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7

廿一世紀中國平民紀念碑















"如果,有些恥辱要背負一生..."









楊佳傳第一

    楊公諱佳,網名非常旅程,博客名非常地妖.

    公生於共產三十一年(1980)8月27日,身高171cm,體重77kg,祖籍河北省冀縣,古燕趙地也.父楊福生,電影院電工;母王靜梅,招待所員工.

    函授中專財會系畢業,曾于家樂福工作,一年後因人際關係復雜而辭去,後無固定職業.

    幼時良善守規,曾居于北京東城區前圓恩寺胡同.及長,父母離異,從母居,遷至亞運村大屯路.初,佳父按月付給撫養費,成年後斷絕,依母退休金維生.事發前已四年不相往來.

     因家變故,其人沉默孤僻,好讀書而學業平平;喜上網,常與網友登山遠足;行為端正,無犯罪記錄;雖體壯貌惡,見者皆懼,亦未嚐以此橫行街巷,欺凌鄉里.母性偏狹,亦不睦友鄰,閉門少出.

     佳出身貧賤,然長年宅于家而存于網,所交遊者皆朋輩,齒少,不諳世態,以天下事盡合于理、守乎矩,加之性情倔強,故不能容惡.

     共產57年(2006),冬,佳與同窗赴山西遊,于太原火車站購票時,被警指不守規,佳反駁之,被捕入派出所,毆斷門齒.母憤而上訴,警方終償三萬錢以謝.

     自此,佳見警則心惡之.

     五十八年(2007)冬10月初5日(公歷),佳遊于沪,租車以代步.適逢警查贜車,見其貌惡而車無牌,遂止之,索其證.

     佳初出道時,曾購車,旋被盜,于雪夜步行6小時歸家,深恨盜者.今反被疑為盜,加之年前曾被警所傷,心中恨惡迸发,與警沖突.

     未幾,被捕入派出所,警又毆之,衣裂而體無痕.曰:汝不忿乎?吾任擇一法即可拘汝十五日!

     夜半,佳母電詰警甚急,警查其車實租非盜,無奈釋之.

     楊佳母子隨後訴以法,警數度遊說,皆不果.

     一年未竟,佳以清白之身,兩度為公器所辱,引以為耻,曰:"丈夫不以懼法而辱終生!"

     遂懷死念!

     夫在上位者常鄙視下民,秦王曾云: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爾.雖屬千年前之語,然當世亦同.

     吾常見有被欠薪者、被冤屈者,或忍辱、或自盡、或斷指、或哭號、或跪求,更有侮而愈媚者,一如秦王所言,有過之而無不及也.

     國有輕民之主,有媚上懼上之民,而佳將一怒動天下!

     五十九年(2008)夏6月12日,楊佳以40元/日租住上海芷江西路165弄德保旅社111號房,警稱其在此窺伺隔街相望的芷江西路派出所數日.

     23日,佳回京放置旅行用品後再返,租住長安路梅園招待所202-2房,距閘北公安分局五分鐘路程.

     26日,佳購尺餘單刃剔骨刀、催淚噴霧劑、防塵面具、榔頭、登山杖、橡膠手套、打火機、汽油等物.

7     月1日上午9時,佳退房,云:"將去而不返矣!"

     9點40分許,佳攜8酒瓶裝汽油,至閘北分局門前,分擲2瓶于警車(未燃)、5瓶于花圃.

     保安前止,佳以餘瓶投之.

     門前火起,眾往救,佳趁亂直入警局,于1樓連斃四人,傷在胸頸.所見婦孺平民皆不問.再趨9樓,斃傷警員各1.登11樓,復斃1人.

     稍傾,佳至21樓,傷1人,隨與七警相合,力盡被捕.

     未已,眾警赶至,以槍指佳.佳浴血滿身,目盡赤,其喘如牛、其聲似吼,云:"汝可斃我,無恨矣!"

     佳高不盈丈,重不逾百,力不能扼虎,技不足降龍.然則以匹夫之身,存丈夫之志,再辱于丑類,終憤而擊之.

     四顧皆敵,仍孤身而往,提一尺之刃,入暴虐之堂,斬虎狼之吏,如宰豬羊.伏屍六人,流血百步,天下震肅!以其抱必死決心,寧死不辱之故也!

     今中華淪陷已久,萬民數經磨難,世風日下,善惡不分.慷慨陳詞之人,噤口不言;剛正不阿之士,避于山野;卑鄙無恥之徒,充斥朝堂.遂令上位者以為普天之下盡為其犬馬,率土之濱概為其家宅,浩浩公器皆為其私用.

     佳憤然一擊,斷其爪,碎其牙,懾其威,令知民不可輕,士不可辱,囂張氣焰稍斂,萬千蟻民,皆歡欣鼓舞,惡氣長出.

     或曰:佳所殺之警,皆無辜者.

     小史公曰:由細觀之,誠悲劇也.由大觀之,佳本守法良民,何故不惜一死而屠執法吏乎?

