥善處理這件事情,我完全可以送你進去關幾年。要不要我試試看?對我公開賠禮道歉了,我可以放過你們。”

閻展明聽到我這樣說後,只是默不作聲。

我看他三錘子也砸不出個悶屁來了,我就甩過一句話:“這段時間我可以等著,讓你們考慮考慮。不要搞得我卵火燙了。到時候你就沒有好果子吃!”然後就離開了那裡。

隔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我就接到桂林國保的李(趙)警官的電話:“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不要搞大啦!搞得我好為難。當然,被關押了一個月,心裡有氣,可以理解。我現在以弟兄的名義拜託你,就不要搞大了!好不好?過段時間,我想辦法把電腦還給你……”

我告訴他,“我不過要求北門派出所講句人話而已。只要他們說句人話,我才不想耗費時間和精力去搞大的……”

十五、後記

1、一個月的審問,所涉及的範圍很廣泛,對話過程也很冗長。在這裡,我只能憑事後回憶,摘取一些較為有趣的對話。因而這篇文字,只是審問對話的一小部分。全部記錄下來,會記不勝記的。

2、今天的這個記錄,因為在時間上已過去了五個多月,難免遺忘一些具體細節。也有可能打亂了對答過程的先後秩序。也因為當時的舌戰辯駁,較為口語化。而將這些口語化的東西轉化為文字,就需要在表述上略略變化一下,才利於讀者的閱讀。

3、審問我的警官一直宣稱,他們沒有把我當罪犯來看待,而是充份尊重了我的人格,且一再聲言我在人格上跟他們是平等的。於是,在我取保候審釋放之前,就跟他們索要審問過程的音像資料:“以往記者朋友採訪我,會把音像文字資料給我一份。也希望你們複製一份,給我留個紀念。”

審問我的警官馬上說:“你要搞清楚耶!這是在審問你,不是接受記者採訪的。”

我於是揶揄他說,“你們不是老是說‘我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嘛。怎麼這時候又不平等了。橫豎都是你們有理!因為你們手上有權?”

因此,如果以後弄到這些音像資料,我可以把與實際情形有出入的地方修正過來。以對自己的歷史負責。

4、這篇記錄稿,目前還不能發表。只是傳給關心我的朋友們瞭解一下。因為當局對我取保候審釋放出來的條件是,要我在取保候審期間,必須“封筆”。即“不發表抨擊時弊的文章”云云。

我雖然知道這種封筆,是非法剝奪一個公民的言論自由,而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但我想,既然答應了,就不該違背自己的承諾。既然承諾了,不管對誰,都應該一樣。

也因為桂林警方要昧著良心聽命於上級,才能保住飯碗,也有他們的難言苦衷。我跟他們前世無仇,今生無怨。我不想因為這篇文字,而使他們感到為難,或砸了他們的飯碗,或得罪當地的有關人員。

5、對我構陷迫害的最根本原因,我一直在思考和猜測。我想,郭國汀先生的那篇《我為荊楚抗辯》的文章,與我內心所思所想和所見略同。點出了《透過郭飛雄事件看胡錦濤真面目》一文,是我被構陷迫害的要害之處。

也因為桂林警方對我的審問過程中,提到的“攻擊党和國家領導人”的頻率頗高,卻不指出那個領導人是誰。我估計,這是北京給他們定下的調調,以免為那篇文章做免費廣告,以免使那個党國領導人越描越黑。

郭國汀先生心明如鏡,真吾知己也。

6、2007年64前夕,中國人權論壇發起的為六四烈士家屬及傷殘者捐款的活動,以公開表達我們的一點心意,以給這些人送去一點人道安慰……大夥委託我開設帳戶接受捐款,由朋友們監督稽核。

在六四前夕,警方凍結了該帳戶。這次對我抄家和刑事拘留時,警方乾脆抄走了那些存摺。取保候審釋放出來後,我多次跟他們索要,以便對這次捐款活動有一個了結,向朋友們作個交代。但他們一直回避,或聲言不便歸還。

為此,我辜負了大家對我的信任,感到自責和難過。

寫於民國97年6月10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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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高高的青山上,有怒濤一樣的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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