     吾曾與友誤入廣西某機場,為警所止,控以違法闖入,又出示法律小冊為證.法云:進入機場跑道等重要設施,不聽勸阻者,可罰若干.

     友云:吾等並非不聽勸阻,實不知也.

     警云:汝熟知法甚于我,可留宿以便求教.

     其意欲拘留我二人,後被迫交款方得出.

     警"執法"手段如此種種,罄250G硬碟,難以盡書.期間雖未涉暴力,但已令我等銜恨于心.身為執法者而不守法,或歪曲法律以獲私利,乃大多警員一慣行為,鮮有例外者.

     以此而論,如民謠所言:十官九貪,十警九惡,全殺有枉,半之有漏.

     六亡警中,其善有幾?

     佳被縛至刑部,官問其由,佳盛言:汝不與我說,今為汝說之!

     冬11月24日,佳與母見于上海提藍橋監獄,隔鐵窗執手相看淚眼.母欲抱相依為命二十多年之愛子,亦遭拒絕!

     吾不明警方何所懼,母子相擁而哭,將崩獄乎?亂天下乎?

     軍警黨政人員皆有母,然其服役既久,人性全失,已為非人.

     11月25日,楊母收到死刑核准通知書.

     11月26日,楊佳被毒針處死,終年28歲.

     佳死後,其母開博文渲喪子之痛,被封閉.

     父母上墳,被數輛警車包圍監視.

     觀古今中外,未有如此防民者.

     吾已無語,慬祝:

    楊佳烈士,永垂不朽!



"你們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們一個說法!"

 
 
楊郎一刀


難得一身好本領,情關始終闖不過!
闖不過,柔情蜜意,亂揮刀卻無結果.
流氓如草斬不完,法網百結沖不破.
刀鋒冷,熱血未冷,士心不甘辱沒.
壞國法,是誰之錯?世不公,民能奈何?
往不返,無所畏懼,別慈母,心中淒楚.
人生,幾許失意?為何,偏偏是我?
揮尺刃,赴黃泉,此生注定成大錯.

城市隱者
2010年2月17日于澳門

2010/02/07

懷念高志慈修女


昨天早上,明愛高志慈修女蒙主召喚.她曾經幫助過我,對我的人生有重要影響,以此文紀念她.

1993年,我第二次踏上澳門的土地,這時我已經成年了,來澳門是為了找工作.
最初是父親申請我作為劳工過來,但我讀的是師範,和他的建築不對口,偶爾幫他做做工程預算,十分無聊.
後來爸爸的同學,市民日報的總編知道我畫畫不錯,就請我去做廣告插畫,每月2000元.
這對剛從大陸來的我是一大筆錢,因為之前我的工資從來沒破千元.
做了一個月,姐姐的副校長(我家這一代全是教師)知道我是師範生,請我去明愛屬下一所中學教書,薪金5000元.
我承認我很愛財,馬上心猿意馬,丟了市民報的工作跳槽去學校干回老本行.
那時,我不知道自己的已是黑工,以為有護照就可以工作,不知道要申請勞工證.許多澳門本地人,包括我的父母、姐姐、兩任雇主都不知道.
然後有一天,我去上班時,遇到警察查證.當時我的穿著打扮就是一個大鄉里,警察們都很稱職,一下就把我點中了(友情提示各位黑工上班時要穿西裝打領帶啊).
接著就請我免費坐警車,但沒有請喝咖啡.
在移民局,我和一班黑工、妓女、小偷坐一條板櫈上,等待被遣返.好象還有便衣探員來問過"有沒有被打"等等.
不記得有沒有人向我解釋身犯何事,反正我已知道或猜到自己的證件不能在澳門工作.
那時我也沒有手機,也不記得是警察打電話還是我自己打的,通知了家人和學校.
隨後,我的救星,高志慈修女駕到.
她柱著拐杖進來時,警察們好象都認識她,有些人和她打招呼,叫她mother.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她來做什麼,因為我不知道教會的性質和影響力.
從小在大陸長大的我,一直受共產黨的教育,教會在我心中的形象就是一群神棍或笨蛋,和街邊算命騙錢的(高級點的叫風水師)是一路貨.
請原諒我這麼想,因為拜新聞封鎖之賜,除了黨的話,那時我沒有聽過別的;除了從黨出版的、大多是詆毀教會的電影和書籍上了解教會,現實中我也沒接觸過教會人士.
不知等了多久,一名警察叫我去見移民局長.
來到局長辦公室,見高修女和葡人局長坐在沙發上說話.修女雙手合十,作感謝狀,局長的語氣不太高興.見我進來,修女說:"局長同意特赦你,給你辦勞工證,逾期居留的罰款也免交了,快謝謝局長."
我就謝了局長,然後被領出來.
之後要辦證,修女每次都親自帶我去,這對我這個人生地不熟的異鄉人來說,是極大的安慰,減少了我很多的徬徨和無助.
我發現,她雖然能說服局長放我一馬,但卻不因此打尖插隊.
那時她已八十多歲,腿腳不靈便,走路慢悠悠的,一搖一晃,吃力地陪我爬樓梯,又上又下.又陪我一起排隊,累了就柱著拐杖靠在墻邊休息,叫她去外面坐她也不肯.
我很內疚,但也很欣賞澳門的警察,不因為她認識局長,就讓她帶我打尖,而是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而之前我在中國大陸,早就習慣了有權勢的人可以不排隊,公務員對大官或與其有關係的人點頭哈腰,小百姓就要跑斷腿、站斷腰、看他們的臉色,飽受侮辱.
這是澳門給我上的第二堂政治宗教課,只一堂課,就把共產黨對我二十多年的教導毀于一旦.
第一堂課是在馬路邊上的.
我住在中區父親家,每天上班時在路上走,行人車輛都互相禮讓,和祖國人民橫沖直撞形成巨大的反差,讓我覺得資本主義的人比社會主義好.
現在,我又感到資本主義的政府也比社會主義好.
當移民局警員把辦證所需的證件和手續寫在紙條上交給我時,我並沒有當回事.祖國的政府機關也會把辦事的手續印出來掛在墻上,但你千萬不要信它--連他們自己也不當回事.
之後經實踐證明:澳門政府寫的紙條是算數的,只要我把條子上列明的資料備齊,就不用反復跑來跑去.而祖國的政府卻經常突發奇想,向你索要之前沒有要求的文件,或者是你根本不可能辦得到的證明.
例如大前年我在珠海買車時,珠海的公務員要我辦"暫住證",媽的我去哪里辦?!
事實上哪里也不會給我辯!
後來換了個職員,忽然又不需要了.但在此之前,我又冤枉跑了好幾個地方,花去許多錢和時間.
從這件事以後,我開始重新審視教會,觀察他們的言行,並和共產黨之前灌輸給我的關于教會的言論逐一對照.
結果很簡單:共產黨的話再度被證明是謊言.
教會或許有缺點和陰暗面,但卻決不是共產黨所描述的那樣.
之後我又耳聞目睹高修女和她所在的教會幫助了很多象我一樣的人,從而認定他們決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利用價值才幫我,而是出于他們慈悲的本性.
我去探望過高修女幾次,出于感激,也送了她一些禮物.她從來不拒絕,但那些禮物最後恐怕都是轉送了有需要的人,這是我後來發現的修女們處理禮品的原則.這讓我很高興,同時也增加了對教會的敬意.
我本是受科學教育的無神論者,但每當高修女站在我面前,我就懷疑自己原來根深蒂固的理念,懷疑這世上或許真的有神存在.
其實,科學沒有證明神的存在,但也從來沒有證明祂不存在.
漸漸地,我也不能容忍有人對教會的無端污辱,特別是來自中國大陸的類似言論,為此常在大陸的互聯網上和某些對教會出言不遜者對罵.
最近一次,我對某大陸網民說,如果教會再組織一次十字軍東征,我一定會參加,並要在人群中找到他,親手教訓他!
我並不是戰爭狂,如果對方指出教會的錯,我可以接受,但他完全是毫無道理地謾罵和侮辱,在我看來,那是在羞辱高修女以及和她一樣善良仁爱的教會人士,這讓我無法保持沉默,不管對方有多少人都一樣.
Mother marry大約不會認可我這種做法,但這樣的言論大約也會令她很生氣.我記得她生氣時的樣子,臉一塊紅一塊白的,起很多皺紋,額上現出類似包青天那種月亮形.
大家可能都知道,科學和宗教,最大的沖突,應該是在哥白尼和伽利略的時代.宗教裁判所,在人們的心目中,大約是最可惡的機構之一.
然而哥白尼本身就是神職人員,伽利略和教皇也算是朋友.宗教法庭雖然審判了伽利略,但審判的過程,對有罪無罪的判斷,是十分現代化的(想想那是什麼年代),只是受時代的局限,才造成冤案.現代法庭審案時,又何嚐沒有冤案呢?而同一時期世俗法庭的殘酷和黑暗,更加令現代人無法接受.
本來我對宗教法庭早就有了難以改變的惡感,但在得到高修女的幫助,經常接觸教會人士後,才感到不大對頭:這樣善良的人群,和傳說中那些不可理喻的事,好象很難聯系到一起.于是就查找相關的資料,得到上述結果.
高修女走了,我也並不是很難受,因為主讓她比世上絕大多數人活得更久,更受尊敬.服務了那麼多人,現在也該安息了.
我想,她現在應該在主的身邊,快樂地微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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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葉,又見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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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高高的青山上,有怒濤一樣的白雲!
在那無際的群山中,有我愛的清風.
迎著風,我走在洁白的雲邊,四周是深色藍天.
我唱著歌,給那爛熳的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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